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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2)


  “有一天你说过,你的年收入是二千五百镑,加上我的陪嫁就是——”

  “咱们的收入情况出现了变化,但钱是够花的,这不成问题。”

  “那很好。假如我父亲说你不能娶我,你怎么办?”

  “你误解了。我知道自己的责任。这种时候是越小心越好。”

  说这几句话时,两人谁都不敢看对方一眼,她垂着头,闷闷不乐,对查尔斯的话很反感。他站起身,走到她的背后。

  “去说一说只是个形式,不过这种形式还是至关重要的。”

  她执拗地垂着头,说:“我在莱姆过够了。在这儿见到你的次数比在伦敦还少。”

  他笑了:“真是瞎扯。”

  “好象是少。”

  她气乎乎地紧闭双唇,说什么也不肯息怒。他走到壁炉前面,把胳膊搭在炉台上,朝她微笑着。不过,他的笑只是一种皮笑肉不笑的面具而已。他不喜欢她的任性执拗,那种任性与她那煞费苦心的装束极不相称。她那套衣服只宜于在家中穿穿,到外面去是有伤大雅的。这种窄边的实用性楔形衣服是臭名昭著的布卢默夫人在本书故事发生的十五年前推行到社会上来的。但是,比这更早一些时候,妇女外出穿长裤的尝试还是被带撑架的女裙彻底击败了——这一微不足道的事实对我们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沉默中,查尔斯没有多去想愚蠢的时髦衣着,而只想着如何早些脱身。幸好蒂娜也在考虑自己的处境:分离短暂的几天就这样大惊小怪未免有失大家闺秀的风度,而象女仆行事(特兰特姨妈对她说过为什么她醒来打铃时不见玛丽)。再说,男人的虚荣在于女人的顺从,而女人的顺从则是赢得最后胜利的手段。哼,她总有一天要查尔斯为他的残酷付出代价的。她抬起头来,向他略表歉意地笑笑。

  “你每天都写信来吗?”

  他弯下腰摩挲着她的脸,“一定。”

  “尽早回来?”

  “我和蒙塔古将加快办理,一办完就立即回来。”

  “我要写信给我父亲,严格命令他等你一办完事就直接把你送回来。”

  查尔斯趁机说:“要是你马上写,我就把信带去吧。我还有一小时才出发。”

  她站起来,伸出双手。她份望着他吻她。他没有勇气吻她的嘴唇,只好抓着她的肩膀,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鬓角,随后便打算走开。可是不知怎么,他却没有举步。欧内斯蒂娜娴静温存地望着他,望着他的带有珍珠饰针的深蓝色领带。查尔斯一时弄不清自己为什么无力举步。实际上,他觉得有两只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身子。他知道,要摆脱这两只手,要脱身去伦敦,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他是付出了。此时他站在那儿,有几秒钟时间,他的嘴唇紧紧地贴在她的唇上。但是,天没塌下来,内心没有发出沉闷的呼叫,也没有什么黑暗遮天蔽日。他并没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欧内斯蒂娜打扮得漂漂亮亮,但在查尔斯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一个温柔、雪白的娇小躯体,似乎一伸手便可触到似的。欧内斯蒂娜的脸侧向一边,头靠在他的肩上,身子偎依在他的怀里。当他拍着她,抚摸她,柔声说着甜言蜜语时,他发现自己异常窘迫、尴尬。他觉得一阵微微的冲动。欧内斯蒂娜有她自己的幽默感,时常耍小孩子脾气,动不动就有些古怪念头,但可以看出,她那埋藏着的野性终会迸发出来。她愿意了解两性之间那种“堕落”的事,总有一天她会胆怯地、但又津津有味地去啃那禁果。查尔斯可能未曾清楚地意识到,他所感觉到的只不过是世世代代头脑简单的女人所具有的魅力。人们可以任意摆布这种女人。此时他只意识到一种堕落感:早晨刚刚吻过另一个女人的嘴唇,现在居然又想象面前这个女人的肉体!

  他匆匆地吻了吻欧内斯蒂娜的头项,轻轻地脱开她的双手,每只手吻了一下,便急忙走了。

  还有一付千斤重担在等着他呢。此时,玛丽正站在门口等他,手里拿着他的帽子和手套。她垂着眼皮,脸色绯红。他戴上手套后回头瞥了一眼刚才离开的那个房间,看到房门已经关上。

  “萨姆把今天早晨那件事的前因后果对你讲过了吗?”

  “讲过了,先生。”

  “你……懂吗?”

  “我懂,先生。”

  他脱下一只手套,在马甲口袋里摸索着。玛丽虽然把头埋得更低了,却没有后退一步。

  “哦,先生,我不要。”

  但她已经接住了。查尔斯一走,她便匆匆关上门,小心翼翼地伸开小手——我想恐怕已是攥得发红的小手,盯着掌心里那枚小金币。随后,她把金币放在两排白牙齿之间咬了咬(她常看见爹爹这样做),以便吃准那不是铜的。尽管她并不能区分金的还是铜的,但咬一咬总叫人放心,可以证明确实是金的,这正象谁到安德克立夫崖走走便被证明确实有罪过一样。

  一个单纯的乡下少女对罪过又能懂得多少呢?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不管怎样,查尔斯掏了腰包,总可以轻松自在地去伦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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