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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


  突然,我忆起了在里夫贝尔见到的、凝望了我好一会的那个神情忧郁的金发少女。整个晚上,还有许多别的少女看上去很顺眼,而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刚刚从我记忆的深处升起。我似乎觉得她注意到了我,预料里夫贝尔的一个侍者会前来给我捎上她的一句话。圣卢不认识她,但是认为她还象样。与她见面,经常与她见面,可能很困难。但是为此我会不惜一切,我心中只想着她。

  哲学经常谈到自由的行为和必要的行为。一个行为,由于行动过程中抑制了升力,一旦我们的思想处于休整状态,这个行为便这样使某一回忆再次升起——直到此刻之前,这一回忆已被消遣的压力将它与其他回忆拉平——并叫它奔腾起来,因为它比其他回忆更有魅力。我们当时不知不觉,二十四小时过后我们才发觉。比这种行为为我们所更完整地感受的行为,恐怕没有了。说不定也没有比这更自由的行为,因为它还不具有习惯性的性质。在爱情中,正是这种精神怪癖有助于使某一个人的形象单独复活。

  正是我在海边看见那一群美女列队而过的第二天。我向好几位几乎每年都到巴尔贝克来的旅馆房客询问她们的情况。他们未能给我提供什么情况。此后,一张照片给我解释了何以如此。仅仅几年以前,她们还是一群依然孩子气十足、未定型而又甜美无比的小姑娘,人们可以看见她们在帐篷四周,围成一圈坐在黄沙上:她们好似隐隐约约的白色星群,即使你从中分辨出一双比他人更明亮的眼睛,在这看不清的银河星云中,也立即会将她忘掉,并与其他人的眼睛混成一片。现在,她们虽说还刚刚脱离女大十八变的年龄,但确实已经脱离了那个年龄。谁又能认出,她们就是几年前那一群小姑娘呢?

  在距今不远的那些年代里,肯定她们并不象前一日在我面前第一次出现时那样,给人一个群体概念。这个群体本身那时尚不够清晰。那时节,这些小毛孩子还太小,还处于成型的基本阶段,个性还不曾在每一张脸上打上自己的烙印。正像个体还浑沌存在的初级器官一样,更确切地说个体是由珊瑚骨构成,而不是由组成珊瑚骨的一个个珊瑚虫构成。那时她们还是你挤我我挤你地挤在一起。有时,一个小孩将身旁的小孩弄倒了,于是,一阵狂笑,似乎这是她们个体生命的唯一体现。人人前仰后合,这些线条尚不清晰、作着鬼脸的面孔混成了一团肉冻,闪闪发光,颤颤巍巍。在她们后来有一天给我看、而我亦保留下来的一张旧照片上,她们这孩子气的群体与日后她们那行列的面孔已经是同样数目。人们感到她们在海滩上已经留下了不同寻常的痕迹,禁不住对她们望上几眼。但是人们还只能通过理性逐个地辨认她们,而任凭女儿十八变去变,直到这些重新组合的形状逐渐侵占到另一个有个性的人上去,才算是分界线,又必须去认明那另一个有个性的人了。高高的身材与鬈曲的头发并存,这又一个人的俏丽面庞很可能就是这照相簿上所显示的从前那个干瘪黄瘦的小毛丫头。这些少女,每个人的容貌特点在短暂的时间里有了那么大的变化,反使得这些特点成了一项模糊的标准。另外一方面,她们之间共同的和似乎群体性的东西,从那时起就是那么突出,在这张照片上,有时连她们最好的朋友也会把这一个认作那一个。要消除疑团,只能通过服装上的某个小玩艺,才可以肯定哪个人穿过这样的衣服,戴过这样的小玩艺,而其他人肯定没有。那个时节与我刚刚在海堤上看见她们那一天相比,差异是多么大,而这两个时间距离又是那么近。那个时节以来,她们仍然像我前一日感觉到的那样放声大笑,但是这种笑已不再是童年时期那种断断续续几乎是自发的笑声了。从前那种痉挛性的放松随时能叫这些脑袋去扎个猛子,犹似维沃娜①河中的鱥鱼群,散开了,消失了,过了一小会又聚拢成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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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流过普氏故乡贡布雷的河。

  现在,她们的容貌已经成了自己的主人,个个目光紧紧盯着自己追逐的目标。只有我昨天那样第一次依稀望见,犹犹豫豫又抖抖瑟瑟,才会将这些孢子混淆起来,正像往日的狂笑与陈旧的照片将这些孢子混成一团一样。时至如今,这些孢子都具有了个性,而与那苍白的石珊瑚分离了。

  肯定,有许多次,在美丽的少女从我面前经过时,我向自己许下诺言,一定要再与她们见面。一般来说,她们不再出现。何况,记忆很快将她们遗忘,很难再找到她们的面庞。可能我们的眼睛还没有认出她们的时候,已经望见别的少女经过了。这些新出现的少女,我们将来也不会再与她们见面。

  另外有些时候,就象这狂傲的一群出现这样,偶然又非把她们再次带到我们眼前不可。这时,我们感到这是美妙的偶然,因为我们将从这偶然上分辨出似乎机体形成、发育之初以组成我们生命的东西。对于占有某些形像,事后我们会认为这是天注定的,而这种偶然将我们对某些形像的忠诚变成了轻而易举、不可避免的事,有时——继某些使人希望中止回忆的间断之后——则是很残酷的事。如果没有这种偶然,我们很可能像很多人一样,刚刚开始,就轻易地遗忘了。

  不久,圣卢的勾留已接近尾声。我并没有在海滩上与这些少女重逢。圣卢下午只在巴尔贝克待一小会,时间太短,无法顾及她们,也无法为了我去与她们结识。晚上他更得空一些,仍然常常带我去里夫贝尔。在这些饭馆中,正象在公园里和火车上一样,有些人在普普通通的外表之下隐形,而他们的名字会叫我们大吃一惊。偶然问到他们的名字,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根本不是我们以为的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正是我们久闻大名的某一位大臣或公爵。

  在里夫贝尔饭店里,已经有两、三次,在圣卢和我看见所有的人开始离席时,有一个人刚刚来到,在一张桌旁落坐。此人身材高大,肌肉发达,五官端正,胡子花白,然而沉思的目光总是死死地望着天。一天晚上,我们问老板这位阴阴沉沉的、孤独的、姗姗来迟的用餐者是何等人氏。

  “怎么,这是鼎鼎大名的画家埃尔斯蒂尔,你们不认识?”

  他对我们说。

  有一次,斯万在我面前提过这个名字。怎么提起来的,我完全忘记了。但是,某一记忆的疏忽,与看书时对某一句子成分疏忽一样,有时不是促进把握不定,反而促进了过早的肯定。

  “他是斯万的一位朋友,是非常著名、身价极高的艺术家,”我对圣卢说道。

  顿时,犹似一个寒颤传到他身上和我身上,我们两个人都想到,埃尔斯蒂尔是一位大艺术家,名人。然后,我们又想到,他把我们与其他用餐人混成一团,肯定不会料到,想到他的天才,使我们多么激动。他对我们的崇拜一无所知,他也不知道我们认识斯万。如果我们没有来洗海水浴,大概我们也不会受到这场折磨了。但是,我们还迟迟停留在无法让热情保持沉默的年龄上,又设身处地想到隐姓埋名似乎令人压抑的生活,于是我们写了一封信,署上我们的名字。在信中,我们向埃尔斯蒂尔披露,坐在他几步开外地方的两个用餐者,是对他的才能极为倾倒的两个业余爱好者,是他的好友斯万的两个朋友。在信中我们要求向他致以敬意。一个侍者担当了将这封信函送交那位名人的任务。

  埃尔斯蒂尔虽然已经颇有名气,但是那时节,可能他还没有饭店老板声称的那样有名,稍微过了几年之后,他才大有名气。他是在这家饭店还仅仅是农庄一样时,最早来到这里居住并带来一群艺术家的人(那些艺术家,一俟人们在简单的挡雨披檐下露天吃饭的农庄变成阔气的用餐中心,便全部迁徙到别处去了。埃尔斯蒂尔本人与妻子住在距此不远的地方,只因妻子不在,他此刻才又到饭店来)。一位伟大的天才,即使在他还没有得到承认的时候,也必然会激起某些崇拜现象。不止一个稍事停留的英国女人,极想打听埃尔斯蒂尔生活的情形,农庄的老板从英国女人所提的问题或画家收到国外许多来信中便得以猜度出几分来。这时老板更注意到:埃尔斯蒂尔作画时不喜欢别人打扰;月色皎洁时,他深夜起床,把一个小模特儿带到海边,让她裸体摆出姿势来。待他从埃尔斯蒂尔的一幅画中认出挂在里夫贝尔入口处的木制十字架时,不禁心中暗想,受了那么多累没有白费,游人的赞美也并非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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