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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法国当代文坛无奇不有,奇才奇书不时涌现。

  这里介绍法国文坛奇才中的一个怪才,奇书中的一本怪书。这个怪才就是“小偷大作家”让·热内,这本怪书就是他写的自传体小说《小偷日记》。一个浪迹欧洲的小偷,在极端动荡不安的客观环境里,在极端惶恐的心理条件下,苦中作乐,丑中寻美,写诗,写小说,写剧本,写出了世界名着。他的《小偷日记》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写得有头有面,有滋有味,有情有景,乃至淋漓尽致,竟博得法国当代文学大师萨特的喝彩。此人来历虽然卑微,浑身沾满污垢,但文采光怪陆离,下笔如有神助,此书不怪才怪呢!

  让·热内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成名叫人有点“不可思议”。

  他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可他长期享受不到法国公民的权利。他的法国父母孕育了他,但他出生仅7个月,就被母亲抛弃在育婴堂,从此就没有再见到母亲的面。一个才7个月的婴儿,即使是天才也无法记住母亲的容貌。在《小偷日记》中,当他思念自己的母亲时,竟然把自己的亲生母亲虚设为刚从监狱出来的窃贼老太婆。他的父亲干脆连名字都不留,到底是人是鬼,至今仍是个解不开的谜。后来,热内被一个姓雷尼埃的农村小工匠收养。大概养父母对他还不错,他总算过了一段幸福的童年生活。后来养母死了,姐姐负责抚养他,让他信奉基督教,进唱诗班,上学受教育。他的确聪明过人,品学兼优,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而成绩最好的是法语,法语中最好的是作文。有一次,老师要求写一篇《我的房屋》,热内描写得最漂亮,老师向全班高声朗读了这篇好文章。但是,全班同学都耻笑他,说他写的不是他自己的房屋,因为他是“一个捡来的弃儿”。一个被法国人遗弃的人。有什么资格写不属于他的家园,有什么资格在法国同学面前表现优秀呢?他从小就被法国社会(包括父母)所拒绝,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拒绝法国社会的道路。60年后,让·热内已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但他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对法国耿耿于怀,公开宣称他恨法国,提起法国就感到恶心。尽管如此,他对曾使他名列前茅的法语却情有独钟,恋恋不舍。他用奇妙的法语进行思维,为自己解闷,为自己辩护,吐露自己的心声,最终练就了一支流利的生花妙笔。

  根据领养合同,雷尼埃家负责把他养到13岁。因此,他从14岁开始,就再也没有资格进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年,一下子被送到巴黎附近当印刷学徒工。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就逃跑。没有饭吃,就沿街乞讨;没有衣穿,就顺手牵羊,偷偷摸摸。因为偷了一次,就落下个小偷的罪名,后来没偷也是偷。既然已经背上了小偷的头衔,就得名副其实,只好证明自己是小偷,于是越罚越偷,越偷越罚,他与社会的对抗陷入了一个不可名状的怪圈。他经常因偷几瓶饮料、几块零头布、几条手绢被捕,少不了蹲几十天监狱。于是他与警察来来往往,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拘留所进进出出,与各地监狱也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到处流浪,到处偷窃,到处被抓,到处蹲牢房。从青少年时代开始,他就当了《警察与小偷》的活主角。到后来,他居然同不少警察混得烂熟,发展了警察朋友,甚至同警察搞同性恋,搞案情合作。其实,何止他一人有此经历,他的许多流氓朋友都有警察朋友暗中保护,有的甚至同警察合伙偷盗、走私、嫖娼、贩毒。在他看来,在灵魂深处,警察同小偷一样下流。再把视野扩大一点,很容易发现,那些阔佬,那些达官贵人,那些上流社会,又何尝不是男盗女娼?他太熟悉西方文明的弱点、流弊、怪癖、污垢和卑鄙勾当了,所以才能以毒攻毒,偷盗、行骗、色诱、敲诈屡屡成功,才能在担惊受怕的恶劣环境下游刃有余。因此他的作品,对西方社会在自由、民主、人权、法制光环笼罩下的丑恶、败坏、肮脏、恶习、黑暗暴露得格外真实和无情,对西方首脑自鸣得意的西方价值观不啻是辛辣尖酸的讽刺和批判。

  让·热内曾是地地道道的小偷。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这个扒手有点斯文,除偷钱、偷东西外,还爱偷书,而且经常偷高雅的哲学书和文学名着。他经常因偷书被当场抓获,送去蹲监狱。他偷书先是为了看。看书是为了写书。他写书先写诗。诗一向被认为是最神圣最高尚的文学殿堂,可他却从最卑贱、最肮脏、最下流的人间地狱里发现了美,激发了灵感,因此诗兴大作,开创了小偷歌颂罪犯的写诗先河。小偷处境危险,生活漂泊不定,心理压力很大,写作环境极其恶劣。于是他迷恋上了监狱这个避风港。在监狱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安全感,可以结交更多的难兄难弟,有吃有喝还有人为他站岗,可以在牢房构思写诗写书了。就这样,他在监狱中创作了长诗《死刑犯》和长篇小说《鲜花圣母》,还有一大堆剧本。出了监狱,看完的书太多,得减轻负担处理掉。于是他公然在塞纳河畔摆起旧书摊。他还把自己写的诗偷偷印出来,摆在书摊上卖,竟然能以文会友,结识了几个小文人。经过小文人的引荐,他终于认识了当时著名作家让·科克托。科克托慧眼识奇才,看完热内的处女作后,立刻意识到热内作品低俗中见奇异的现代文学价值,于是他不顾自己的名人身份,痛快地帮助被警察四处缉拿的小偷出版诗书。一个法国文学奇才就这样被发现了。

  不知为什么,正当让·热内成名在即的关键时刻,他仍鬼迷心窍,一偷再偷。一次,他为偷一部绝版书被捕,并将作为“惯犯”被起诉,很可能被判处终身流放。科克托真也爱才如命,不惜聘请大律师为小偷辩护,并以大作家的身份亲临法庭助威。结果名人效应起了作用,热内仅被判处3个月监禁。谁知出狱不到三星期,他又因偷书被捕入狱。当时法国沦陷尚未光复,当局准备把他押送到法奸保安队控制的集中营。就在这紧急关头,科克托再次动用各种关系把小偷作家保释出来。但热内终身流放的命运并未改变。

  不管怎么说,让·热内在当时法国文坛已小有名气,刮起了一阵不小的让·热内旋风。继长篇小说《鲜花圣母》和《玫瑰的奇迹》出版后,1947年4月19日,他的剧本《女仆》在法国公开上演,不久连同剧本《严加监视》一起出版,引起强烈反响,获法国七星诗社奖。紧接着,发表诗集《苦役》。1948年,《小偷日记》先后在瑞士和法国公开出版。

  根据法国法律,让·热内必须继续服刑,有可能被流放到远离法国的海外孤岛上。为了挽救一个才华毕露的小偷作家,以萨特、科克托为代表的“全巴黎文学界”上书共和国总统,呼吁赦免对热内的刑罚。让·热内因祸得福,名声鹊起。在评论界出现了“让·热内现象”。1949年8月12日,法国总统发布了对让·热内的特赦令。

  让·热内时来运转,其作品在法国文坛一路走红。法国著名的伽利马出版社加紧编辑《让·热内全集》,请萨特为其作序。萨特欣然命笔,写了长长的一卷序言,名为《喜剧演员和殉道者圣热内》,把小偷作家当圣人进行评介,作为六卷全集的第一卷出版。这不能不说是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一个奇观。小偷让·热内因此一举成了世界知名的大作家。

  也许是他过惯了小偷生活,过惯了流浪生活,过惯了铁窗生活,现在突然住在豪华饭店里自由写作,反而感到浑身不舒服,浑身不自在了。他本来就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现在却要同流合污了,顿时陷入了不可名状的精神苦闷。他对记者说:“一旦自由了,我却迷茫了。”他沉闷了好几年,搁笔了好几年。但他没有忘记萨特的警世恒言:“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他恢复了创作活力,可以在地狱里发现天堂,也可以在天堂里看到地狱。此时,法国荒诞派戏剧风起云涌,让·热内不甘寂寞,挥笔推波助澜,先后创作了三部名剧《阳台》(1956)、《黑奴》(1958)和《屏风》(1961),成为法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作家之一。一时间,让·热内的作品蜚声国内外。1983年,他荣获法国国家文学大奖,从此奠定了他在法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存在决定意识。受尽苦难的让·热内对受苦受难的人们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心。他说过,他是“赤贫粉揉成的穷酸面”,贫困就是他的血液,他的精华,他的本质。他出名以后,对生活在法国的外国移民的悲惨处境深表同情,公开加入他们的游行示威行列;他对巴勒斯坦人民和美国黑人的斗争也积极给予声援,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写了不少文章为他们伸张正义。

  从小偷到大作家,让·热内现象的确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道奇异的风景线。如果没有热内当小偷悲惨的前半生,恐怕就没有热内当大作家走红的后半生。让·热内现象莫名其妙,他的自传体小说《小偷日记》,恐怕是领略其中奥妙的重要线索。

  《小偷日记》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日记。在流浪、乞讨、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不可能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在书中刻画了几个人物(有的没用真名),讲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带有明显的小说特点。但它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小说,不是在编排虚构的故事。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书中讲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包括作家心灵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因此,这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其特点可以用“真奇怪”三个字加以概括。

  首先是“真”。正如萨特所说,这部日记“全都是真实”,“除了真实还是真实”,人们可以从中发现一种“可怕的真实”,一种“神圣的真实”。

  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经历,真实的苦难,真实的人物,真实的环境,真实的心态,真实的美感,真实的思想,真实的个人丑行,真实的社会病态,真实的肮脏灵魂,在书中俯拾皆是,处处可见。

  问他为什么要当小偷,他说“最简单的动机就是要吃饭”。他沿途乞讨,口干舌燥,双眼冒火,饥肠辘辘,身体干瘪,脸色蜡黄,形容沮丧,身上脏得无法再脏,行头破得无法再破,走了一村又一村,进村时受到恶狗的热烈欢迎,出村时得到恶狗的热烈欢送。他浑身长满虱子,“虱子是我们(叫花子)繁荣昌盛的唯一标志,也是我们穷困潦倒的象征。有理由认为,当我们根据我们的现状对这一标志做出正确的评估之时,也就是对我们的现状作出正确评价的时候”。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不治之症就是日益严重的贫富悬殊,而西方价值观和人权观的一个重要特点恰恰是维护这种贫富悬殊关系。旧巴黎有一个叫花子集中的地方叫“奇迹院”,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曾有过许多精彩的描写。《小偷日记》也有一段关于巴塞罗那“奇迹院”鞭辟入里的精彩描写。

  在巴塞罗那港口附近,通往兰布拉斯街区大道的护墙底下,有一片乞丐集中栖息的空地,成群的叫花子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经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闹不休,演出了一出出滑稽戏。桥上的行人则凭栏俯视,大加欣赏,形成了巴塞罗那一个不可或缺的旅游胜景:一边在充分暴露贫困,一边在尽情欣赏贫困。这个景点对外国游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天,有一条豪华旅游船在巴塞罗那港口停泊,腰包鼓鼓的法国游客非要到“奇迹院”一游不可。他们个个带着高级照相机,寻找天色层次与破衣烂衫的谐调,花几个小钱就可以随意摆弄乞丐模特儿作出种种“新颖的姿态”。叫花子的悲哀形象,“为腰缠万贯的摄影爱好者的旅游纪念册增色不少”。作者想起了16岁那年,他在马赛夹杂在其他小伙子中间,期待游客先生们的挑选。谁知道,游客要他扮演的是流氓团伙成员的角色。因为马赛的流氓团伙构成了城市的本质,到马赛没有见识流氓团伙,岂不是有点冤枉?远方的客人也许是专程来欣赏这里的男色鬼乐园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偷日记》颇有认识和研究价值,堪称是一面真实的社会镜子,照出了西方文明落后、黑暗、丑陋的一面,也透视了西方价值观和人权观某些本质的东西。这对于我们全面观察和认识西方社会恐怕是有启发和帮助作用的。

  再说一下“奇”。这本书观察社会的角度奇特,是用小偷、乞丐、流浪汉的眼光去审视社会现象,观察人际关系,表现作家的心态和社会的病态,因此《小偷日记》的真实性别具一格,从中到处可见各种耳熟能详、却又耳目一新的奇特景观,奇人奇事奇思妙想无奇不有,真到出奇的程度。

  例如,1936年,让·热内从部队开小差之后,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曾在欧洲四处流浪,历时一年,行程8500公里。这是热内个人历史的真实。《小偷日记》向我们提供了通过热内目光反照下的风景线,因此给人的感觉绝无仅有。他刚从卡托维兹监狱出来,暂时栖息在城郊的一个“奇迹公园”里,“我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满天星斗仰天长叹,当年亚历山大和恺撒不也望空兴叹过?可我现在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叫花子,一个爱偷懒的小偷。我也横跨了整个欧洲,只是我的办法与他们的赫赫战功相反相成,正在为我谱写一段珍贵的秘史,情节之离奇足与伟大的征服者相媲美。这些细节将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继续沿着我的歪门邪道,要阅尽无底深渊的的,不偷盗反而是非法的,“即使站在菩提树下,我也有在强盗营里走动的感受。”因此他在那里偷盗心安理得,得心应手,但一点刺激也没有,“偷了也是白偷”。

  不妨再举一个例子。《小偷日记》里有一个重要人物叫史蒂利达诺,他是一个“断手英雄”,是热内崇拜的哥们。有一次,史蒂利达诺与另外三个流氓发生口角,围观的人都鼓动两边打架。史蒂利达诺处境十分危险,热内为他捏着一把汗。一向盛气凌人的史蒂利达诺却不怕露丑,把断手伤疤一亮,全场为之一震,谁也不再好意思鼓动别人去打一个残疾人。一场可能流血的风波顿时平息了。用瞎眼、伤残、脓疮做武器或花招进行自卫或诈骗,恐怕是叫花子的一个专利。作家有亲身体验,所以写得情真意切,别有一番滋味。

  从文学欣赏角度看,《小偷日记》确有不少可取之处。细心的读者阅读时,自可品出一些未曾品尝过的味道来。

  最后来说这个“怪”字。《小偷日记》同许多现代派小说一样,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浓的“怪味”,追求荒诞的艺术效果。

  《小偷日记》既不以时间为顺序,也不以人物事件为线索,也不以思维逻辑为脉络,而是顺乎回忆片段的意识流程,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虽然有些支离破碎,但也有云海飘忽的效果。这也算是一种西方现代派小说时髦的艺术表现手法,有鲜味也有怪味。

  《小偷日记》公开宣称,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其基本题材,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热内所看到的流氓群体,无不充斥着叛卖、偷盗和同性恋行为。但他们叛卖、偷盗和同性恋对象就不仅仅是他们自己,实际上大都是那些逼良为娼的人们,包括警察、军人、富人和政府官员。德国占领巴黎的时候,有多少法国人当了法奸?《小偷日记》不无挪揄地写道:“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耀眼夺目、十全十美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等量齐观。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他们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可在热内的心目中,流氓的“三德”与世俗的“三德”和卖国贼的“三德”不过是一样货色。西方社会本来就这么荒诞,经过热内荒诞的艺术处理,就显得更畸形、更变态、更怪诞了。

  热内根本不在乎人家骂他小偷、流氓、混蛋、坏蛋、无赖、人妖什么的,因为他知道,那些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正人君子们在寻欢作乐时,无不被玩弄对象称以流氓、混蛋感到乐不可支。

  译者

  199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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