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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的意见是:你去打击上层集团,给黑手党以重创。这是初期阶段我们目标的延伸,仅仅是要打进那些上层一伙人之间。决定虽然已经作出,你可不能马上就出门开始干隐蔽工作。还得花几个月时间的准备。我要作准备,政府部门也要作准备。

  最后,我们不得不把这个意见向上汇报,向华盛顿汇报,向联邦调查局总部的头头们汇报。为此,我们要对经费、时间、目标以及成功的可能性等所有问题作出全面的估计。长期潜入的行动实施对于联邦调查局完全是陌生的课题,甚至连隐蔽特工及其督学员应遵循的正式准则都不能印发下来,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几年以后的1980年。这是一项开拓性的领域,计划工作务必要清楚落实。

  这项计划的起步工作就令我感到激动。我是在有利条件下学习新的长远的技术,目标又是针对使我感兴趣的歹徒。我们利用新的合法工具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开展斗争。1970年,国会通过了《敲诈腐败组织法案》,人们都称为“RICO”法案①。我们第一次能够追查从事“敲诈型”的“企业”。如果我们能把参与旨在犯罪的组织的人暴露出来,我们不一定要揭露该组织每一个成员所犯的具体罪行。

  ① RICO(即Racketeering-influenced-corrupt-organization):全称是:受到讹诈钱财的歹徒影响的腐败组织。

  需要反对黑手党的法令,我们已经制订。

  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新型的隐蔽活动,我和督学员就能制订计划,使这一活动沿着我们所希望的方向进行。我们可以自己干,不需要别人帮忙或介入。

  贝拉达这时是思想最活跃的督学员之一。我们得选择一些像样的目标,要有个切实可行的计划说服总部,因为像大多数官员一样,我们内部的那些人大都不肯把脖子伸到一条新的、带有冒险的战线上。

  我要在做大量的研究工作以后才能秘密打进去。就是研究工作也得秘密进行。整个计划只有四五个人知晓。在实施初期,只有我的督学员贝拉达、纽约办事处特工刑事处处长台德·佛雷、日后成为我的专案特工乔·肯纳利、我的联系特工史蒂夫·伯瑟,总共就是这几个人。我要仔细查阅往日那些已经封闭的档案、报告,同小队的伙伴交谈,同我信任的朋友交谈,搜集为我们打入目标的上层团伙的一切情报。这帮团伙里的人,大部分我们已经了解,但是要抓到他们确凿的证据并非轻而易举。现在,我们第一次企图把我们自己的人扎进去——派的就是我,我要在他们当中生活和工作。我搜集他们的姓名,查看嫌疑犯照片。我们要了解的情况有:和这帮上层团伙联系的匪徒是谁,他们劫持些什么人,他们出没于何处,他们在哪儿谋划,他们有些什么生活习惯,各人具有什么个性等等,凡能有助于我在他们当中行动的情况都想知道。

  在深入讨论计划和建议的过程中,要牵涉到少数人,既有纽约方面的,也有总部方面的。艾迪·奥布里安是总部的督学员,在实施计划的开始阶段,他负责处理隐蔽工作。我们要明确一下上层团伙的一些目标,我还要熟悉纽约市的一些地区,比如曼哈顿区的小意大利①,以及布鲁克林的一些地区,还有我可能要出人的一些旅馆和俱乐部。我们留有充分的余地,以便在获得其他通路的时候能够采用。

  ① 小意大利(Little Italy):美国纽约等大城市中的意大利移民或意裔居民区。

  我们和另一名特工,要在迈阿密制定一份和纽约相同的计划,两份计划工作互相联系。迈阿密有许多有钱的大户,有许多旅游度假的人。那里的骗子和盗贼大有人在,他们在盗窃珠宝、债券和股票方面是老手。那里也有许多与黑手党打交道的高层次买卖贼赃集团。我们也可以以这些集团作为目标。我和奉命执行此项任务的特工能够互相支持。

  迈阿密办事处对这个主意表示赞赏。我和贝拉达前往那里帮助他们,制订一份和我们对纽约制订的相同计划。

  接着,我和他讨论的是,谁作为迈阿密的隐蔽特工我感到合得来。你在任何时候搞隐蔽工作,选择谁和你共事,这是至关重要的大事。选择这样的人,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你的生命安全上,你都要信得过。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在迈阿密的办事处有谁合适。我决定挑选的是一位朋友,他的隐蔽姓名是乔·弗茨杰拉德。他是波士顿人,身高约6英尺5,先前是波士顿学院的足球队后卫。我挑选他,还因为他是掷沙袋游戏好手,脚步动作敏捷,完全能够把握住自己。他基本上是搞街道工作,在迈阿密待的时间足以使他熟悉这一带的地理。因此,我们带乔·弗茨杰拉德到了迈阿密,让他执行整个行动计划。他接受了这个任务。

  这两项计划我们要一起实施,这个双方计划的代号是“太阳苹果”。迈阿密代号太阳,纽约代号为苹果。

  接着要讨论的是我自己。我要确定一个新的身份,这身份可以经得起任何情况下的检查。在街道上,在你没有证实之前,谁都会对别人采取怀疑的态度。

  我们列出了讨论问题的目录,这些问题是为我可靠的工作背景而必需解决的。首先是姓名。我在潜入重型装备盗窃案的行动中,已经有了一系列适合身份的证件——社会保险卡、美国运通公司卡①以及驾驶执照等(我实际上有两份驾驶执照,一份在佛罗里达,一份在纽约)。仍然用多尼·布拉斯柯这个名字似乎是最方便不过的事。我正是用那个名字,在加利弗尼亚和佛罗里达打下了一些背景基础,有些比较好的联系关系。就用这个名字比改用任何别的名字要好。

  ① 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 Company):美国1850年3月创立时,原为快速运输的公司,现为世界规模的商业组织,主要从事旅游、保险和国际银行业务。总公司设在纽约。

  在这样的背景下采用这样的名字有其有利因素,但也有其不利因素。我在佛罗里达重型装备盗窃案的审判中已经公开亮了相,这一状况会不会又回头纠缠于我,对此我没有数。但是在那一段时间里,据我所知,我没有同任何歹徒有瓜葛。我在安排其他工作的时候,对此考虑了很久。到后来,我终于认为:管他呢,就用这个名字。

  既然用多尼·布拉斯柯这个名字,我应该有个简历。简历不要写得太多。正如我干别的事一样,我想使简历简单一些。无论怎么说,你反正是要说一大堆谎言。简历越简单,你要记忆的东西也就越少。在我的隐蔽工作中,只要有可能,我都尽可能地靠近真实。为了这个特别的理由(我正为了这个理由),简历越简越好。

  我的简历准备这样写:我在迈阿密一带度日,往返于加利弗尼亚之间,是个偷珠宝的夜贼,我是个单身汉。

  我们还想到了这样一个主意:说我是个孤儿。一个没有家庭的人,别人要查你就比较困难。如果你有家庭,这就牵连到别的特工,要他们出来说清楚你的家庭成员。如果你是个孤儿,别人能查你的只有你所居住的里弄,或者问你是否了解某个具体的邻里。我对佛罗里达和加利弗尼亚的一些地区有所了解,因为我在那些地方干过一些工作。

  我们从研究人员那里得知,已经焚毁的皮茨堡那里有座孤儿院,在那里抚养的孩子并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材料。这对我非常理想。有个特工曾在皮茨堡生活过,而我是在宾夕法尼亚长大的。

  我想的是我是偷珠宝的盗贼。这样的盗贼有多种多样。我需要有个专长,好使我一人作案而又不会发生暴力。我不能当一名强盗或是银行盗贼,或是抢劫徒,或是诸如此类的人。我们得到了部里的允许,参与某种无关大局的盗窃活动,不过你得要避免暴力。作为一名珠宝盗贼,我可以说我是单独行动的,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进出出,而且取得了成绩。大家都不需要知道洋情,因为我是在私自“犯罪”。

  干一名偷珠宝的夜贼,一个人单独作案并非有什么难处。因为你如果作案得法,你不会撞到物主,难得有可能发生暴力。我的业务知识使我能摆脱任何人企图与我动武——暴力不是我分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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