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区分及其价值反思

作者:李咏吟




  寻求区分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基本依据
  
  从美的创造意义上说,自然美与艺术美,是人的审美活动中最重要的两大美感对象与审美形态。应该说,根据审美对象的美感生成方式,可以把审美类型区分成自然美和艺术美,这是审美认知中最重要的理论划界。什么是自然美?即自然事物或自然生命运动中显现出来的美丽;自然的美丽,有其天然的色彩,天然的形式,天然的生命力量,它随着季节与时空变换而变化。自然美是“造化的杰作”,所以,人们总能从自然美中发现神圣的力量,在古典文化传统中,人们以为自然美就是神在自然事物背后的亲切微笑。什么是艺术美?即人所创造的艺术品或工艺品所具有的美丽,它具有自己的色彩与形式,具有自己的媒介方式与语言职能,艺术美与人类的生命活动密切相关,即从艺术品中可以体验到人所创造的审美的快乐。从自然美中,我们可以找到生命的伟大价值本源,它神圣、无限、广阔、深邃,自然美中具有神圣而超越的生命存在价值。从艺术美中。我们可以体验无限的人类生命艺术的独特心灵创造,特别是无限丰富的民族艺术精神创造。
  现在的问题是:自然美是纯粹自然的美丽,还是有人参与其中的美丽?“个人”在自然美中有何意义?自然美有人的创造性因素在其中吗?其实,自然美的事物,是不依赖人而存在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有着自身生存的法则。人可以评价自然的美丽,形成源于自然事物体验的美感,但自然事物的美丽是不依赖于人而存在的,自然事物的美,就是自然生命的伟大而自由的运动。按照诗人想像的理解,“草地”是上帝遗留给人间的“绿手帕”,“雪山”是上帝或神灵的“洁白面容”。“大海”是上帝深蓝的“眼睛”。在康德看来,自然美就是“自然给予人类的善意”。应该说,自然美是纯粹自然的美丽,不过,在审美观照中,人类善于从自然的美丽中寻找生命的意义,也善于从自然的美丽中寻找人类的栖居之所,更善于从自然的美丽中寻找人类快乐的家园。任何自然美的发现,或者说,任何自然美成为人间的胜景,都离不开人的欣赏;只有当人能够欣赏自然美时,自然美才更富有生命的美丽象征意义。在我看来,自然美就是自然的伟大艺术作品,是造物主的伟大而美丽多样的创造。应该说,“自然美永远高于艺术美”,“艺术美永远都是对自然美的拙劣模仿”,但是,黑格尔反其道而行之,认为自然美是“不完善的美”,并不值得研究,只有艺术美才是真正的美。这一错误思想,曾经长期支配现代中国思想的审美建设,现在,应该是彻底清算这一错误观念的时候了!黑格尔说:“有生命的自然事物之所以美,既不是为它自身,也不是由它本身为着要显现美而创造出来的。自然美只是为其它对象而美,这就是说,为我们,为审美的意识而美。”黑格尔认为,自然美是不完满的,其理由是:“生命只有作为个别的有生命的东西才能存在,善要借个别的人才能实现;一切真理只有作为能知识的意识,作为自为存在的心灵才能存在。因为只有具体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抽象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却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所以,我们所要紧紧掌握的要点就是这种自为存在,这种主体性。”这些认识,有其狭隘性,并不符合事实,而且,这些看法,也从根本上违背了西方艺术或西方生活历史发展的事实。西方人历来采取自然美与艺术美二分的方法,强调艺术美源于自然美,但是,又同等地保护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合法位置,并不以自然美打击艺术美,更没有以艺术美反对自然美。当然,他们也有过分追求自然求真求实的艺术趋向,结果,使艺术走入了死胡同。
  从美学意义上说,是谁最先区分了“自然美与艺术美”?在中国,从思想言说意义上,最早讨论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应该追溯到“易经”那里,从这部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中,可以看出:先民对待自然所应有的审美态度。中国思想家极力崇拜自然,不只是从自然神论意义上崇拜天地,而是从自然的风霜雨雪四季变化中崇拜自然,正是在自然的四季变化中显示出惊人的美丽。可能有人会问,在《易经》六十四卦卦辞中,通篇未见“美”字,如何说它有美意识?在我看来,易经取象于天地,就是对天地大美的崇拜,与此同时,易经创制者从天物万物形象中,发现了“元亨利贞”与“凶吉吝悔”的生命德性,这本身就是审美与智慧的眼光。事实上。“易传”将这一审美精神发扬光大,并非即兴发挥。在西周礼乐文明中,对于什么是美与什么是丑,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只不过,西周礼乐文明似乎更强调艺术美的地位;从商周礼器和诗经仪礼中,艺术美充满着神秘,并不是自然美的简单模仿,而是显现了艺术美对自然美的超越。孔子重视礼乐文明或自然审美中的精神快乐,并且,从自然美中发现了道德的内容。形成“比德”的美学观念,“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雍也》)当曾点说出自己的志向:“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先进》),此时,孔子欣悦不已,如获知音。可见,他很重视自然美的欣赏以及在自然中求快乐。当然,孔子把艺术美看作是德性的表达,从自然美中也看到了德性的尊严,重视的是人性内容,并没有真正把自然美的地位置于艺术美之上。
  老子明确区分了自然美和艺术美,强调艺术美必须“以自然美为宗”,甚至,最好完全归宗于自然美。“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第41章),在道家那里,自然美绝对高于艺术美,自然就是最伟大的艺术作品,自然的一切莫不富有伟大的生命力量。这种自然美高于艺术美的观念,为中国后世艺术家所尊崇,我们的艺术家很少敢于轻视自然的美丽。从庄周书的审美论述中可见,“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秋水》)此后,道家山水观对中国绘画与诗歌产生深远的影响,例如,宗炳专门说到:“圣人含道哄物,贤者澄怀味象。”这些艺术创作思想,其主旨就是为了理解自然山水的审美魅力,通过自然感知与审美想像,形成了伟大的生命自然美感体验和德性象征。中国人对自然美的发现和重视,应该说,比西方美学要早,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美学,极重视“自然美优先于艺术美”的地位。在周易中,就有对天地之美的认识,因为我们对天地之美的理解,是从生命之德性入手的,“天地之大德日生”,“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在老子的道德经中,美的理解,跃动着宇宙或天地,一切皆是充盈伟大的生命德性之象征。美的色彩也是一样,五色并不一定美,语言亦如此,“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按照老子的道德信念,美中有着最自由的道德意识,这个“道德”,是自然之德与生命之德。在庄子那里,自然美的思想充溢着人文主义的自由光辉,凡自然中的一切皆可以成为美的对象;只要它赋予人以生命活力,只要生命充满道与自由感,就有美感意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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