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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四


  第四部 索多姆和戈摩尔

  索多姆和戈摩尔

  女人拥有戈摩尔城

  男人拥有索多姆城

  阿尔弗雷德·德·维尼

  第一卷

  前往拜访公爵夫妇的那天(盖尔芒特亲王夫人举行晚会的那天)的情况,我刚才已经作了介绍。诸位知道,早在这天前,我就窥视过公爵与夫人回府的情景,不料偷看时发现了一个秘密,虽然只与德·夏吕斯相关,但事情本身非同小可,以致我一直拖到现在,有了能如愿给它以应有的位置和篇幅的时刻,才作一叙述。在府邸的顶楼,我曾设置了一个极为舒坦美妙的观察点,从那儿望去,通往布雷吉尼府宅的坡道一览无遗,山坡起伏不平,被弗雷古侯爵家那幢山间别墅呈玫瑰色的装饰小塔装点得赏心悦目,一派意大利风格,可是,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却放弃了那个观察点。想到公爵夫妇即刻就要回府,我觉得倒不如守在楼梯上窥视更为方便。放弃那个高高在上的居留点,我真有点儿惋惜。不过,当时正值午餐过后,惋惜的心情倒减少了几分,因为若在上午,我准没有机会目睹这番情景,只见布雷吉尼府邸的听差手执鸡毛掸,在透明闪亮的宽阔的云母石间穿行,慢悠悠地攀登陡坡,远远望去,一个个微缩成了油画上的人物,那云母石被红色的山梁分支衬托得格外悦目。虽然我缺少地质学家的观察力,可我至少能象植物学家那样静静观察,透过楼梯上方的百叶窗,凝望着公爵夫人那丛娇小的灌木和那株珍贵的花木,人们非把它们放在院子里不可,就象逼着即将成婚的年轻恋人赶紧出门。我暗自思忖会有哪只昆虫赶上机会,凑巧前来光顾这簇自我奉献却遭人遗弃的雌蕊。好奇心渐渐壮了我的胆子,我索性下楼来到底楼的窗户,窗扉大敞,窗叶半闭着。耳边清楚地传来了絮比安准备出门的响动,他肯定发现不了我,我藏在窗帘后,一动不动,直到后来担心被德·夏吕斯先生瞧见,才猛地侧闪过身子,只见德·夏吕斯先生大腹便便,头发花白,白昼里显得苍老多了,正慢吞吞地穿过院子,去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夫人身体着实不舒服(完全是挂念菲埃布瓦侯爵的病痛造成的,而德·夏吕斯与侯爵结怨甚深,成了冤家死对头),德·夏吕斯先生才开了先例,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在这个时间去探望她。原因很明白,盖尔芒特家族的人与众不同,从不恪守社交生活的习俗,而是按照个人的习惯,随意加以改变(他们认为,这些习惯不是社交生活的习惯,因此不啻是当着她们的面嘲弄那种毫无价值的玩艺儿——社交,比如德·马桑特夫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会客日,每天上午十时至十二时都忙于接待她的女友)。这段时间,男爵总用来阅读书籍,找找古玩什么的,从来都是在下午四时至六时出门造访。一到六点钟,他便去赛马场或去树林间散步。我在窗边呆了片刻,又朝后退了一步,以免被絮比安发现;他很快就要出门做活,等到用晚餐时才会回家,近一个星期来,他侄女带着手下的那些女学徒到乡下的一位顾客家缝制一条衣裙去了,他甚至也不每晚都回府了。想到谁也不可能发现我,我于是决意不再东躲西藏,倘若奇迹真的发生,万一哪只昆虫能克服重重障碍,不怕山高路远,战胜困难与风险,作为使者从遥远的地方来探望那朵一等再等、尚未受粉的雌花,那我岂能错过这一千载难逢的时机。我知道雌花的这般苦苦等待并不比雄蕊花朵消极,雄蕊每每自动转移方向,以便昆虫能轻而易举地光顾,同样,这儿的这朵雌花,倘若昆虫光临,准会卖弄风情地弓起“花柱”,为了得其爱慕,会象一位虚伪但炽烈的妙龄女郎悄悄地向它靠近。植物世界的法则本身受到越来越高级的法则的控制。倘若昆虫的来访,亦即从另一朵花带来花粉,一般来说是异花传粉的必要条件,那是因为自花授粉,自我繁殖,会象一个家族内的连续近亲结婚一样,导致退化、不育,而昆虫授粉则会给同类的后代带来前辈所不具备的活力。不过,这种遗传变异的飞跃会过于迅猛,导致花类发展失控,于是某一特殊的自花授粉行为会适时发生,加以压抑,控制,使畸型发育的花朵趋于正常,犹如抗霉素防治疾病,甲状腺控制发胖,失败惩治骄傲,困倦压抑行乐,睡眠驱走疲乏。我思路如何发展,下面当再描述,不过,我已经从花类明显的狡黠行为中对文学作品中意识不到的那一部分作出了一个结论。恰在这时,我看到了德·夏吕斯先生从侯爵夫人家走了出来。他进去才几分钟,莫非他从那位年迈的亲戚或哪位家仆那儿得知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太太只不过微有不适,现已大大好转,抑或已经彻底康复。此时,德·夏吕斯先生以为无人看着他,迎着阳光眯起眼睛,脸上因热烈的交谈和意志的力量而维持的那股紧张劲儿松弛了,那种强装的活力消失了。他脸色如同大理石般苍白,大大的鼻子,匀称的脸部轮廓再也不因故意的挑剔目光而显出异样的表情,有损于那雕像般的美。他仿佛不再仅仅是盖尔芒特的一员,而成了帕拉墨得斯①十五,已经在贡布雷小教堂立了雕像。他整个家族的人的五官虽然普普通通,但一到德·夏吕斯先生的脸上,便显出了超凡脱俗的秀美,显得尤为温柔。我真为他遗憾,平时为什么总是装得那么粗暴,那么古怪,令人讨厌,为什么总是那样大吵大闹,冷酷无情,动辄发怒,不可一世,为什么总是披着野蛮的伪装,深藏起和蔼与善良,而刚才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明明看见他满脸和颜悦色,毫不矫揉造作。阳光下,他眨动着双眼,近乎眉开眼笑,从这副看似平静自然的脸庞上,我发现了某种东西,它多么深情,多么温柔,我禁不住思忖,倘若他发现被人这样细细打量,该会多么生气。殊不知这位男子汉无比珍惜男子气魄,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无比骄傲,在他的眼里,所有男人似乎都有讨厌的女人气,然而他身上一时出现的神态、表情、微笑使我蓦然想到的,恰恰酷似一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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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希腊传说中的优波亚国王瑙普利俄斯的儿子,特洛伊战斗的英雄。

  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正要再挪个地方,可已经来不及,也没有必要了。我看到了什么事情哟!在这院子里,他们在这之前肯定从来未曾相遇过(德·夏吕斯先生都是在下午絮比安去做活的时候上盖尔芒特府),此时,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絮比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象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更为诧异的是,德·夏吕斯先生早已一改方才的神态,刹那间,絮比安也仿佛在奥秘的艺术规律的作用下,马上作出了与之和谐一致的姿态。男爵想方设法掩饰自己的激动表情,尽管他显得多么满不在乎,但似乎恋恋不舍,来回踱着步子,茫然地凝望着,自以为可以尽量显示出自己的明眸之美,好一副自命不凡、漫不经心而又滑稽可笑的神态。絮比安呢,我平素十分熟悉的那副谦逊、善良的样子瞬间荡然无存——与男爵完美对应——抬起了脑袋,给自己平添了一种自负的姿态,怪诞不经地握拳叉腰,翘起屁股,装腔作势,那副摆弄架子的模样,好似兰花卖俏,引诱碰巧飞来的熊蜂。我真不知道他竟会有这么一副令人生厌的面孔。可我也未曾想到,在这出两位哑巴扮演的哑剧中,他能临场胜任自己的角色(尽管他是平生第一次与德·夏吕斯先生迎面相遇),这场哑剧仿佛排练已久;那炉火纯青,自然娴熟的演技,只有身处异邦,与同胞相逢时,才能有这般何必曾相识的默契,藉以传达情感的媒介完全一致,犹如事先安排妥当的一幕。

  不过,这一幕并不真正滑稽可笑,其中还含有怪诞的成份,如果愿意,或者可以说其中含有真实自然的东西,自有美不胜收之处。德·夏吕斯先生纵然摆出满不在乎的神态,心不在焉地垂下眼帘,但他还是不时抬起眼睛,朝絮比安投去一束出神的目光。(也许他想到,在此种场合,这样一出哑剧不能无休止地演下去,或许出于某种下面就可明白的原因,或许是出于对世间万物转瞬即逝的感叹,促使人们希望弹无虚发,一举中的,致使一切爱恋的表演都变得无比动人心弦。)德·夏吕斯先生每瞅絮比安一眼,都要设法让自己的目光伴随着一声话语,与平常人们投向不太熟悉或素昧平生的人的目光迥异。他望着絮比安,那直勾勾的奇特的眼神分明在说:“恕我冒昧,可您后背挂着一根长长的白线,”或对您说:“我可能不会搞错,您大概也是苏黎世人吧,我好象在古玩商家常遇到您。”就这样,每过两分钟,德·夏吕斯先生的媚眼秋波好似强烈地向絮比安提出同一问题,犹如贝多芬探询的短句,按同一间隔,反复出现——配以过分华丽的前奏曲——用以引出新的动机、变调和“主题再现”曲。然而,与之恰恰相反,德·夏吕斯先生和絮比安的目光美就美在它们似乎并不意欲达到某种目的,至少暂时如此。我平生第一回看到男爵和絮比安表现出这种惊人之美。在彼此的眼睛里,浮现的不是苏黎世的蓝天,而是某一我尚不知其名的东方都市的熹微晨光。无论是哪一点有力地吸引住了德·夏吕斯先生和裁缝,他们似乎早已达成协议,那多余的对视不过是礼仪的前奏曲,就好比成婚前的订婚宴。更为接近自然的是——这一连串比拟本身就十分自然,何况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一位男子,若细细打量他几分钟,他会先后变成一个普通人,一只人鸟,一条人鱼,一只人虫——眼前仿佛出现了两只鸟,一只雄的,一只雌的,雄鸟设法往前凑,可雌鸟——絮比安,他对此类把戏无动于衷,只顾梳理自己的羽毛,毫不惊奇地望着新朋友,目光发木,漫不经心,既然雄鸟先主动迈了几步,那么大概唯有这种目光最能奏效,更能勾魂。最后,絮比安觉得保持漠然之态已远远不够,从确信已征服对方到诱其追逐、爱慕,只有一步之远,絮比安当即决定立刻出门做活,走出了可通行车马的大门。不过,他扭头张望了两三次之后,才匆匆到了街上。男爵见失去了对方的行踪,气得浑身哆嗦(但仍然摆出自命不凡的神态,打着唿哨,没忘朝看门人喊声“再见”,门房已喝得半醉,正在厨房边的小屋里忙着招待来客,根本没有听见),顾不了许多,撒腿朝街上奔去,想赶上絮比安。正当德·夏吕斯先生活象一只大熊蜂,嗡嗡嗡地飞出大门,另一只真正的熊蜂飞进了院子。谁知是不是那朵兰花企盼已久的昆虫,给她送来了稀世花粉?如没有这花粉,她恐怕就要终身空守香闺了。不过,我没有专心致志细看昆虫寻花作乐,因为几分钟后,絮比安竟又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男爵,越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许德·夏吕斯先生突然出现,絮比安一时激动,或由于别的更自然的原因,忘了带走一包什么东西,才又折回来取)。男爵打定了主意,决定加速事情的进展,便开口向裁缝借火,可又马上抱歉道:“瞧,我向您借火,可我发现自己忘了带烟。”热情好客的礼仪战胜了假献殷勤的客套。“请进屋,您需要什么,都能满足。”裁缝说道,一脸鄙夷神色骤变为满面欢笑。小铺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我再也听不清什么。那只熊蜂早已不知去向,不知它是否就是兰花迫切需要的昆虫,不过,一只十分难得的昆虫与一朵身不由己的鲜花终能奇迹般地结合,对此可能性,我已深信不疑。就说德·夏吕斯先生吧(权作一简单比较,仅是某种意外的巧合而已,但不管是何种巧合,把植物学的某些规律与人们有时妄称为同性恋的事情相提并论,并无冒充科学的企图),多少年来,他总是在絮比安在外时进这家府邸,可这次,恰逢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凤体欠安,无意中碰到了裁缝,通过他,交上了本就属于男爵之类的红运,后面可以看到,世上有不少人可能远比絮比安年轻、英俊,但助男爵走上红运的却是这样一位男子,这是专为使男爵之流得以在尘世间享受自己那份淫乐而造就的人物:一个专爱老先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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