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文学理论、文本阐释与人文科学本土化

作者:张卫东




   毋庸讳言,我们所从事的人文科学(the?鄄 humanities)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知识类型,并且在多年的移植之后依然水土不服。其中,文学理论的遭遇颇具代表性——在中国思想当中,它至今还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可以说,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人文科学的本土化,今天仍然是中国思想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由于中国思想的本土经验主要沉积在汉语文本(尤其是古代文本)当中,所以,对汉语文本的重新阐释就成了人文科学本土化的必经之路。这样,中国的文学理论学科就具有了特殊的地位和使命,在引进大量具有革命性的概念、方法和观念之后,如何利用这些资源突破中国古代汉语文本这一壁垒,重建文本阐释的基本前提和模式,不仅关系到其他人文科学的本土化进程,也关系到文学理论自身的命运。
  
  一、文本阐释在人文科学本土化中的地位
  
  1900年前后,新式学堂的开办,留学生的派遣,西学著作的翻译,大量图书和报刊的出版,京师大学堂的设立,新学制的推行,逐步打破旧学的坚冰,引发了文本阐释模式的转变。京师大学堂的课程分类迥异于以往的太学或国子监,191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则更进一步确定了大学的定位和分科(文、理、法、商、医、农、工)、管理机构及制度等事项。1913年公布的《大学规程》又将以上七科细分为若干门,其中文科分为哲学、文学、历史、地理学四门,法科分为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门;另有专门研究学术的大学院,内分哲学院、史学院等。{1}这些措施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学科建制更加完备,增强了中国思想的“学科意识”,为西方科学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奠定了制度方面的基础。
  相对而言,自然科学在中国不存在本土化的问题,社会科学本土化的障碍则较易克服,比如,中国的社会学可以借助田野调查,努力使西学框架与中国经验相适应并提出本土化的新概念(如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而人文科学由于与文化传统、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等因素的纠缠不清的关系,却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本土化过程。事实上,中国的人文科学在20世纪上半叶已经具备雏形,但许多学科至今还很难说真正具备了“科学”(学科)的特性和“自主性”{2},即真正建立起“人文科学”的知识范型——将人文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贯彻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
  汉语文本阐释是人文科学本土化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因为新的观念和方法往往要在文本阐释中得到验证之后才能得到认同和确立。中国文人科学的建立一方面得益于西学的引进,一方面始终伴随着汉语文本的重新阐释。比如哲学学科的发展,就离不开中国哲学史的建构,而建构中国哲学史,就需要对相关的汉语文本进行哲学化的阐释。同样,在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史学和中国文学等学科当中,汉语文本阐释也占据了显赫的位置。由于旧学的主体是经学,新兴的学科要想在中国思想中立足,就很难绕开经学式的文本阐释而另起炉灶,而必须面对经学模式所造成的无处不在的“前理解”。显然,汉语文本阐释是一个焦点,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该问题,中国学者就很难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限制,真正进入人文科学的“问题域”。
  我们看到,在人文科学的框架之中处置汉语文本,一直是一项棘手的工作。症结何在?如果必须“一言以蔽之”的话,可以这样表述:症结就在于汉语文本以及相应的阐释方式是排斥“人文科学”的,它被包围在历史悠久的经学注疏和文学趣味的保护之中,总是倾向于拒绝人文科学式的解释,排斥或贬低逻辑性(理论性)的知识建构。正如美国学者陈汉生所说:
  中国思想家从未发展关于观念、概念或共相这类抽象实体的理论,这不应被当作不合理的或缺乏哲学深度……抽象理论对中国并不是不可能的,只是不必要而已。{3}
  这种“不必要”除了对于逻辑性的知识建构漠不关心之外,其实还有一层含义:结构精巧的汉语文本一旦进入人文科学的视野,置于抽象理论的观照之下,立刻就会分崩离析。在陈述事实和逻辑推理方面,汉语文本似乎很难在经过“科学”的分析之后保持其意义的完整性。因为其基本结构主要不是建立在逻辑、思辨和论证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修辞、审美和劝说的基础之上,阐释者为了保持文本自身的完整性,保持文本的“原意”和“本来面目”,往往必须尽可能回避人文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讲,20世纪的中国人文科学始终处于两难之中:一方面努力推动汉语文本(汉语思想)的现代转换,一方面又试图保持汉语文本的“完整性”和特质。正是这种企图激活汉语文本以便使之产生现代意义的尝试,加速了汉语文本之“固有”意义的瓦解。反过来,西学的概念和理论之所以难以真正落实到汉语文本阐释当中,也是因为这种矛盾的态度。文本意义的瓦解和西学概念的混乱,是20世纪中西知识范型交汇时的一种特殊景观。
  在20世纪之前,汉语文本阐释之所以未能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因为汉语文本与经学范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合谋的关系。蒙培元指出,“中国传统哲学是以经学的形式发展的(冯友兰、冯契、张岱年都有此说),其特点是经典注释”,中国哲学“缺乏概念化、形式化、理论化的系统,往往以诗化的语言表示出来而缺乏精密论证,富于生命体验而缺乏知识化的形态,长于解悟体知而缺乏逻辑推导”,而西方哲学则“概念明确、逻辑清晰、论证严密、注重方法”。{4}一般来说,经学式的文本阐释,无论是长于训诂的汉学、长于义理的宋学还是长于考证的清学,都不以求知为最终目标,没有“科学”的观念和方法作为知识背景,不关心逻辑性的知识建构,因而缺乏逻辑意义上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很难直接与人文科学“对接”,却适宜于经学式的体系建构。《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总叙》以“拘”、“杂”、“悍”、“党”、“肆”、“琐”六字分别概括两汉、魏晋唐代、两宋、元、明末、清之经学特点,陈少明则认为今文经学讲经世之术,过于急功近利,喜欢随意利用经典,古文经学讲训诂之学,过于烦琐冷僻,{5}皆为中肯之论。
  20世纪上半叶,一大批具有西学背景的学者的著述成为人文科学转型的标志,如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朱光潜《诗论》等,与旧学风格迥异,都是对于汉语文本的重新阐释,其成败得失,乃是中国人文科学发展的缩影。
  冯友兰、张岱年在撰写中国哲学史的时候,都面对着一个问题:“中国哲学既本无形式上的条理系统,我们是不是应该以条理系统的形式来表述之呢?”{6}当然,他们都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张岱年努力挖掘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唯物与辩证思想,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等“新儒家”的哲学建构,都试图整合中西哲学思想,但似乎并不成功。蒙培元认为,牟宗三试图以“良知坎陷”、“返本开新”的方法解决科学与民主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行不通。而20世纪的中国史学转型的三个方面,即考古与文献的互证、中外文献的互证、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记载的互证,前两者仅仅是史料范围的扩大,第三条则意味着史学观念的根本变革,“只有外来观念即理论、范式、概念的引进并用之于解释传统史料,才导致了近代史学区别于传统史学的根本特征”,在中国史学所面临的诸种问题中,“中国本土经验的升华则道路更为艰巨……21世纪的中国学术界如何建立和培植出自己的理论土壤,建立适合于本土经验的理论范式,还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7}除了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历史撰述之外,中国史学主要是一种史料学,其主要成就在于史料的搜集、整理和甄别,而不是历史的解释。中国文学研究存在同样的情形,不仅主要的理论资源来自西方的文学理论,而且其运用方式基本上还停留在简单套用的层面。总之,在成功地建立起新的汉语文本阐释模式之前,要实现人文科学的本土化,依然任重道远。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