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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还是本来的题目(4)


  利蓓加对他瞅了一眼,那表情很幽默,却又有些嘲笑的意味,说道:“勋爵,您还不是得了金羊毛勋章吗?”这话倒是真的,那时他脖子上还套着勋章,是复辟的西班牙亲王们送给他的礼物。

  原来斯丹恩勋爵早年出名的胆大,赌钱的本领是了不起的。他和福克斯先生曾经连赌两天两夜。国内最尊贵的大人物都输过钱给他。据说他的爵位也是牌桌上赢来的。可是别人说起他年轻时候捣鬼淘气的事情,他却不爱听。利蓓加看见他的浓眉毛皱在一起,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接了他的咖啡杯子,稍微屈了一屈膝道:“说真话,我非找一只看羊狗不可,不过它不会对你咬。”她走到另外一间客厅里,坐在琴旁边唱起法文歌来,那声音婉转动人,听得那爵爷心都软了,立刻跟过来。他一面听唱歌,一面和着拍子点头弯腰。

  罗登和他的朋友两个人玩埃加脱,一直玩到兴尽为止。上校是赢家,可是虽然他赢的次数又多,数目又大,而且像这样的请客每星期总有好几回,这前任的骑兵一定觉得很气闷;因为所有的谈话和客人的赞叹都给他太太一个人占了去,他只能悄悄默默的坐在圈子外面,这些人说的笑话,援引的典故,用的希奇古怪的字眼,他一点儿也不懂。

  斯丹恩勋爵碰见他和他招呼的时候,总是说:“克劳莱太太的丈夫好哇?”说真的,这就是他的职业,——他不再是克劳莱上校,只是克劳莱太太的丈夫。

  我们为什么好久没有提起小罗登呢,只为他不是躲在阁楼上,便是钻到楼下厨房里找伴儿去了。他的母亲差不多从来不理会他。他的法国女佣人在克劳莱家里的一阵子,他便跟着她。后来那法国女人走了,这孩子夜里没有人陪伴,哇哇的啼哭。总算家里的一个女佣人可怜他,把他从冷清清的育儿室抱出来,带到近旁的阁楼里,哄着他睡在自己的床上。

  他在楼上啼哭的当儿,利蓓加,斯丹恩勋爵,还有两三个别的客人,恰巧看了歌剧回来,在楼底下喝茶。利蓓加道:“这是我的小宝贝要他的佣人,在那儿哭呢。”嘴里这么说,却不动身上去看看。斯丹恩勋爵带着冷笑的口气说道:“你不必去看他了,省得叫你自己心神不安。”蓓基脸上讪讪的答道:“得了,他哭哭就会睡着的。”接下去大家就议论起刚才看的歌剧来。

  只有罗登偷偷的溜上去看他的儿子,他见忠厚的桃立在安慰孩子,才又回到客人堆里来。上校的梳妆室在最高一层,他时常私底下和孩子见面。每天早晨他刮胡子,父子俩便在一起。小罗登坐在父亲身旁一只箱子上看父亲刮胡子,再也看不厌。他和父亲两个非常好,做父亲的时常把甜点心留下一点儿藏在一只从前搁肩饰的匣子里,孩子总到那里去找吃的,找着以后便乐得直笑。他虽然快乐,却不敢放声大笑,因为妈妈在楼下睡觉,不能吵醒她。她睡得很晚,难得在中午之前起床。

  罗登买了许多图画书给儿子,又在育儿室塞满了各种玩具。墙上满是画儿,都是他出现钱买来,亲手粘上的。有时罗登太太在公园兜风,用不着他在旁边伺候,他就上楼陪着孩子一玩几个钟头。孩子骑在他身上,把他的大胡子拉着当马缰,连日跟他两个揪呀,滚呀,永远不觉得累。那间屋子很低;有一年,孩子还不到五岁,父亲把他抱起来抛上抛下闹着玩,把小可怜儿的头顶砰的一声撞在天花板上。罗登吓的要命,差点儿又把他掉在地上。

  小罗登皱起脸儿准备大哭——那一下撞得实在厉害,怪不得他要哭。他刚要开口的时候,他父亲急得叫道:“老天哪,罗迪,别吵醒了妈妈。”孩子怪可怜的紧紧瞅着父亲;他咬着嘴唇,握着拳头,一声儿都没有哼出来。罗登把这事讲给俱乐部的人听,讲给军营食堂里的人听,逢人便告诉说:“喝!我的儿子真有胆子,真了不起。天哪,我把他半个脑袋都插进天花板里去了,可是他怕吵醒妈妈,一点儿也不哭。”

  有的时候——一星期里有那么一两回——那位太太也上楼到孩子房里来看看他。她简直像时装画报里的美人变活了,总是穿着漂亮的新衣服,新靴子,戴着新手套,很温和的微笑着。她身上有美丽的披肩和花边,还有晶晶发亮的珠宝首饰。她每次上楼,总戴着新帽子,帽子上老是簪着花朵儿,不然就挂着弯弯的鸵鸟毛,又白又软,像一簇茶花,看上去真是富丽堂皇。她公主娘娘似的向孩子点点头,孩子有时在吃饭,有时在画大兵,抬起头来对她望着。她走开之后,屋里总留了一股子玫瑰香味,或是别的迷人的味儿。在他看来,她像个天上的神仙,比他父亲,比所有的别人都高出多多少少,凡人只好远远的望着她顶礼膜拜。跟这位太太一起坐马车兜风是个大典,他坐在倒座上,一声儿不敢言语,只瞪着大眼向对面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公主出神的看。先生们骑着神气十足的骏马,笑吟吟的上前跟她说话。她也是满面春风,对大家眯着眼笑。先生们走开的时候,妈妈挥着手和他们告别,那风度真是优雅。孩子跟她出门总换上新的红衣服,在家却只穿一身棕色的旧麻布衣。有时她不在家,照管他的桃立替他铺床,他就走到母亲的房里去东张西望,觉得这屋子真是神仙洞府,又好看,又有趣,耀得人眼都花了。衣橱里挂着漂亮的衣服,淡红的,浅蓝的,花花绿绿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只美丽的铜手,挂满了闪亮闪亮的戒指,旁边还有镶银扣的珠宝盒子。屋里又有一架穿衣镜,真是神妙的艺术品。他刚好能在镜子里照见自己的头脸,看了那么多希罕物儿,脸上都傻了。他在镜子里看见桃立正在拍打床上的枕头,把它们弄松;她的影子歪歪扭扭的,又好像高高吊在天花板上。唉!你这没见世面,没人理,没人管的小可怜儿!在别的孩子们心里口里,妈妈便是上帝的别名,你崇拜的却不过是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

  罗登·克劳莱上校虽然是个流氓,心地倒还厚道,有些丈夫气概,能够爱女人,爱孩子。他心底里非常疼爱小罗登,利蓓加虽然不说穿他的秘密,心里却明白。她性子好,所以并不生气,只不过对于丈夫更加看不起。罗登那么喜欢儿子,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不肯露出来,只有跟孩子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尽情疼他一下子。

  他时常在早上带儿子出门,看看马房,逛逛公园。莎吴塞唐伯爵性情最随和,要他把头上的帽子脱下来送人,他也肯。他的人生大事就是不断的买了各色各样的小东西放着,闲常好送人。他买给小罗登一只小马,照送礼的人自己的话,这马儿简直和大老鼠差不多大小。小罗登的高大的爸爸时常喜欢叫儿子骑在这匹喜脱伦小黑马背上在公园里溜达,自己在旁边跟着。他喜欢重游当兵时的旧地,常到武士桥去看望禁卫队里的老同事,想起当年的光棍生涯,很有些恋恋不舍。军队里的老兵看见从前的上司来了,也很高兴,都来摩弄小上校。克劳莱上校和军官们在食堂里吃饭,觉得十分有趣。他常说:“唉,我不够聪明,配不上她,这个我也明白。她不会记挂我的。”他这话一点不错,他妻子并不记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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