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从《四阿罗汉》获民国第三届美展第一奖看当时绘画评价标准

作者:范建华




  民国时期在西风东渐的背景下,为提高国民审美意识,促进美术事业发展,共举办过三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前两届展览均未评奖。《四阿罗汉》作为民国第三届全国美展各类绘画,被评为惟一一等奖,当时有着怎样的评审机制?评价标准中的:“具有领导时代之独创性,而造诣甚深者列第一等奖”包含着怎样的美学内涵?此个案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民国以来审美观念嬗变的认知。
  民国第三届全国美展是1942年由民国政府教育部主办,地点在重庆中央图书馆。第三届全国美展筹备委员会下面分为四个工作小组,增设审查委员会(即评审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主任张道藩,副主任委员陈树人。审查委员会下设书法组、国画组、西画组、工艺美术组、雕刻组、板画组、摄影组、建筑组。
  审查委员构成如下:
  国画组:陈树人 顾树森 吕凤子 徐悲鸿 傅抱石 黄君璧 许士骐
  西画组:林风眠 汪日章 吕斯百 秦宣夫 唐一禾 吴作人 李瑞年 常书鸿
  工艺美术组:陈之佛 赵畸 李有行 唐义精 王献唐 卫聚贤 马衡 郑颖蓀……
  有关展览的宗旨,在筹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教育部长陈立夫曾致词:“……美术实民族意识之象征,关系至大,吾人决无轻视之理由,但在抗战时际,顾名思义,吾人甚愿此次美展侧重于与抗战直接有关之作品”。①目的较为明确,既为宣传抗战又为文化建设。并且在出台征集展品办法时,要求给予与抗战有关的作品在数目上、尺寸上都以优先权。但在开会讨论时,审查委员郎鲁逊说:“战时种种关系,不易获得对象材料,若仅凭想象,闭门造车,决无好作品产生。故为展览会素质起见,应兼顾战事有关与一般作品”。汪日章认为“……在此时际,抗战画应极力提倡”。而秦宣夫则发言:“应注重出品的质的方面。吾人因甚欢迎与抗战有关之作品但亦不能因与抗战有关之作品毫无限制。”委婉地表达了作为艺术家既看到时事因素也应关注艺术本身质量的隐忧。吕斯百赞同秦宣夫的意见:“可只视出品素质,不问其是否与抗战有关。”筹委会主任张道藩:“……但在目前第三次全国美展适举行于战时,似应保持其战时特色,本人以为在数量面积上,对于与战时有关之出品,应从宽视之。”根据此意见,筹委会形成决议:“凡与抗战有关之出品,按照规定,每人出品数量及面积上增加一倍。”同时制订了第三届美展具体奖励办法草案。……第二条:奖励之种类分学术创作奖励及普通奖励二种。第三条:学术创作奖励之给予标准如左(原文为竖写,故作此——笔者注):
  (1) 第一等奖具有领导时代之独创性,而造诣甚深者列第一等奖,名额一人。
  (2) 第二等奖具有独创性,而造诣程度次于第一等者,列第二等奖,至多四名。
  (3) 艺术造诣程度甚善,而次于第二等者,列第三等奖,至多八名。
  评奖结果如次:
  一、 国画得奖者:
  第一奖:吕凤子 四阿罗汉
  第二奖:黄君壁 山水 许士骐 山水
  第三奖:陈之佛 柳岸 傅抱石 观鹅 谭勇 木工
  二、 西画得奖者:
  第一奖:无
  第二奖:秦宣夫 母教 吴作人 空袭下的母亲
  第三奖:吕斯百 庭院 李瑞年 静物 唐一禾 女战士 胡善余 西康古物 黄显之 战时小工业区 常书鸿 静物……
  作为组织者虽突出抗战主题并要求给予鼓励,但评委在实际评审时,并未主题先行论。抗战题材作品获奖虽有一定数目,比例也并不大,评奖方式是无记名投票。从评审结果看,各类绘画只评出惟一一等奖,不少类别连二等奖也空缺。评审是严格认真的,是本着宁缺勿滥原则的。据《教育部第三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出品奖励办法草案》第五条:“审查手续分初审复审。先由审查委员会就全部出品中,不分类别,以无记名式,票选作品五十六件,为初审当选代表作。再将初审当选作品罗列一处,由审查委员详细鉴定,再用无记名式,票选合于本办法第三、四两条(指评审标准及获奖名额——笔者注)所定各等奖励之作品,以得票较多者当选,惟第一等奖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审查委员之半数”。并在第八条中补充:“凡得本办法第三条所定各等奖励之作品,须由第三次全国美术展览会筹备委员会送请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复审追认之”。②
  仔细研读评审草案,标准虽有三条,主要在第一条:“具有领导时代之独创性,而造诣甚深者列第一等奖”。二、三等奖依此分别减了“领导时代”、“独创性”。
  这里有三个关键词:领导时代、独创性、造诣甚深。代表着三个不同的层面而又浑为一体、不可分割。
  “领导时代”即要具有鲜明的、要代表着那个时代所拥有的共有的时代文化特征。它涉及到了艺术与时代关系问题,艺术与政治关系问题、现实问题。在题材内容上要反映与时代紧密相连的人和事件,在表现手法上,也要“笔墨当随时代”。
  而“独创性”是标志着作家独特的个人创作风貌,是作家个性在作品中的投射。但这个“独创”要与“造诣甚善”相联系,这就必须考量个人的独特风格及传统与创新关系问题。因为光“独创”而无“造诣”是不行的,只有吸收了传统文化之后,经得起传统文化审美理想衡量后才能说“造诣甚深”,不吸收固有的母体文化而横空出世的“独创”未免孟浪。但有“造诣”而无“独创”及“时代”,这样的人,明清以降,可以列举一长串名字,五·四以来所呼吁的“美术革命”即是革仅有“造诣”而无“时代”及“独创”的命。不创新即谈不上“领导时代”。
  怎样才叫做反映时代?张安治在1937年评论第二届全国美展,就发表了《美与时代》短论:“一切艺术代表人类心灵的活动,人既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他的感触、他的活动,当然与社会有关。他所表现也当然是社会的现象或是群众的理想。……现在我国国难的严重已达极点,……所以现在我国的美术家,也应当赶快负起这种责任”。③同是评论第二届全国美展,当时李毅士的一篇长文亦可资思量:“美术品必须适合时代需要,适合时代需要的作品可分为两种:1、为表扬目前群众所同感者……自必能深合民族心灵,故称适时之作品。2、为表现超越社会之新观念者。此种作品,世间稀少,且恒于一时不能得社会之欣赏,但以其有引领社会前进之效用,故亦称合时之作。④
  如何反映现实?是否反映现实即是好的作品?朱金楼在《第三届全国美术展览会·西画》中,针对唐一禾先生的《女战士》、《胜利和平》,“我们曾经主张目前中国画家,应多作有关抗战的出品,但对这类作品的题材处理,不能不十分郑重。而事前一个作家对于现实摄取的正确和体验的深刻,尤其重要。即如唐先生笔下的女战士,也就不应该随便拉一个艺专女学生,全身披挂起来,便以为她是战士……那位女战士身上,胜利女神(裸女)的宝剑、桂冠、羽翼、披肩、斧钺、葡萄、……;毒龙的化身——日本鬼子,布满画面的每个角落。……”因其牵强的组合搭配,进行了含蓄委婉的批评。而“方干民先生的作品自有其风格,不过,两幅‘陪都炸后之春’只是‘春’的风光,并无‘炸’后的景象,我觉得一张普通题材的作品,硬要加上与时代有关的题名,便算这张作品有着时代的精神了,这也是一个作家态度不严肃的一种。否则——以至将来青菜也抗战,藕匐也抗战,广柑也抗战,地瓜也抗战”。⑤说明人们对为题材而题材是有自己看法的。他们并不反对抗战题材,只是反感对题材的生吞活剥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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