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柔软而温暖”的底层叙事

作者:李志孝




  被誉为乡土文学“最后的大师”的贾平凹,在用他的《秦腔》为乡土唱了一出悲凉的挽歌之后,又一次把他的目光投向了城市。十多年前,贾平凹曾因描写城市中知识分子颓败史的《废都》而颇遭非议。虽然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废都》抓住了时代潜意识……在一部作品与时代的构成关系上,《废都》堪称杰作”,但因为道德主义话语的支配作用。作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知识分子恢复失语症的治疗对象,贾平凹必然地成了一个攻击对象。贾平凹对此当然记忆犹新。然而他还是把他的目光投向了城市。但这一次他所描写的却不是城市的知识分子,也不是作为城市主体的普通市民,而是进城的农民——近年来众多“底层叙事”中作为主人公的农民。但又不是一般所谓的“农民工”,那种身份是农民却又在做着工人的工作的农民——他们常常主要散布在城市的各种建筑工地上。而是住在城市边缘或称为“城中村”的地方,靠拾破烂为生的特殊的人群。这就是他的长篇新作《高兴》所描写的对象。
  读者或许会奇怪,谙熟于民俗风情,也擅长在风土人情中展现人性,以本土性见长的贾平凹,怎么这样健忘,这样不吸取教训,却选择了这样一个他并不熟悉也不擅长的题材,加入到了当下“底层叙事”的大合唱中,他能取得成功吗?确实。这是贾平凹对自我的又一次挑战。《高兴》可以说是作家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他曾经有过“把一章写好了又撕去,撕去了再写,写了再撕”,甚至于“将十万字毁之一炬”的记录,经过了五次的改写,小说才最后完成。而题目也由原来的《城市生活》改成了现在的《高兴》,是以主人公的名字命名的,其中也有深意存焉。
  
  一
  
  读《高兴》,给我最初的感受是作家一种不懈的探索精神。他永远不满足于已有的成就。也不局限于他所熟悉的生活,熟悉的写法,不像有些作家那样在已经走惯了的熟路上轻松自如地走下去。尽管贾平凹如果一直写他熟悉的生活和人事,讲他的优美故事,也会做得比别人要好、要高明。但他却一直在给自己出难题。因为他是一个背负着精神重担的作家,他时刻不忘现实,关注着那些他所关心、系念、热爱着的人物的生活和命运。他宁可苦自己,也要为他们立传,为他们的命运而呼吁。《秦腔》中作家放弃故事主线,用琐碎的细节、对话和场面来结构小说,“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但是通过这泼烦日子的描写却让读者看到了中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的衰败以及乡土生活行将消失的命运。而《高兴》,作家说:“原来是沿袭着《秦腔》的那种写法,是一个城市和一群人,现在只写刘高兴和他的二三个同伴。原来的结构如《秦腔》那样,是陕北一面山坡上一个挨着一个层层叠叠的窑洞,或是一个山洼里成千上万的野菊铺成的花阵,现在是只盖一座小塔只栽一朵月季,让砖头按顺序叠上去让花辦层层绽开。”《秦腔》是贾平凹《废都》之后一部让读者和批评界刮目相看的作品,他又一次改写了作家在人们心中的印象,让人相信贾平凹依然是一位具有创造精神的作家。然而他却不想重复自己,在《高兴》中他又有了新的探索。
  一个永远不重复自己的作家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也让人相信他会有更好的将来。然而创新又是艰难的,几个以拾破烂为生的人,他们单调而又贫乏的生活如何才能支撑起二十多万字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家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用主人公刘高兴的视角去加以描写,将他与几个同伴——五富、黄八、杏胡夫妇等在城市的生活——尊严与屈辱、艰辛与欢乐、冷漠与温情活脱脱地展现了出来。作家说:“我尽一切能力去抑制那种似乎谈起来痛快的极其夸张变形的虚空高蹈的叙述,使故事更生活化、细节化,变得柔软和温暖。因为情节和人物极其简单,在写的过程中常常就乱了节奏而显得顺溜,就故意笨拙,让它发涩发滞,似乎毫无了技巧。似乎是江郎才尽的那种不会了写作的写作。”这种“似乎毫无技巧”的写作,也正是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它使读者看到了一种原汁原味的生活。
  为了写好这种生活,贾平凹是下了大功夫的,对于拾破烂这个他从来没有关注过,甚至想也没有想过的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其最初的动因是他的同乡,和他一块长大的刘书祯——那个改名为刘高兴的人,也就是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因了他的缘故作家开始广泛地了解拾破烂群体的工作。他经常去那些拾破烂人住的村巷,甚至差不多成了一种下意识,而且在大街上碰到拾破烂的人,也常停下来拉呱几句。从小说对西安城里拾破烂人的日常生活,他们虽无严密组织却有成套行规,以至于各自的地盘和地盘上的五等人事的描写中,读者分明感到作家对这一行业的熟悉。要真正深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行业里去,而且是一个极其特殊的行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一个勇于探索、努力超越自己的作家,又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贾平凹不怕吃苦,也能吃苦。他能放下作家的架子而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进入他们的生活中去,可以坐在他们的屋里与他们一起用大海碗吃他们没菜、也没醋没辣子的包谷糁稀饭,也尽可能地帮他们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如帮他们要回被市容队没收的架子车。甚至帮助他们联系公安部门解救出被拐卖的女儿。正是这种用心换心的行动,使他成了拾破烂人的朋友,他们信任他、感激他,而作家也因之对这个行业的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有了更多的了解、更深入的体察。
  然而,有了生活并不就能写出一部好的作品,这部小说作家写了五次。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作家五次改写的结果,它确实有些“笨拙”、“发涩发滞”、“似乎毫无技巧”,然而最高的技巧正是无技巧,我不敢说这部作品已经达到了多高的艺术水平,但它确实是耐读而又好读的。小说从主人公刘高兴背同伴五富的尸体想乘火车回乡,结果被车站查出开始,展开他们城市生活的叙述,其中也没有什么大的事件,就是拾破烂者的日常生活,怎样进入这一行当之中,成为这个群体中的成员,怎样为一件两件破烂讨价还价,怎样和各种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物打交道,以及这些过程中他们所经受的屈辱与不平,小小的满足与小小的怨愤,感受到的温情与关爱,还有他们表现出的某种小狡猾与小傲气,以至这个行当中某些人的卑下与无耻等等,最后又回到开头主人公企图背尸回乡的叙述。生活化、细节化,确实使故事变得“柔软而温暖”。没有剑拔弩张的紧张,也没有一滩血一把泪的痛不欲生。这也正是《高兴》与时下众多“底层叙事”所不同的地方。
  
  二
  
  《高兴》这种“柔软而温暖”的故事,更多地体现在小说主人公刘高兴的形象中。这是作家着力塑造的人物,也是贾平凹贡献给新世纪文坛的一个独特艺术形象。从某种意义上,他改写了“底层叙事”给读者千篇一律的印象。他不是那种似乎“苦大仇深”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悲剧性人物,他也并非对这个社会与城市充满仇视与敌对心理,带有控诉性的人物。尽管作家自称有“严重的农民意识,即内心深处厌恶城市,仇恨城市,我在作品里替我写的这些破烂人在厌恶城市,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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