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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芙美的去向(2)


  绕了个大弯,现在该说说小川芙美从花街脱身的事了。——一天,梅森夫妇刚从外面回来,教会雇的中国人勤杂工就拿出一张纸条对他们说:“刚才主人不在时,来过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她说过会儿还来,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们。”夫妻俩把叠得很小的纸条打开,只见上面用女人的字体匆匆地写着:“我住在花街,暂时不能说出我的名字。我下决心从花街逃了出来,请你们救救我。”

  夫妻俩静静地等待着,入夜时分留字条的人又一次来到教堂。年龄大约有十七、八岁,带花的浴衣上只系着一条半幅的带子,打扮虽然很简单,但白皙的脸上有一双黑亮的大眼睛,身材苗条,楚楚动人,有着惊人的美丽。

  由于怕人看见她进教堂,她显得有些慌张,梅森夫妇也同样觉得不能让人看见她,于是便把她领进了二楼的卧室。当几美静静地沏上红茶,请她用茶后,她才逐渐镇静下来,主动讲起了自己的身世——

  现在,根据她当时所说的以及我后来从认识她的原住新加坡的银行职员田中武先生那里听说的情况综合来看,她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这样的——她的本名叫小川芙美,出生在三重县一个海边的村子里。因家庭缘故小时候就以“养女”的身份被卖到横滨的艺妓屋里,现在对外说是二十三岁,其实虚岁刚十八,在新加坡花街上一个叫柳好亭的带艺妓的高级饭馆,以阿娇的艺名做艺妓。她是天生的美人,一副令人疼爱的样子,在当地花街举行的日本人选美竞赛中曾名列第一。她名义上是艺妓而非娼妓,所以虽说不必遭受所有来过夜的男性的蹂躏,但二者的区别只不过是向多数人还是向一个人卖身而已,她在半年前已被华南银行分行长的某人所霸占。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一个来玩的客人不知怎的给她留下了一本《圣经》。她基本上识字,读起来后,发现那里面写着许多如“不许奸淫”、“不能用暴力回答暴力”等虽难以做到却都是真理的话。正当她受到这些话的触动、为自己身不由己的艺妓生活而痛心时,她听到了梅森牧师夫妇主张废娼的说教。_

  她所在的柳好亭位于花街的正中央,被歹徒打得鲜血淋漓依然热心地向人们宣传生活的真理、为正义而祈祷的梅森牧师夫妇的身影,她看得再清楚不过了。越是看着夫妻俩受着伤却不肯后退一步的身影。她的心里越是感到痛苦,越是坐立不安。于是,她决心从花街逃跑,正巧这时养母——老板娘为寻找新人去了日本,她便跑出来向梅森夫妇求助道:“要是被花街的打手们抓到,我不定要遭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请让我藏在这儿吧——”面对芙美真诚的请求,梅森夫妇说了句“神会保护我们的”就把她留下了。从那天晚上起,他们就让她住在自己家里,时刻留意着不让别人看到她。

  然而,第二天就有一帮花街的打手来到教堂,很客气地说要见梅森牧师。他们说:“新加坡花街最叫座的艺妓不见了,花街乱了套。起初,以为出了什么事,派人到处寻找,结果哪儿也没有。说来最近阿娇的样子有点儿不对头,想必一定是逃到耶稣这儿来了——所以到教堂来问问。”

  面对那伙人“想必阿娇是在这儿,给你们添麻烦了——”的婉转问话,在神面前不能说谎的梅森牧师的回答只有一句。“不能回答你们。”可是,听了这种回避正面回答芙美是否在此的回答后,那伙人更加强了她一定藏在这儿的猜测,从下午起便不断地往教堂跑。

  这伙人晚上在花街虽然可以胡作非为,但在大白天的普通市区,尽管是殖民地也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拿着匕首、手枪,大声喊着威吓他人。而且,由于那伙人总往教堂跑,使人们觉察到可能是梅森牧师帮助阿娇逃离了花街,于是教会成员纷纷赶到教堂,为让神保护起可怜的羔羊而热烈地祈祷起来。后来,连新加坡的警察也听说了,那伙人也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

  到了下一个礼拜天,教堂里人山人海。除了为帮助梅森牧师夫妇而出席礼拜的几乎所有会员外,还有为探听芙美消息而来的花街的打手们,以及出于好奇想要看上芙美一眼的跟着起哄的人们。当然,芙美没有出席礼拜,大概由于花街那伙人和围观者的目的都没能达到,礼拜结束后人们还是迟迟不肯离去。

  这样,几天过去了。考虑到不能再让芙美这么不明不白地呆下去,梅森牧师经过调查了解到,新加坡的法律虽然允许卖春,但不允许长期约束人身自由,因此所谓预支金是无效的。而且,不仅如此,还搞清了——新加坡建市时,为对人数很多的中国苦力进行保护和生活指导,成立了一个叫华民保护局的机构,只要需要,无论哪国人都能得到它的保护。

  梅森牧师亲自到华民保护局向当时正在那里工作的日本人小出积善讲明了情况,请他们对这位从花街逃跑出来的勇敢的女性给予帮助。从此,这一事件成了政府手里的公案,华民保护局作出决定:“本局同意将小川芙美收容进附属设施,但考虑到其目前所处环境更具有家庭气氛,故将其重新委托梅森牧师照管。”

  芙美就这样被置于华民保护局的保护之中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它还带来了一个副产品,即救出三位即将卖身的少女。

  华民保护局在调查芙美身世的过程中发现,她二十三岁的年龄是伪造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八岁。以此为开端,他们又查出柳好亭里除她以外还有三位未成年女子。因为当地法律严禁未成年者在花街工作,所以华民保护局的臂膀也伸向了三位少女,把她们从柳好亭解放出来,和芙美一样交给梅森牧师照管。

  三位少女在柳好亭等于是芙美的妹妹,其中一个是即将成为雏妓的舞女,人称色子宝,本名金子,刚满十五岁,另外两人名叫茂子和早子,都是虚岁十三。三人从柳好亭被移交给教会,正当她们为能跟像姐姐一样的芙美在一起而高兴时,没有几天,华民保护局就把她们送回了父母身边。

  她们的事就不多讲了,再说芙美,她跟柳好亭的关系却不像三位少女那么容易摆脱。

  老板娘从日本回来后,一听说这件事便立即到华民保护局和梅森牧师这儿来交涉。老板娘以芙美的预支金为借口不肯让步,坚持说:“让我见见阿娇,一说就明白。”老板娘的目的是,因为自愿从事艺妓行当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所以她想亲自见到芙美,从感情上说服她改变离开花街的愿望。而梅森牧师和华民保护局的小出积善则是想为几乎光着身子逃到教会来的芙美将其个人财产——几十套和服及用品中的哪怕是几分之一也好,争取过来一些,因此双方的谈判自然没有结果。

  那么,当事人本人是怎么想的呢?她对此只是十分平淡地说:“我只要几件平时替换的内衣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要。所有的东西都给老板娘,请她用卖东西的钱,来抵我的预支金。”自阶级社会以来,对女性而言,美丽都是最有效的武器,因此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可以说是女性梦寐以求的。而她却完全抛弃了对服装的欲望。我想这也许是由于她从小被卖到肉欲横流的世界,耳闻目睹过许多艺技的荣衰,因而懂得无论是女人肉体的美丽还是物质的荣耀终归不过是一场梦而已,所以虽年仅十八岁却可以淡泊如许。

  于是,梅森牧师和小出积善决定尊重本人意见采取了不再计较物质得失的方针,终于以一个梳妆台和一两件眼下要穿的衣服交还芙美的条件结束了与柳好亭老板娘令人头疼的谈判。

  至此,艺妓阿娇脱离花街的事总算大功告成,她成了只有小川芙美这一本名的女子了。可是,只要她还在花街那些流氓无赖依然横行的新加坡,谁也无法保证今后不发生任何意外。——于是,梅森牧师他们考虑着把她转移到花街打手们的手伸不到的地方,也就是送回日本去。只要到了日本,那里有基督教妇女矫风会,还有梅森牧师呆过的救世军等热心于废娼、新生运动的团体,只要跟他们取得联系,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3

  然而,让梅森牧师他们为难的是如何把芙美送回国去的问题。如果让她独自坐船走的话,由于她美丽的面孔已被许多人认识,很快就会被花街的打手们探听到,所以难免不会在马尼拉或香港又被他们抢回去。因此,必须把她托付给一位人格上能够充分信任、同时又能做到遇事不慌的有足够社会经验的人。而这样的人可不好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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