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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弥撒


  ——关于《埃米莉·L.》

  这本书,与哪一本小说相近?您告诉我①说;“与‘洛尔·瓦·斯泰因’相近。”这是毫无疑义的。埃米莉·L.与洛尔·瓦·斯泰因不应相去甚远。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没有想过。您说:“也有区别,在《洛尔·瓦·斯泰因》中没有一个人物曾去审视注意另一个故事,而在这里,在开始的那一部分,即有一个女人,她想写一本书,但她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以及怎样才能把书写出来,由此她看到、发现埃米莉·L.的故事正在展开。”不过这个想写一本书的女人所处的境遇并未因另一个坐在酒吧间总是低头看着地上的女人的事件而有所变化。

  这并不是一种取代、替换。这仅仅是她被另一个故事所吸引,被抓住,于是她就以这个故事作为出发点起步。也许她并不知道她在创造那样一个故事。类似这样的事情总是有的,也是可能发生的。一个故事突然发生,展现于外,却没有作家去写,仅仅是看到而已。而轮廓分明。要是去写它,只要略加调整,将其余的加工一下以求得到理解就行了。这种情况是难得一遇的。不过这样的事可能出现。如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那再好不过。有时,这样的书,我想写,我有这样的意念。我情愿让它由我亲身经受,我,我就处在那种状态之中。可以说,几乎就是参与到写作全程的内部去。可是这样的事在我却从来不曾发生过。伊雷娜·兰东②每天都来索取已写好的若干页原稿,让人在打字机上打出来,再把打好的送回给我,让我再看。于是我又开始,把已经开始的继续往下写。这是一种不受约束的休息。那就好比是一片平原地带。景色已经成为类似书中结尾所写的那种景象,至于光色,还闪耀不定,朦胧不清,介于昼日与黑夜之间,也没有风在吹动。那样的景象由于某种衍射恍惚的情绪,不免使人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种感情,我并不想去追问。也无意要求知道得更多一些。

  ①玛·杜拉斯小说《埃米莉·L.》1987年9月出版。法国《新观察家》杂志1987年10月16~22日第1197期刊出由迪迪埃·埃里邦对作者进行专访整理写成这篇文字,标题应是采访者所定。本文开头采访者出面,接下去很快便全由被采访者陈述。

  ②出版作者这部小说的子夜出版社的编辑、负责人之一。

  在书的结尾部分,我曾考虑是不是在书的第二个故事里着手写开去。我也许就从埃米莉·L.在船上的甲板上与船上高级职员跳舞描写她穿的衣裙起笔。那是一件白色裙衫,上有蓝绿花饰,就像印花纸那样。她在冬日小客厅里穿的就是那样一件裙衫,这时距离那件事已经有四年过去了。我本想用长长一段文字细写这种织物,它已经穿旧,它的质地,即人们叫做平纹绸的那种东西,还有那件裙衫的式样。突然间,我仿佛很可能对她四年来一直在穿的这件裙衫写上很多。我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因为,这件衣衫不用说是紧紧裹藏着她的,还因为这件衣衫最贴近她的肉体,她的肌肤把它都磨损穿旧了,它吸附有肉体的芳香,那种英国香皂的气息。请看这种不合理性是怎样突然出现的?

  埃米莉·L.和怀特岛上那个年轻看守人之间不是曾经有过什么事情发生吗?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也可能在马来亚群岛那个地区驻留一年或者两年。那件裙衫只要一写,他们势必就要离去动身他往。事情永远是平行发展的。要么她永远不知道看守人追随而至找到她?但这又有什么不同呢?自从那天午后小客厅的一幕以后,对于怀特岛上年轻看守人这位情人来说,埃米莉·L.的出现与不出场都是一样的。她漂流在外,在船上的甲板上出现,那如同是他之所见,是他看到她。这样她仍然被局限于在现场未必出现的状况下,自从那天午后,四年已经过去,不知不觉之间,她已经轻轻由现场现身之处被抽走荡空了。

  我愿想把我的书继续写下去。但是我不能。时间已经到了,书必须打开,必须破开它的整体,将最后一章置入,这最后一章是在书已组合完成之后才写出的。必须把书加以切割破开,引进同船上高级职员跳舞那一段。所以我不敢向前走得更远。不应逾分奢求。

  在怀特岛上那一片白色之中,在那间冬日小客厅里,是有什么事情发生过,那就像是一次为婚礼而举行的弥撒,年轻看守人与被他唤作埃米莉·L.的那个女人之间的结合。那一吻,审慎而克制的一吻,其端庄合礼,那种强烈性质如同地狱一般,在眼睛上和在闭着的嘴唇上的一吻,时间很长的一吻,这一吻是她发明的,她,作为一个女人,又是由她主动给予的,是奉献给支配他们整整一生直至死灭的那种爱情的。任何肉欲的满足,任何一类欢心快乐都不足以取代这种缺失虚空。我每一想到她,正是这一切,总使我心中充满无限的激动。而且现在对于他,也是一样,就像对她一样。他们由某种属于宗教层次的同源关系,一种永无休止地推衍生成,结合在一起了。

  埃米莉·L.写诗,对此她是闭口不谈的。她的欲望,就是写。她的欲望,她是当作一种指令来接受的。这种指令,由来已久。是很古老,很古老的。我很想把这种指令与史前时期猎人在春季黑夜感受到那种至上的命令两相对比,我认为那是一脉相承的。我看文学也是这样,它就是人们可以用来同史前时期那种狩猎相类比的东西。当一个字还没有写出的时候,我就看到那种指令像是已经发出下达了。就凭这种力量,使人一跃而起,迫使他们日以继夜在洛林①山区台地上跋涉前进,去等候雄鹿从德意志土地上大森林中走出来,尽管那时德国人和德国土地还不曾得到命名。写作,也与此相似。这是一种对鲜美肉食、杀伤、跋涉、力的消耗使用的渴求。这也是一种盲目性。

  ①法国东部与德国相邻的一个地区。

  埃米莉·L.曾经在学读书,受过古典教育。在南安普敦一所很好的学校学习过,是见多识广的。她也阅读。又有一位父亲在身边。我想这位父亲肯定对他的孩子谈到有关写作之类的事。大概是从读诗开始的,这本来也是极为常见的事。一定是他,让她读美国诗,发现有这样一个女人,给英语现代诗开辟新路的埃米莉·狄更生①。对她来说,由父亲建议阅读开始,由此起步。没有这位父亲,埃米莉也是会写的,这不成问题,不过,在她一生中可能要推迟一些,或许出之以另一种方式。使人写或者不写,究竟出于什么原因,我们还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最初,在童年时期,总有那样一位父亲,或者因为某一本书,或是学校的一位女教师,或印度支那种植水稻的平原地带一个偏僻居民点的某一个女人②,情况虽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小孩子的孤独寂寞。

  ①埃米莉·狄更生(1830-1886),美国诗人,20岁开始写诗,早期诗作大多失传。28岁后闭门不出,40岁后不出房门,原因不明。在孤独中写诗,留有诗稿一千七百余首。

  ②玛·杜拉斯的童年在印度支那度过。

  有一次,我曾经讲过这个问题,我说书的主题,永远是自我。那是肯定的。甚至现在这本书也是这样。甚至在一本小说正在写作过程中,担负责任的人还处于缺席不见的情况下,书的主题也仍然是我。当时我在求索要写一本书,我就找到了它。所以我到那个地方去了,到了基依伯夫,目的是为了忘记我正处于寻求写一本书的过程中。除此之外,在我之外,也就没有书。

  我常常这样说,现在可以不受约束地谈谈这件事,即关于男人写的小说。存在着一种男性文学,废话连篇、喋喋不休,被学问教养缠得动弹不得,思想充斥累赘沉重,观念形态、哲学、变相的论述评论塞得满满的,这种文学已不属于创作范围,而是另一种东西,属于一种傲气,是一种一般表现老板地位的那种东西,完全没有特异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可能达到诗的境界。诗在他们那里已被剥夺无遗。男人的小说,根本不是诗。而小说,小说是诗,要么就什么也不是,是抄袭。

  不过,您知道,男性文学,也有例外的情况。这在文学中只占有很小的一部分。文学,是一片广阔无垠的大陆。这就是人民的文学,歌曲,还有司汤达,还有普鲁斯特……普鲁斯特不属于男性文学。这才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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