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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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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雷利欧熠熠上升 在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上山,去捕杀狼群。 这是记忆中最惨淡的冬天,狼群不单潜入农家偷鸡,夜晚时刻,更在村里奔窜横行。 那是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最后数十年,地点则在父亲的领地,法国的阿芙根郡。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三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么,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父亲的古堡——他的产业,附近的小村庄乃是我全部的天地。我生性好动——一个喜欢做梦,容易生气,爱发议论的人;从来坐不住火炉边,听老战争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历史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在此种黯淡无光的老式世界里,我之会变成一个猎人,倒也其来有自。我猎取野鸡、鹿或是山溪里的鳟鱼,反正是有什么捉什么,只要能养活家活口就行。在此情况下,狩猎乃成为我生活的全部;个中甘苦从来没人跟我分享。其实我能干这种活儿,对家人还真是好事;否则,在那些困难岁月里,全家很可能饥饿之死呢! 当然,在祖先的领地上狩猎,倒不失为贵族行径,因为只有我们有权在自己的土地射杀野兽;至于其它有钱的资产阶级,就不能在我们的森林里开枪了;话说回来,他即有钱又何须开枪猎食呢? 曾经有两度,我试图离家出走,逃脱这种枯燥的生活,但两次都被家人找回而惨遭修理。详细过程,后面会慢慢谈到的。 此刻,我全神贯注的乃是满山积雪,以及引起村民恐慌的偷羊狼群。我突然想起古老法国的传言:一旦你住在阿芙根郡,休想从巴黎得到什么协助!唉!看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 身为领主之一,又是唯一骑马开枪的领主,村里屡遭狼群骚扰,村人找我求救盼我捕猎乃理所当然;毕竟,保护村民,领主责无旁贷呀! 我倒不害怕什么野狼,穷我一生也没听过或见过狼攻击人的事。当然,我不妨毒杀它们,只是,肉类是这么珍贵,用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元月里一个酷寒的早晨,我携带武器,准备逐一杀死野狼。我的身上有三把手枪,一把性能极佳的来福枪,还带着父亲的剑于步枪;离开古堡前,我又在以上武械外,信手加进一两种以前从未使用过的古代武器。 古堡里多的是古代武器。我祖先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打过不少贵族战争;战利品除了一堆废物外,尚包括不错的长矛、战斧、连枷和铲矛,这些武器挂满在墙的四周,从来也没人动过。 那天早晨我信手拿取的是一支挺大的铲矛,一支尺寸正合用的连枷——铁球连着锁链,攻击之际,用力甩掷恐怕挺好用的。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正是巴黎人戴着白色假发,踮着高跟缎制拖鞋,携着鼻烟壶,鼻子老用绣花手绢轻拂的浮华年头。 而我呢?却脚穿生皮靴,身着羊皮衣,马鞍绑着古代武器,身边跟着两条环着钉状领圈的庞然大狗,正要出门去打猎。 这就是我的生活,跟中世纪差堪比疑。想到驿道上衣饰浮夸的来往旅客,心里难免刺痛而闷闷不乐。巴黎的王孙贵族,每讥讽乡下领主为“抓野兔之辈”;反之我们则视他们为国王王后的狗腿子,而嗤之以鼻。毕竟我们的古堡耸立已千年之久,即使伟大红衣主教理查德的战争,也未能摧毁我们的尖塔于分毫。不过前面已经说过,谈到历史我可一知半解。 骑往山上途中,我抑郁寡欢,杀心大起。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么? 在山坡大约骑了一个钟头,我抵达了浓雪覆盖之下,仍被我一眼认出的熟悉小村庄,穿越旷野正要进入荒瘠森林之际,我开始听到了狼嗥。 紧接着狼嗥此起彼落之后,猛然而来的齐声嗥叫,令我搞不清楚狼只究竟真有多少,我只知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呼朋引伴而来,这倒是如我之愿! 我并不觉得自己心存惧念,然而某些莫名的感觉,却使我浑身毛发直竖。在寂静无声的旷野,我扣紧枪膛,下令狗止住吠声紧跟在我身边。隐约间,倒也察觉躲开空旷,避入树林,是上上之策。 正当此时,狗吠声大作,猛一回头,只见狼已仅在百码外的身后,正踩着雪直直对我而来;三头大狼并排而行,来势汹汹。 我往树林的方向疾驰。 看起来我来得及在三匹狼追上之前,闪进树林里;不料狼是极鬼精灵的动物,正当疾驰时,我又看到其馀的狼群,五头庞然大狼正在我的左前方环伺。这是标准的前后夹击,形式已不容我及时驰入森林里;而狼不是村民所说的五头,而是八头之多。 及时情势危急,我也尚无惊恐之思,并未想到这些狼一定早已饿极而凶性大发,否则它们绝不敢贸然现迹村庄;此际,它们以往对人有所保留的天性,早已荡然无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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