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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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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她注视着门,她也听到他们的声音,可是为什么我却听不到她的呢? 她从我身边走开,视线从一样东西移向另一样东西,她抓其蜡烛走向镜子,对着镜子里面细看自己。 我了解她是怎么回事。她需要时间来适应及衡量她的新意象。但是,首先,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 我如何赶走他们,把她带走呢? “不,不能从那边。”当她看到我注视门时,连忙说着。 过河之后我很快找到杀害对象。当窥探到他时,一种古怪的深沈感觉油然而生以前是独来独往,此后却不免要连袂行动,杀戮时,她将在一旁注视我的举措,并从中学习,想到那种没有隐私的亲密,我的脸竟泛红起来。 我杷猎杀对象引出酒馆,挑逗他,激怒地再捕杀他。我故意炫耀表演,有一点残忍,却有更多的嬉弄,表演过程太激烈,当杀戮之后,觉得自己耗损了不少精力。 她喜爱之至。她仔细浏览,汲取任何细微未节,有如她也在吸血一般。我们再次携手共行,我感到她的热,她也感到我的热血在我的脑里泛滥奔流。我们相依相偎,就连覆遮我们身躯的薄衣,似也突然变成是异类,正探视着黑暗里两尊燃烧的雕像。 之后,夜晚顿失往常的次元与空间,事实上,自从成为不死幽霞以来,这是我所度过最长的一夜。 夜晚绵延不尽,深不可测,眩惑耀眼。偶尔,我想找出某些抗辩,来驳斥一切的玄妙与愉悦,但是竟一句也找不出来。 我一次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希望能称呼得自然一些,然而对我,她仍然还不是卡布瑞,她只是她,我生活乃至生命当中唯一需要的伴侣,我此生唯一深爱的女伴! 她的死亡阵痛并未特顶太久。 我们找到一间空的地窖,留在那里等到痛苦过去。在那儿,我跟她手牵手,我不断地说话,把这段时日发生的种种,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和盘托出。 我告诉她塔楼的事,告诉她梅格能所说的话;说明那个幽魂的出现,我怎么跟它熟悉又看不起它,所以也无意追逐寻获它。在谈话当中,我再三试图传送无言意象给她,但是都徒劳无攻。对此,我没作表示,她也相应不理。但是对我的话,她聆听得十分仔细用心。 我跟她谈到尼克的怀疑,这件事尼克对她一个字没提;我说明因为他,我的恐惧比前更甚;如今多了另一扇打开的窗,增加另一个乍空的房间;此外又增加一位目击证人,足以证明怪诞的事接二连三。 不过没关系,我会对罗杰说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故事,我将对尼克尽一份该尽的心力;设法化解我们之间的怀疑与猜忌。 我说的话她只感到模糊的兴趣,因为这跟她无大大关联,与她攸关重要的是,她的未来将如何。 一旦死亡阵痛结束,她已力不可挡。她可以攀爬任何高墙,可以穿过任何厚门,再陡峭光滑的屋顶也难不倒她了。 她好像不相信能千秋万世的活下去,似乎只认为,在这个生机勃勃的超自然夜晚,她应该知所当知!为所欲为,一旦黎明来临,死神终将攫获了她。她决意度过丰富的“最后一夜”。 许多次!我试图动服她回到塔里;时光在流逝,精神上的透支疲累,对我倾覆而来!我念于安静休息,再进一步深思熟虑我睁大眼睛,眼前却只是一片黑暗,然而她兴致勃勃,她要冒险犯难! 她建议我们潜入凡人住宅,找寻她所需的衣物,当我告欣她,自己总以正当方式购买方服时,她大笑不止。 “我们先探寻屋子有没有人——”她说着,迅速逡巡街道,眼睛望着黑暗中大楼的窗户,“仆人是不是睡了,我们也可以听得到。” 她的话很有道理,不过自己倒从来未做此宵小行径。我跟着她爬上屋后狭窄的楼梯,走到铺着地毯的走廊,既惊讶于此行的容易,对凡人所居住日常生活房间的细节,也感到兴味盎然。我发现自己喜欢碰摸私人使用的东西:扇子啦,鼻烟壶啦,屋住阅读的报纸啦,壁炉边的靴子啦,摸起来比在窗外看有趣多了。 她的目的的则截然不同,同圣哲曼区一座房屋里,她在女主人的穿衣间,找到一大堆新款的各式衣服,对她还挺合身。我帮她脱掉旧的波纹绸衫,让她穿上粉红的天鹅绒衣服,将她的头发一卷卷藏戴在鸵鸟毛的帽子里。看到她打扮亮丽,我再次目眩不已;想到自己跟她漫游在家具过多的房子,房内又充满凡人的气味,更不由滋生怪诞玄妙的感觉。她在化妆台上搜罗东西,拿了一瓶香水,一支小金剪刀,她又揽镜自照着。 我走过去亲吻她,她没有制止;我们一如情人的拥吻。当我们急急经过人楼梯,来到深夜的街道时,对旁观者来说,无疑正勾描出一幅恋侣的亲密图画。 我们我们相偕在剧院与歌剧院进出,经过大厅进入宫庭;凡人注视我们,却未真正认出我们的身份;凡人被我们所吸引,又完全蒙蔽在鼓里的情形,让她雀跃万分。 之后我们再次清晰听到幽魂的声音,但当我们探看教堂时,它又不见了。我们爬上钟楼,鸟我们的王国。走下钟楼,钻进一家拥挤的咖啡屋,只为了享受与凡人共挤一堂的趣味!我们彼此会心对望,相视微笑,促膝谈心。 她沈湎在迷离梦境里,凝视咖啡杯的热气腾腾,灯盏上的香烟袅袅。 她喜欢阴暗空荡的街道,外面清新的空气;她想攀上树梢,爬上屋顶;对于我在市区的漫游,竟未一迳采取屋顶的飞奔,或是马车篷上的疾驰,她也觉得不可思议。 午夜过后,我们手牵手,遨游在荒寂无人的市场。 我们听到幽魂之声,却不像刚一样,可以辨别声音的方向,这使我十分困惑。 周围的事物每每引起她惊讶,满地四处的垃圾,猫追逐可疑之物,异乎寻常的阗寂,对她都是新奇;大都会最阴暗的角落,对我们全部具威胁,这是她最津津乐道的一点;我们能够潜过贼窝而无人察觉;我们能够轻易击垮任何想找麻烦的歹徒;此外,我们尚具既有形又无形;既明显可见,却又完全不可理解的优势;这一切都令她大为兴奋。 了解她初夜的兴奋心理,我不再催促,也不再对她的意见表示异议,仅仅只是跟她在一起,既已十分满足,甚至还迷失在这种奇异的满足里。 一个俊帅瘦削的年轻人骑马而来,经过黑暗的摊位,我凝视着他,彷佛他是一个鬼魂,从生之大地进入死之幽谷;黑发黑眼的他让我想起尼古拉斯,脸上既显稚嫩之气却又心事重重;他不该深夜单独一个人在市场游荡的;他比尼克年轻,但显然要愚蠢得多! 他到底有多蠢我终于察觉了,因为,她已欺身向前,像一只行动飘忽的粉红色大猫,寂静无声地把他从马上带下来。 我大吃一惊。她的戕害对象有多么无辜,似乎未对地造成困扰不安;她不像我曾经有过许多人性的挣扎,只不过如今我已习以为常;我为什么该裁决她的是非呢?然而,她是那么若无其事地杀害年轻人优雅地扭断他的脖子,仅仅吮吸少量的血,根本不会致他于死地;这一切看起来虽十分刺激,内心却不无愤慨之感。 她比我冷酷无情。我想,她比我们同类更肆无忌惮。梅格能曾经说:“别存慈悲之心!”他的意思难道是在表示:不必要的滥杀也当杀之吗? 她脱掉身上的粉红天鹅绒衣服与裙子,立即换上男孩的服装;她杀戮的理由很清楚,只不过为了他那身合宜的穿着吧! 更正确的描述是,当她穿上他的服饰,她摇身一变而为男孩子了。 她穿上他奶油色丝质厚长袜,大红的及膝马裤,曹丝衬衫,黄色的短外衣,加上大红的披风!此外,还取下男孩头发上的大红蝴蝶结。 穿着新服饰的地,满头金发,大胆佻达地站在那里,看起来更像带鬃的猛狮,而尽失先前那种髦发飘拂的女性妩媚。她的崭新魅力令我极起反感,恨不得摧毁她的新面貌好然而,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 当我再张开眼睛,脑海里盘旋着刚我们一起所见与所为的记忆,我几乎无法忍受那个死去的男孩,离我们这么近的事实。 她用红色蝴蝶结绑着一头长发,发尾垂在背后,把刚穿的粉红衣服遮掩在男孩身上,也卸下他的剑,抽出锋刃随即又入鞘,然后又取下他奶油色的及膝外套。 “我们走吧,亲爱的。”说着并亲吻我。 我动弹不得,只希望赶快回到塔楼!好好靠近着她。她看我一眼,揉揉我的手推我快走,身子已如箭般跑向前去。 她需要感觉肢体的随心所欲与自由自在,我情不自禁气喘吁吁迫在她的背后,努力要追上她。 过去,没有任何凡人让我气喘,她的身子轻灵有如在飞一般,看着她飞越一排排的摊位,一堆堆的垃圾,几乎使我失去平衡。我又停下脚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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