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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我经过一个城市,翻看报纸想知道那城里及其近郊发生的事情。

  我觉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钟停了,但这些可怜虫却不知道。

  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有谋杀即将发生。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几天前,我经过想象中的南北分界线。我不知道,直到一个黑人赶着一辆马车前来;当他和我肩并肩的时候,他在座位里站起来,十分尊敬地脱帽示意。他有一头雪白的头发,一张非常尊严的脸。这使我感到可怕:这使我认识到仍然有奴隶。

  这人不得不向我脱帽表示敬意——因为我是白种人,而我本应该脱帽向他表示敬意的!他作为一个白人加于黑人的恶毒折磨的幸存者,一本该我来向他致意的。我应该先脱帽致敬,让他知道,我不是这制度的一部分,我请求原谅我所有的白人同胞,他们太无知,太残酷,无法老老实实作出公开的姿态。今天,我感到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们从门背后、树背后注视我。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很安宁。黑鬼从来不说什么。黑鬼总是唯唯喏喏。白人认为黑鬼知道自己的地位。黑鬼什么也不学习。黑鬼等着。黑鬼看白人做一切。黑鬼什么也不说,不,先生,不,先绅(生)。但是黑人也同样把白人杀光!每次黑鬼看到一个白人,他就把匕首刺进他的胸膛。正在消灭南方的,不是天气热,不是钩虫,不是庄稼歉收——而是黑鬼!黑鬼正在有意无意地散发毒气。南方受到黑鬼毒气的刺激和麻痹。

  继续说……坐在詹姆士河旁的一个理发馆外面。我是坐下来歇歇脚的,只在这里呆十分钟。我对面有一个旅馆和几家商店;一切都迅速变小,像开始的样子一样而告结束——不为任何理由。我打心底里同情这些在这里出生而后死去的可怜虫。没有世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存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穿过街道,刮刮脸,理理发,甚至要一块嫩牛排。人们听着,给你们自己买条枪,互相残杀吧!把这条街从我心目中永远消灭掉——它毫无疑义。

  同一天,在夜幕降临以后,继续苦干,越来越深入到南方。

  我正离开一个小城镇,走一条通向公路的近道。突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久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呼哧呼哧喘着气,以他全部力气诅咒着。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一个人急匆匆过来;他年纪较大,还拿着一把枪。他呼吸相当轻松,嘴里一言不发。正当他进入视野的时候,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是一个追捕逃犯的人。当其他人来到他后面时,我往后站。我怕得直发抖。这是警长,我听到一个人说,他正去抓他。可怕。

  我向公路移动,等着听将结束这一切的枪声。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那年轻人沉重的呼吸和跟在警长后面的那一群人迅速急切的脚步声。正当我接近干道的时候,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十分安静地来到我跟前。“你去哪儿,小子?”他说,相当平静,几乎很温柔。我结结巴巴地说去下一个城镇。“最好就呆在这里,小子。”他说。我二话没说。我让他把我带回城里,并把我像喊一样移交给当局。我和其他大约五十个家伙一起躺在地板上。我做了一个奇妙的性爱梦,最后以断头台告终。

  我继续苦干……回溯同前进一样艰难。我不再有是一个美国公民的感觉。我来自美国的那一部分,在那里我有某些权利,在那里我感到自由,而现在,它在我身后这么遥远的地方,以致它开始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模糊糊。我感觉好像总有个人拿着一把枪在背后顶着我。不要停下来,这似乎是我听到的一切。

  如果一个人同我说话,我就竭力显得不太聪明。我竭力假装我对庄稼、对天气、对选举十分感兴趣。如果我站住,他们就看我,白人和黑人都看我——他们彻底看透了我,好像我水淋淋的,可以食用。我不得不再走一千哩上下,好像我有一个遥远的目的,好像我真的要去某个地方。我也不得不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为的是不至于有人会想用枪打我。我既令人沮丧又令人振奋。你是一个被监视的人——然而没有扣动扳机。他们让你平平安安地直接走进墨西哥湾,你可以在那里自溺而死。

  是的,先生,我到达墨西哥湾,我直接走进去,溺死自己。

  当他们将尸体捞出来的时候,发现它标明布鲁克林香杨梅大道,船上交货;它被送回去,货到付款。我后来被问到,我为什么要自杀,我只能想了想说——因为我要电击宇宙!我说那话只是指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特拉华,拉克万纳和西部遭过电击,沿海航空公司遭过电击,但人类的灵魂却仍然在大篷车阶段。我出生在文明当中,我接受文明十分自然——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但可笑的是,没有一个别的人认真对待它。我是公众当中唯一真正文明化了的人,可至今没有我的位置。然而我读的书、我听的音乐使我确信,世界上还有其他像我一样的人。

  我不得不去墨西哥湾自溺而死,为的是有一个借口,继续这种假文明的存在。我不得不像除去虱子一样除去我自己鬼魂般的身体。

  当我意识到,只要事物的这一体制在运转,我就狗屎不如时,我真的变得相当快活。我迅速失去了一切责任感。要不是因为我的朋友们厌烦了,不愿再借钱给我,我也许还在继续不断地浪费时间。世界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博物馆: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情好做,除非是吃掉前人扔到我们手上的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看到我美滋滋的,谁都会恼火。他们的逻辑是,艺术是很美的,哦,是的,不错,但是你必须干活谋生,然后你会发现你太累了,不可能去考虑艺术。但是,当我威胁着要依靠自己给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增加一两层的时候,他们却冲我大发雷霆。这是最后的关键。这意味着我肯定疯了。首先,我被视为一个无用的社会成员,然后有一段时间,我被认为是一具有着惊人胃口的鲁莽的行尸走肉;现在我已经变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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