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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丹尼尔探长

  这辆“美洲豹”在正对着自由钟公园入口处的十字路口闯了红灯,在大卫王街向左转弯后,它沿着施洛莫·哈默雷街开到扎哈尔广场,然后在苏雷曼苏丹路上一直向东北方向行驶,始终不离老城的周边。

  沙漠中的太阳稳稳当当地升到了橄榄山上方,昭示了清晨的来临。它温暖着世界,把黄铜色或金色的阳光大片大片地泼在原本灰色的城墙上,那笔法像是出自一名狂乱的画家。

  “美洲豹”匆匆地穿过逐渐明亮起来的破街,此时人行道和旁边的胡同里已经出现了三三两两早起的人:贝都因牧民赶着他们的牲畜朝老城东北角的城墙走去,为星期五的牲畜集市做准备;从附近村子里来的戴面纱的妇女放下成匹的鲜艳的布和一篮一篮的水果和蔬菜,想要参加大马士革城市入口处的路边集市;穿着黑色长外衣和白色护腿的哈西德主义者三两结伴往雅法的集市走去,他们的眼睛都盯着地面,行色匆匆,急着到西城墙那里赶上今天第一次祈祷;搬运工们头戴便帽,弯腰把巨大的柳条箱扛在窄细的后背;面包师的小伙计们带着成串挂在结实的铁杆上的芝麻百吉圈去送货。

  在其他情况下,“美洲豹”的主人也许会注意到这些,也许比这些更多。他对这个城市的感情永远不会衰减,无论他看到多少次这个城市的景物,听到多少次她的声响,嗅到多少次她的气息,他都会被深深地吸引住。但是今天早晨,他的心思却别有所属。

  他转动方向盘,拐到了施缪尔·本·阿达雅街上。再向左急转弯一次,就上了通往斯格柏斯山最高峰橄榄山的路上。那座山峰是这个城市的最高点,被人称为“耶路撤冷之眼”,那次著名的暴行就是在这儿发生的。

  马路上横放着探照灯和金属路障。在路障后站着边境警察——是这名司机认识的一个德鲁兹人,名叫萨尔曼.阿费。阿费面无表情地观察着四周,两腿分立,稳稳地站着,一只手放在套着皮套的手枪上,另一只手捻着他浓密的黑胡须。当“美洲豹”驶近时,他示意让车停下,走到敞开的车窗前,认出了司机,因此点了点头。他们简单地互相问候了一下,随后路障就被移到了一边。

  “美洲豹”通过岗哨之后,司机眺望着山顶,审视路旁沿途停放的汽车;流动的囚车;从阿布.卡比尔病理学实验室来的运输车;一辆蓝白相间的警车,蓝色的闪光信号灯还在闪着;阿费的吉普车;一辆带有警徽的白色沃尔沃。技术人员已经到达,穿制服的警官们也到了,可是只来了两个人。沃尔沃的旁边站着副警务宫劳罕尔和他的司机。但是没有警方的发言人,没有新闻记者,没有病理学家的踪影。司机一边想着这些,一边将车停在离其它车辆较远的地方,关掉引擎。旁边的乘客座位上放着一本记事本,他一把抓起,下了汽车。

  他是个小个子、深色皮肤、看上去很干净的男人,大约五英尺七英寸高,一百四十磅重,三十七岁,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十岁。他的衣着很简单——白色的短袖棉质衬衫,黑裤子,脚上穿着凉鞋,没穿袜子——除了一块便宜的手表和一枚细金丝工艺制作的华丽的结婚戒指以外,没有佩戴其它任何首饰。

  他的头发浓密,颜色很深,紧紧地纠结在一起,修剪成了中等长度,那种发型被美国人叫做“非洲式”,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奇帕斯鲁加帽——纺织而成的室内便帽——边上饰有红玫瑰。“非洲式”发型下的脸削瘦而平滑,脸色像搀了很多奶末的咖啡,皮肤紧绷在线条明晰的骨骼上:颧骨高而尖,鼻子挺拔,嘴唇很宽,饱满而弯成弓形。只有他左手上部的皮肤呈现另一种颜色——灰白,布满皱折,有的地方还反光,纵横交错着许多伤疤。

  他的眉毛弯曲的形状让人以为他总是对一切充满惊奇。眼窝深陷,里面藏着一对明亮的大眼睛,睁子闪着奇异的金棕色光芒,睫毛长得近乎女性化。在其他情形下,他很可能被人当作有拉丁或加勒比血统的人,或是掺杂了大量阿兹待克血统的伊比利亚人。至少有一次,他被错认为肤色较浅的黑人。

  他的名字叫丹尼尔·沙拉维.沙威。实际上,他是出身于也门的犹太人。时间、环境和偶然的原因使他成了一名警官。才智和勤奋又使他的警衔升到了国家警察南区中的探长。在他职业生涯中的大多数时间,他是个侦探。最近两年以来,他一直从事重案侦查,在耶路撤冷,“重案”这个词很少用来指今天早晨使他来到斯格柏斯的这类案件。

  他按人们活动着的地方走去。运输人员坐在他们的车里,穿制服的警察正与一个身着民兵制服的老年人谈话。丹尼尔多看了他几眼:六十好几到七十出头的年纪,瘦却十分结实,白头发剪得很短,短而硬的白胡须。他似乎在向警察们发表演说,手指向路西侧旁边的一个溪谷,用手做出各种手势,嘴唇动得很快。

  劳罕尔站在几码之外,好像对老人的演讲颇不以为然,一边抽烟,一边看表。副警务官穿着一件黑色的针织衬衣和灰色的便裤,好像他没时间披上他的制服。穿着便服,不系飘带,他看上去更显得矮胖,而且的确更不引人注目。当他看见丹尼尔走近时,他丢掉香烟,在地上用脚碾碎,对司机说了几句话后,司机便走了。不等丹尼尔走到他跟前,他已经迎上前去,大腹便便,迈着小而快的步子。

  他们在中途相遇,轻轻地握了一下手。

  “可怕,”劳翠尔说,“像屠夫干的。”他说话时,下巴上的肉像空的水袋似的颤动。丹尼尔注意到他的眼睛看上去比平时更疲倦了。

  劳孚尔的手在他的村衣口袋中摸索,然后掏出一包香烟来。英国产的椭圆脾。准是最近这次去伦敦旅行的纪念品。他点燃了一根烟,从鼻子里呼出两股烟雾来。

  “屠夫似的。”他又说了一遍。

  丹尼尔朝着穿哈加制服的人扬了扬头。

  “他就是发现那东西的人?”

  劳孚尔点头,“斯克莱辛格.雅克夫。”

  “这地方是他日常巡逻的一部分吗?”

  “是的。从老哈达萨,绕着大学,经过艾米利亚·凯瑟琳医院,然后再往回走。来来去去,每天晚上走五趟,每周六个晚上。”

  “对他这把年纪的人,这段路可不短呢。”

  “他是个厉害角色。他说他用不着睡很多觉。”

  “发现那东西时他已经走完几趟了?”

  “四趟。这是最后一趟了。沿着这条路走回去,然后开着他停在斯德罗特·丘吉尔路上的车回家。回法国山去。”

  “他做工作记录吗?”

  “巡逻结束后在他的车里写。除非他发现什么不一般的情况。”劳争尔苦笑了一下。

  “所以我们也许可以精确地确定那东西被抛在这里的时间。”

  “取决于你在多大程度上听信他的话。”

  “有什么不能相信他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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