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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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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我是一贫如洗,回天无力,在欧洲的一片不毛国土上,学会了干巴巴的诗歌格式。有时候,面对大自然,我不寒而栗,不禁抒发几声诗的叹息。 在上面几页里,我曾这样描写过:“……暮色笼罩着的田野”。我当时并没有想象到它酝酿着严重的危险,掩护着要杀死我或拷打我的武士。相反,这片田野温情脉脉,洋溢着母爱和善意,弄得我倒担心自己依然故我,难以进一步与这一大片好意打成一片。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在夜色苍茫中,我突然从一列货车上跳将下来,到荒野里游荡,侧耳聆听星夜荒野蠢蠢欲动的声息:我蹲在乱草丛中,害怕时便站起来,面对风吹草低木然不动。 我有时把荒野假设成传播社会新闻的舞台,我亲自安排各种角色登台,他们象征性地、惟妙惟肖地重演着我的真实悲剧,直到死亡为止:在两棵孤立的柳树之间,一个年轻的凶手一手揣在口袋里,慢慢地扣动着手枪的扳机,从背后向一位农夫射击。用想象参加人间冒险,是否会感动周围的草木,使它们得到痛快淋漓的感受?我理解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不再去刮拉碴胡子(当时萨尔瓦多对我的胡子很反感),更有甚者,我像枝蔓一样不修边幅。 萨尔瓦多不再对我说一句有关史蒂利达诺的事。他越来越下道,竟供其他流浪汉寻欢作乐,不是钻小胡同,就是在一张破床上鬼混。 “同这家伙做爱,得有怪癖才行。”有一天,史蒂利达诺同我谈起萨尔瓦多时如是说。 “无奇不有的怪癖,既温柔体贴又宽厚仁慈,会去爱丑陋、邋遢、怪模怪样的家伙!” “你总能找到男孩吗?” “我才不找呢。”他说话时露出又稀又黑的牙齿。好赖有人给一小袋子食品或一盒子剩饭。他一贯忠诚老实,总是不问青红皂白,一下子就完成了任务。他讨饭呆板得很。他的行乞生活如一潭死水,虽然清澈见底,但波澜不惊。就是这个既可怜又可耻的家伙,竟然会是我梦寐以求的完美偶像。兴许我当时梦见了我母亲,她比我还低三下四,我同她一起不断高升——尽管似乎想说下降这个词,或者另外一个表达向下运动的词。 “高升,难啊,苦哇。”我说。 高升导致耻辱。同她在一起,我进行了这场冒险,我把它写下来,以便美化浪言浪语和动作。 我返回法国。我越过边界,没有碰到麻烦,但进入法国农村几公里后,法国宪兵把我抓了起来。我一身破衣服一看就是西班牙的。 “证件!” 我亮了亮又脏又破的身份证明,纸张经过反复折叠已经破烂不堪了。 “还有登记本呢?” “什么登记本?” 我这才知道有什么人体测量记录本,分明是侮辱人。流浪汉人手一册。每到一个宪兵站都要签章。他们不由分说把我抓进了监狱。 小偷辗转了好几个监狱,离开了法兰西。首先周游意大利。促使小偷去意大利的原因说不清楚。大概是靠近边界吧。罗马。那不勒斯。布林迪西。阿尔巴尼亚。我搭“罗迪”号轮船在圣加兰达上岸,顺手牵羊偷了一只手提箱。在科孪岛,港口当局不让我逗留。我只好雇了一条小船,可是他们硬要我在船上过一夜才出发。下一站是塞尔维亚。然后是奥地利。接着是捷克斯洛伐克。 在波兰,我设法使用兹罗提假钞。所到之处无非是偷盗,蹲监狱,然后就被所在国家驱逐出境。我利用夜晚一次又一次偷越国境,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落叶悲秋时节,就连小伙子都无精打采,懒得走动;而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夜幕降临之际,突然间,小伙子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蜂拥而至,聚集在街头巷尾,码头上下,在围墙边角,到公园里,到电影院和军营里。后来我来到希特勒德国。然后去比利时。在安特卫普,我又找到了史蒂利达诺。 布尔诺——或叫布吕恩——是捷克斯洛伐克的一座城市。我在利茨越过奥地利国境,冒雨步行赶到这里。我到各家商店搞了点小偷小摸,混了几天日子,但我没有朋友,茫茫然不明东南西北,当地人又个个有些神经质。我真想好好休息一下,一路风尘仆仆,横穿塞尔维亚和奥地利,既要逃避当地警察局的盘查,又要摆脱欲置我于死地的警察同谋的跟踪。布尔诺市阴沉潮湿,工厂浓烟滚滚,色彩单调像一片灰石头。 我的精神可以松懈下来伸个懒腰打个盹了,仿佛呆在一间关上百叶窗的房间里,因为我一时还不必为钱着急,虽然仅仅够花几天。布尔诺人讲德语和捷克语。因此街头卖唱的年轻歌手分成帮派,在城区打起街巷战,我被接纳进了一个德语演唱组。我们一共6个人。我负责讨赏并掌管钱财。我的伙伴有三个弹吉他,一个拉手风琴,还有一个唱歌。那一天下着雾,我靠堵墙站着,看一个乐队演奏音乐。其中一位吉他手约莫20岁,满头金发,上穿花格子衬衫,下着灯心绒长裤。布尔诺难得见美男子,他那张脸迷住了我。我久久地看着他,突然发现他同一个红脸大胖子心领神会地相视一笑,只见大胖子衣冠楚楚,手里抓着一个公文皮包。 我离开他们时,心里暗自寻思,这帮年轻人是否已经明白,他们的这个伙伴已经同满城的同性恋阔老打过交道。我虽然走远了,但我设法绕着弯子到不同的十字路口再见他们几次。那个叫米凯利斯·安德里奇的小伙子后来成了我的朋友,除他之外,乐队的其他人都不是布尔诺市人。他举止优雅,没有矫揉造作的女人味。他只要同我呆在一起,就不会迫不及待去追女人。 我感到惊讶,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一位具有阳刚气派、甚至有点莽撞的同性恋者。他是小乐队的佼佼者。他们都睡在地下室里,还在里面做饭。我同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星期,只能说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只有我对米凯利斯的爱值得一提,我同他说意大利语。他牵线让我结识了那位企业家。那胖子脸色红润,似乎也不笨重。我敢肯定,米凯利斯对他毫无恋爱之意,但我教唆他说,偷窃比卖淫更刺激。 “别胡说,我是男子汉。”他傲慢地对我说。我心中有数,但装出相信他的样子。我给他讲了几次偷盗的经历,并告诉他我蹲过监狱,他听了对我羡慕起来。没几天,我成了他心目中的权威,当然,我身上质地考究的服装也帮了我的大忙。我们一起偷了几次,结果大获全胜,于是我成了他的师傅。 我大肆炫耀我是一个神偷。我从来没有人赃俱在当场被抓获,没有当过“现行罪”。我偷窃虽然手段高明,在世俗看来,可以手到利来,但这并不重要。我苦苦求索的是偷盗的悟性,因为有了这悟性,我才诗兴大作。换句话说,我没有必要罗列我的功绩,但我要昭示在道德秩序中我到底欠下了什么,表现我从这些功绩出发到底要建设什么,指明普通小偷们正在摸索要得到什么,以及他们自己可能得到什么。 “大肆炫耀……”,我用心良苦,如履薄冰。 《小偷日记》旨在追求不可能的无价值。 我们将有产者米凯利斯洗劫一空之后,便当机立断一走了之。我们只得直奔波兰,因为米凯利斯认识许多波兰的假钞制造商。我们则设法让兹罗提伪币流入市场。 虽然我对史蒂利达诺念念不忘,但在我心中和身旁已另有新欢,取代了他的位置。旧情犹存,仍然潜移默化影响着我的微笑。我笑时总想起他的音容笑貌,甚至连我的一举一动都难免有一点冷酷和严厉。我曾经得到英姿勃发的苍鹰、品种高贵的猎隼的百般宠爱。对付一位潇洒的吉他手,我还可以作威作福,游刃有余,只要不被他一眼看穿破绽就行。 我不敢兜售史蒂利达诺的形象,但你们从中看到的种种品质,我在我的所有朋友身上都进行了再现。(我所说的这些小伙子突然不翼而飞了,借口不少,说我有彩虹性,透明性,不存在性等等。他在他们身上存在,只因有共同的东西在我身上存在,而我不过是通过他们而存在。但他们什么也不是,只不过通过我而存在罢了。他们启发了我,但我是干扰区。列位小伙子是我黄昏的卫队。)米凯利斯也许更会耍点可爱的小滑头,他浑身颤抖时姿态优美极了,我不妨老调重弹,以便更好地形容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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