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外国文学 > 名利场 >  上一页    下一页
第五十八章 我们的朋友都宾少佐(1)


  少佐在拉姆轻特船上的人缘真好。那天他和赛特笠先生欢欢喜喜的下了摆渡船准备上岸,全船的职员和水手,由了不起的白拉格船长带头,欢呼三声给都宾少佐送行。少佐满面通红,点着头表示给他们道谢。乔斯大约以为他们是为他欢呼,脱下金箍帽子神气活现的向朋友们摇晃着。他们给摆渡到岸边,很威风的上了码头,出发到皇家乔治旅馆去。

  乔治旅馆的咖啡室里一年到头摆着大块肥美的牛腿肉,还有银子打的大酒杯,使人联想到真正英国家乡酿造的浓麦酒和淡麦酒。从国外回来的旅客一进门来看见这两样东西,自会兴致蓬勃、精神抖擞。如此说来,不论是谁,进了这样一个舒服愉快的英国旅馆,总愿意盘桓几天再走,哪知道都宾一到沙乌撒泼顿就想上路到伦敦去,立刻打算雇马车。乔斯呢,那天晚上是随便怎么也不肯动身的了。这位肥胖的孟加拉绅士一路只能睡在又窄小又不舒服的铺位上,如今刚有了宽敞的大床,上面铺着鸭绒被褥,软绵绵的一睡一个窝儿,他又何必在马车里过夜呢?他说行李没有整理好以前他不愿意动身;没有水烟袋,他是不高兴出门的。少佐没法,只能等过了那一夜再说。他写了一封信到家里,报告上岸的消息,又恳求乔斯也写封信通知他家里的人。乔斯嘴里答应,可并没有照做。船长、医生,还有一两个旅客,都从船上下来和我们这两位先生一同吃晚饭,乔斯非常卖力,点了许多好菜,并且答应第二天和少佐一起到伦敦去。旅馆主人说赛特笠先生喝第一派因脱浓麦酒的时候,他瞧着就觉得痛快。如果我有时间说闲话,准会另写一章,形容刚回英国时喝第一派因脱浓麦酒的滋味。喝,那滋味多好呀!单为受用这一次痛饮,特地离家一年也值得。

  第二天早上,都宾少佐起来,照他平时的习惯,把胡子剃光,穿得整整齐齐。那时天色很早,旅馆里除了那擦鞋工人之外,都没有起身——这些擦鞋的仿佛从来不需要睡觉,真是了不起。少佐在朦朦胧胧的走廊里踱来踱去,皮鞋吱吱的响,到处听得客人们打呼噜的声音。那不睡觉的擦鞋工人躲躲藏藏的顺着各个房门走过去,把门前的长统靴、半统靴、浅口鞋都收集起来。然后乔斯的印度佣人起身给主人把笨重的梳妆家伙拿出来,又给他收拾水烟袋。再过一会儿,女佣人们也起身了,她们在过道里碰见这么个黑不溜秋的人,以为是魔鬼出现,都尖叫起来。她们打水擦洗旅馆的地板,印度人和都宾两个便失脚绊在她们的水桶上。等到第一个茶房带着隔夜的胡子去开大门的时候,少佐觉得可以动身了,吩咐下人立刻去雇一辆车来,打算上路。

  他走到赛特笠先生的卧房里,只见乔斯睡在一张又宽又大的双人床上,正在打呼噜。他把帐子拉开,叫道:“赛特笠,起来吧,可以动身了。马车再隔半个钟头就来。”

  乔斯在被窝里发怒,咕噜着问他几点钟了。少佐是老实人,不管扯谎可以帮他多大的忙,他也扯不来,所以给乔斯一逼,只好红了脸把实话告诉他。乔斯一听,立刻破口大骂。骂人的话这里不必再说,总之他让都宾明白:第一,倘若他那么早起来,简直有危险给打入地狱;第二,都宾少佐是个该死的东西;第三,他不高兴和都宾一路走;第四,这样把人叫醒,真是没心肝,不像个上等人。少佐没法,只好退出来,让乔斯重新再睡觉。

  不久,马车来了,少佐不肯再等了。

  英国贵族出门游览,或是报馆里送信的快差带着急信赶路,也不能比他更着急,政府里传递公文的专差更要慢得多。车夫们见他大手大脚的花钱,都觉得希罕。马车飞快的跑过一块块的里程碑,穿过整齐的乡镇,那儿的客店主人堆着笑,哈着腰来迎接他。路旁有美丽的小客店,招牌就挂在榆树枝上,赶货车的人马都在浓淡不一的树荫里喝水;还有古色古香的大宅子、大花园,灰色的教堂,旁边成窝儿的小村屋。一路都是眼熟的英国风景,非常可爱,田野里绿油油的一派欢乐的气象。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好地方?在新回国的人看来,家乡真是和蔼可亲,仿佛一路在跟他拉手。可惜都宾少佐从沙乌撒泼顿到伦敦,除了路旁的里程碑之外什么都没有看见。那当然是因为他急着要回坎勃威尔去看望父母的缘故。

  他诚诚心心的坐车回到以前常去的斯洛德咖啡馆,只恨毕加迪莱到咖啡馆的一段路上太费时间。他和乔治年轻的时候常在那里吃喝作乐。那已经是多年前的旧事,如今他也算得上是个“老家伙”了。他的头发已经灰白,少年时的好些痴情,好些感触,也渐渐的淡忘了。那老茶房倒还站在门口,仍旧穿着那套油腻腻的黑衣服,双叠的下巴颏儿,腮帮子又松又软,表链上一大嘟噜印戳子,像从前一样把口袋里的钱摇得哗瑯瑯的响。约翰迎接少佐的样子,竟好像他离开那儿不过一个星期。他脸上没半点儿惊奇的表情,说道:“把少佐的东西搁在二十三号他自己房间里。今儿您大概吃烤鸡吧?您没有结婚?他们说您已经娶了太太了——你们那苏格兰军医到这儿来过的。不对!是三十三联队的亨倍上尉说的,他从前跟着第一联队驻扎在西印度。您要热水吗?您今儿怎么另外雇车呢?坐邮车不是挺好吗?”凡是在那里住过的军官,忠心的茶房都认识,也都记得。在他,十年好比一天。他说完了话,领着路走到都宾从前常住的屋子里。里面有一张大床,周围挂着粗呢的幔子;旧地毯比从前更旧了一些,那套黑木的旧家具也还在,椅子上印花布的面子都褪了色。一切和他年轻的时候没有两样。

  他还记得乔治结婚的前一天在房里走来走去,咬着指甲,赌神罚誓的说他老子总会回心转意,就是他不肯回心,他也不在乎。都宾还想像得出他跑进来的样子,把都宾的房门和他自己的房门碰得山响。当年他的房间就在都宾的房间近旁。

  约翰不慌不忙的把老朋友打量了一番,说道:“您没有变得怎么年轻。”

  都宾笑道:“过了十年,害了一场热病,还能叫人年轻不成?你才是个不老公公。或者可以说你根本没有做过年轻人。”

  约翰问道:“奥斯本上尉的太太怎么了?那小伙子长得很不错。天哪,他可真会花钱!结婚以后他一直没有回来,到今天还欠我三镑钱呢。瞧这儿,我的本子上还记着呢:‘一八一五年四月十日,奥斯本上尉,三镑。’不知道他爸爸肯不肯把钱还给我。”斯洛德咖啡馆的约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皮面的记事本子,上面油腻腻字迹模糊的一页上还记着这笔旧账,旁边另外有好些歪歪斜斜的字,全是关于当年别的老主顾的事情。

  约翰把客人送进了房间,又从从容容的走了。都宾少佐从小箱子里挑了一身最漂亮最好看的随常服装,一面笑嘻嘻的红了脸,觉得自己实在荒谬。他对着梳妆台上一面昏暗的小镜子端相自己灰白的头发和黧黑的皮肤,不由得好笑起来。他想:“约翰老头儿居然没把我忘掉,倒不错。希望她也还记得我。”他从客店里出发,往白朗浦顿那边走去。

  这忠实的好人一路行来,细细的回想他最后一次跟爱米丽亚见面时的每一件小事情。他末了一回在毕加迪莱的时候,拱门和亚基里斯的像还没有造起来。他恍惚觉得视线所及随处都有变动。过了白朗浦顿,就有一条小路直通到她街上,他走上从前走熟的小路,身上已经在打哆嗦。她究竟是不是打算结婚呢?倘若这时候她和她孩子对面走来——天啊,那怎么办呢?他看见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心里想:“是不是她呀?”他一想到有这样的可能,激动得浑身发抖。总算走到她住的一带屋子了。他走近栅栏门的时候,手握着栅栏顿了一顿,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他想道:“不管出了什么事,总求老天保佑她。”接着他又说:“呸,没准她早就搬走了,”说着,走进门去。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