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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在哪里呢?”

  一朵乌云遮住了太阳,那片空旷地突然暗淡下来。罗米轻轻地顺着大腿把枪提上来,好像要警告马克不要做任何突然的举动。“尖刀并不是与我打过交道的人中最狡猾的,你可知道。他自认为非常聪明,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

  你坐在车里,用软管接到排气管上,这才是个笨蛋,马克再次心想。他等待着,尽量不动。

  “那具尸体在我的汽车下。”

  “你的汽车?”

  “对,我的汽车。他非常仓促,我正好不在城里,于是我那位敬爱的当事人把尸体拖到我家,埋在车库底下,重新浇上水泥。尸体还在那里,你信吗?联邦调查局已经挖了半个新奥尔良,想找到它,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我的家。也许,巴里毕竟不是那么笨。”

  “他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讨厌你老问,孩子。”

  “我真的想现在就离开。”

  “住嘴。毒气奏效了。我们死了,孩子,死了。”他手中的手枪掉到了座椅上。

  引擎在嗡嗡地轻轻作响。马克瞥了一眼窗子上的弹孔及其周围的千条万条裂痕,然后把目光转向那汉子的通红的脸和重垂着的眼睑。律师哼了一声,几乎立即就呼噜起来,脑袋直往下点。

  他昏睡过去了!马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注视着他厚厚的胸脯的起伏。他原先的父亲就是这样酒后昏睡的,他见了不知多少回。

  马克深深地呼吸,竭力保持镇静。打开门锁定要发出声音。手枪紧挨着罗米的手。马克的肚子痉挛了,脚也麻木了。

  那红脸大汉发出响亮,缓慢的声音。马克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他那颤颤抖抖的手慢慢地,非常非常缓慢地,一点点伸向门锁开关。

  里基的眼睛几乎跟他的嘴一样干得要命,但他的牛仔裤却湿透了。他躲在大树底下阴影处,与灌木丛、蒿草和汽车保持一段距离。他把软管拔掉已有五分钟了。听到枪声到现在也已有五分钟了。他知道他的哥哥还活着。因为当他箭步跑了五十英尺来到大树后面时,他一眼看到了一颗长着淡黄头发的脑袋在汽车里面晃动。于是他不哭了,并开始祈祷。

  他往回向圆木走去,然后猫腰蹲下,睁大眼睛凝视汽车,心里想着哥哥。这时,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出现了。

  罗米的下巴颏垂到胸脯上,马克等他一个呼噜刚完,正要打第二个呼噜时,左手一掌把手枪击落,右手打开车门锁,他猛地一拉把手,肩膀使劲向门撞击,滚出汽车。他最后听到的是律师又一阵沉沉的鼾声。

  他滚到地上,双膝着地,手紧紧抓住杂草,又抓又爬,迅速离开汽车。他猫着腰,穿过草丛,一眨眼就跑到大树跟前。那儿里基被吓得魂不附体,目瞪口呆地瞧着。马克在树根部停住了脚,转过身子,惟恐律师提着枪,迈着沉重的步子,从后面追赶上来。但是汽车看上去毫无威胁感,车门敞开着,引擎在工作,排气管上没有接任何东西。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把目光转向里基。

  “我把软管拔出来了,”里基呼吸急促,声音很尖。马克点了点头,但没说什么。他一下平静了许多。汽车在五十英尺以外,如果罗米出现,他们可穿过树林立刻逃走。即使罗米从车子里跳出来,用枪扫射他们也不会被发现,因为他们隐匿在灌木丛中,有大树掩蔽。

  “我害怕,马克。我们走吧,”里基说道,声音仍很尖,手在颤抖。

  “稍等一会儿。”马克聚精会神地打量着汽车。

  “好啦,马克,我们走吧。”

  “我说稍等一会儿。”

  里基看了看汽车,问道:“他死了吗?”

  “我想没有。”

  这就是说,那汉子活着,手里有枪,显然他哥哥不再害怕了,他在想什么点子。里基向前迈了一步,喃喃说:“我走了,我要回家。”

  马克没有动。他平静地呼气,打量着汽车。“只是稍稍一会儿,”他说了一声,没有看里基一眼。他的声音又带有权威味。

  里基渐渐静了下来,双手放在湿涌渡的膝盖上,身子向前探。他看着哥哥,当马克一边注视着汽车,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烟来的时候,里基慢慢地摇了摇头。马克点燃了烟,长长的吸了一口,然后抬头向树枝吐烟,就在这时候,里基才第一次看到肿起的疙瘩。

  “你眼睛怎么啦?”

  马克突然记起来了。他轻轻地揉了一下眼,然后按摩额头上的疙瘩。“挨了他几次打。”

  “看上去很厉害。”

  “不要紧。你知道我要干什么吗?”他说着,并不想叫人回答。“我要悄悄回到那儿,把软管接到排气管上。我要给他接上管子,这狗杂种。”

  “你比他还要疯。你是在开玩笑,是吗,马克?”

  马克从容地吐着烟。突然,驾驶室的车门大开,罗米握着枪,踉跄地走出车来,摇摇晃晃朝车尾走去,嘴里大声咕哝着。他再次发现软管好好的躺在青草上,他仰起头脸朝天,大声咒骂,污秽的言语难以入耳。

  马克蹲得很低,将里基搂在身边。罗米急急转过身,眺望空旷地周围的树木。他骂得更凶,并开始嚎啕大哭,汗珠从头发直往下滴,黑上衣湿透,紧贴在身上。他在汽车的尾部四周踱来踱去,脚头很重,边呜咽,边自言自语,朝着树林尖叫。

  他突然止步,笨重的身躯重重地趴在行李箱上,像一头中了麻药的大象扭曲着。他直挺挺地伸着两条树桩一般的粗腿,一只鞋不见了。他不紧不慢,简直像习以为常地将手枪深深塞进嘴里,两只通红发狂的眼睛向四周扫视,在弟兄俩躲在下面的那棵树干上目光停留了片刻。

  他张大嘴,宽大、肮脏的牙齿咬住了枪管,双眼一闭,右拇指扣动了扳机。

  巴里·马尔丹诺,或尖刀巴里,或尖刀,他喜欢人们这样直率地称呼他,脚登鲨鱼皮名牌鞋,身穿丝绸长褂,飘溢着香水气。褂子长到膝盖,轻轻擦着他毛茸茸的小腿。他向饭店后面的投币电话走去,高视阔步,风度翩翩,人们可能会把他看作衣冠楚楚的毒品进口商或一个走红的拉斯维加斯赛马赌注登记人。这正合他心意,因为他是尖刀,他想引人注目。当人们看他时,就该看到他在事业上多么成功。一看到他,他们就会被吓得发呆,敬而远之。

  饭店后面,休息室附近的走廊里有一只投币电话。尖刀巴里昂首阔步来到电话机跟前,向四周偷偷瞟了一眼。普通人一见尖刀巴里斜眼看人,眼睛滴溜溜寻衅的样子,就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他的眼睛深褐色,几乎长在一起,如果你敢站在他面前正视他的眼睛,不出两秒钟,你就会十分肯定地说巴里是斗鸡眼。但他不是。他是个喝酒如喝水,生活放荡的人。就凭这黑黑的眼圈就足以说明他每晚都喝得烂醉。

  他重重地用力按下他律师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还没等对方回答就开机关枪似地说开了:“喂,我是巴里。杰罗姆呢?他迟到了。照理他应该四十分钟前就和我在这里见面了。他在哪里?你见到他了吗?”

  尖刀说话粗鲁、傲慢,带威胁人的口吻,接电话的那位可怜的秘书已多次听过他这样说话了。她不断吞咽唾沫,倒吸凉气,好在他是在打电话,不是在她的办公室里,否则他一定要把桌子敲得砰砰直响的。她告诉马尔丹诺先生说,克利福德先生上午九点钟左右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给办公室来过电话。

  尖刀砰一下挂断电话,横冲直撞地穿过走廊,直到快走近餐桌见到人时,他才平静下来,大摇大摆走向餐桌。来饭店吃饭的人开始多起来了。时间已快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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