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外国文学 >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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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班师奏捷 我站在证人席上,看看被告席上的5个黑手党人,看看分坐在5排的新闻记者,以及在审判室里只能站着的300多位听众。眼前的这一幕情景,我感到不可思议。这还只是对首批罪犯的首次审讯。这帮自作聪明的党徒现在已经坐到了被告席上。 勒菲蒂·甘斯·鲁吉埃诺连连摇头,布比·塞拉萨尼和尼基·桑多拉也在摇头,就连菲什·拉比托先生和布茨·托玛苏罗也是如此。这些被告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似乎也不能信以为真。勒菲蒂曾经对他的律师说:“他决不会跟我们作对。”在我没有出现在证人席上之前,他显然不相信我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不是他在黑手党的伙伴。 但是在审判以前,有另外两名被告已经服罪。勒菲蒂关在监狱的牢房里,在进进出出的审判过程中,到后来他终于相信了事实。他对牢房的伙伴说:“我只要还有一口气,非得找那个狗狼养的多尼算帐不可。” 由于我已经列入黑手党的暗杀名单之中,因此我每天24个小时都由联邦特工人员护卫。 在我走上证人席的前两天,那时我的真实姓名还没有暴露,我们得到了来自纽约州的布法罗市的情报,说这伙歹徒要袭击我的家庭。 在此案中,担任美国方面的主诉是助理检查官巴巴拉·琼斯。黑手党方面是甘比诺家族①的比格·保罗·卡斯特拉诺,他当时是黑手党委员会②的头领,是最有实力的铁腕人物。我对巴巴拉说,我要亲自去见见卡斯特拉诺,并向他表明:“要是有人碰一碰我的妻子和孩子,我要找你个人算帐,我要亲手把你干掉!”我还说,我只是在不危及此案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干。她说:“能同谁谈,不能同谁谈,我无法告诉你。” ① 甘比诺(Gambino,Carlo 1902-1976):1957-1976年美国纽约市犯罪集团“五大家族”之一的首脑,号称全美犯罪辛迪加之“盟主”。他出生于西西里,1921年乘船偷渡至美国,在布鲁克林定居。其活动主要包括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绑架、贩运毒品,特别是通过对水上工会的控制,进行劳工勒索。1970年被控诉,美国最高法院下令将他驱逐出境(因为他系非法入境者),但因严重的心脏病使审判和驱逐延期。6年后死于心脏病再次发作。 ② 黑手党委员会(The Mafia Commission):黑手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犯罪组织,其成员大部分是意大利或西西里人,或具有其血统的人。该党于13世纪在西西里岛兴起。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黑手党残余分子从西西里和意大利移民国外,来到新的国土(主要是南美一些地区和美国),就立即着手重建他们在欧洲的那种局面。到20世纪30年代,已经成了美国黑社会网中一个完整的组织,发展成了最庞大、最雄厚的一个犯罪辛迪加组织。50年代到60年代,控制黑手党的是遍布美国的24个独立集团,叫作“家族”。在黑手党进行大规模犯罪活动的城市中,多数都只有一个“家族”;纽约市中有五个黑手党家族。势力最大的几个家族的首脑组成了一个委员会,主要起最高裁决机构的作用。每个家族的上层都有一个统管一切的“头领”,每个头领之下有一名副头领,是家族的第二负责人。 到了80年代,有些人认为黑手党在美国犯罪社会组织中的势力正在衰落下去,部分原因是家族的旧式头领们正在逐渐消亡。另一个原因是,与外部隔绝的意大利、西西里移民群众正在逐步解体。这些人正在被美国社会所同化。这就有效地限制了黑手党历来依凭的土壤,使它无法继续顺利发展下去。 她采取了克制和谅解的态度。我也怕这么干会有损此案的工作,也克制了自己。但是我提醒了一些人,叫他们保持高度的警戒。 审判室的中心,有一半已经挤满了人群。这时候,我在小意大利居民区曾经见过、但不知其名的一个叫布拿诺家族的副头领,正以手作手枪的姿势对准了我,并且用食指作想象中的扣扳机动作。到了审判间息期间,保护我的特工人员在厅道上叫住了他,和他谈了话。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在审判庭上露面。 我打进黑手党内部,秘密地度过了6个年头。在这一段时间里,外界没有几个人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在黑手党里干些什么。现在,这一切终于在新闻媒介面前曝光了。 报纸上出现了醒目大标题,其中有几家还放在头版头条:“密探操纵匪徒达6年之久”;“特工披露匪徒内幕”;“操纵匪徒的英雄”;“联邦调查局:揭露匪徒的超级特工”;“‘布拉斯柯’今日面对严厉盘问”。《新闻周刊》还作了整版整版的报道,标题是:“我是联邦调查局的匪徒”。报道还指出了种种威胁:“黑手党对大胆渗透者寻求报复”;“欺蒙布拿诺家族的联邦特工受到匪徒跟踪”。 审判前,新闻记者已经获悉:主要证人将是打入黑手党内部的一名联邦特工。他们动用一切手段,想弄清这个人究竟是谁。审判一旦开庭,记者们老是想要接近我。我从没有和他们会见,也决不让他们对我拍照或摄像。审判要在下午5点结束。为了躲避新闻记者,我们不得不闲呆到八九点,就是到了那个时候还得从狱吏的拘留所那里出门。我们中午不能出楼房吃饭,晚上也不能出旅馆用餐。 第一次审判开始前,我们得到了黑手党要对我采取暗杀的确切消息。他们的头头们已经悬赏:凡能发现并干掉我的人可以得到50万美金。他们还四处散发我的照片。我们觉得最好要采取一些防范措施。联邦起诉人员请求法庭:让我和另一名特工在作证时隐蔽真实姓名而用当时的化名,即多尼·布拉斯柯和托尼·罗西。我在黑手党的最后一年曾和那一名特工一起共事,这两个名字也为匪徒所熟悉。 执行法官罗伯特·W·斯维特是纽约州南部地区的地方法院法官,对此请求深表同情。在他行使权力期间,他写了如下报告:“……毫无疑问,这些特工过去、现在以及今后都一直处在危险之中。他们在执行政府派遣的任务中同犯罪活动进行的斗争,如同作战在战争前线的战士一样,表现了勇气、英雄气概和斗争艺术。他们完全有资格得到一切适当的保护(其中包括):对住宅区的保护、家庭成员的安全保护,以及向他们通报任何有关的以及有可能使他们陷入危险的情报。” 但是,他拒绝了我们的请求,因为被告在宪法上有权面对指控者。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也不觉得是受到了背叛。万无一失的东西从来就不存在。 我的真实姓名直到作证的第一天才暴露出来。这天我走进了审判室,举起了右手,发誓要讲真话。接着就要求我通报姓名,我说出了自己的姓名。事隔六年,我这才第一次公开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约瑟夫·D·皮斯托尼。 这六年来,我隐匿在黑手党匪徒中间,天天撒谎,在谎言中过日子。我说谎话,是因为我相信这样做是为了一个崇高的道德目标:帮助美国政府消灭黑手党。尽管如此,我常常清楚地意识到:我最终要走上证人席,面对辩护律师这一现实。当时你无时无刻不在说谎,现在谁能相信你会说真话呢? 以往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在内,依赖的是谎言,现在一切都得靠事实说话了。 我在隐蔽的日子里,我对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得要考虑一下:日后我在作证的时候会是什么情况?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绝对清白。钱一定要有帐可查,凡能记帐的我得记,凡不能记帐的我就记在头脑里。在陪审团面前,最终要凭我的证词。 就在这初次审判时,美国的助理检查官琼斯和露易斯·弗里赫两人不时地要我牢固树立这样的观点:“我们提出的证据无论多少,陪审团所相信的只能是你,没有你的证实,我们便一无所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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