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问题的问题:学术与文艺学边界之争

作者:江马益




  为了避免偏离或淡化讨论的主题,有必要对“文艺学的边界”这一命题存在的前提作一番预先的交代。我认为,“文艺学的边界”这一命题的存在,有着三个前提条件:第一,“文学”是存在的,无论这种存在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抑或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无论这种存在是先天赋予的还是后天建构的,我们都视为“有文学”这种存在;第二,“文艺学”是存在的,无论这种存在是以何种形态呈现出来,我们都视为“有文艺学”这种存在;第三,文艺学是“有边界”的,无论这种边界是固定的还是移动的,是可以认识的还是难以认识的,我们都视为文艺学是“有边界”的。如果在以下的具体讨论中,论辩者要对“文艺学边界”存在的上述前提提出质疑的话,那么,我们就没有再讨论下去的必要,因为,那样的讨论已经失去了“文艺学的边界”这一命题自身存在的意义。
  既然命题存在的前提不会受到根本性的否定和怀疑,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放心的进入命题自身意义的讨论和挖掘。
  
  一 文艺学的边界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文艺学的边界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一方面,文艺学的边界是确定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审美趣味和风尚的条件下,对文艺学(可能有时会不用“文艺学”而用“诗学”或“诗论”等其它术语)的边界做出某种界定是可能的,而且对文艺学边界的认识或认同也是可能的。这种判断我们可以借助于现象学的考察而得到确证。①在这里,文艺学边界确定性之说,是针对于具体的历史时期或具体的物理场合而言的,它并不是普遍化的结论。然而,在文艺学边界这一问题上,我们可能并不满足于停留在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物理场合的某一确切的认识上,而总是有试图永恒地把握文艺学边界的认识冲动。②这种本质主义和普遍主义的认识追求,在历时性的广阔领域中,不得不面临边界不确定性的现实。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文艺学的边界似乎总发生着不同程度的移动,好像从来就未有过固定的文艺学边界。在这一点上,当前文艺学边界的讨论中,就有很多学者坚持这一看法,并将这一看法做了尽情的发挥。然而,此种看法似乎只见识了文艺学边界的一个层面,即移动的层面,而属于另一个层面(这并不意味着就只有这两个层面),确定性的层面,在实际的操作中就被略过了或屏蔽了。而在我看来,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可能在于:许多学者在争议问题时往往只抓住事物的一个层面的论述而无视其他层面(可能有很多层面)的开掘。
  再说,文艺学的边界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这一判断既不是矛盾的,又不是所谓的辩证统一的。说“不矛盾”在于,它们是从各自不同的层面阐发同一问题(边界问题),并在各自的意义上对同一问题做出认识和判断;说其不是“辩证统一”,原因在于上述两个方面并不是所谓的一个过程中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或是它们既相辅相成又相互排斥,共同推进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等。我认为不是这样。因为在文艺学边界这一问题上,有着无限多个层面、角度和子问题,它们的分布既不是在同一层面上,更不是处于同一根直线上,它们是相互交叉的无秩序的空间存在,其中,当然也会有处于同一层面的,甚至辩证统一状态的因子存在,然而,这种情况非常少见,甚至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因此,认识文艺学边界问题宜采取多角度多视野,不要仅停留在一个角度看问题,也不要一味地套用“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而片面营造所谓的“辩证统一”。在这里,“辩证统一”的认识方法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简单地套用而导致具体分析的缺失。
  
  二 文艺学学科界定的“对象决定说”与“方法决定说”
  
  在边界问题的讨论中,有的学者提出了文艺学学科的“越界”、“扩容”的命题,并声言,这是站在文学研究者的立场上对文学研究的未来发展提出的一种学术策略。③然而,有的学者强力拒绝上述倡议,认为文学研究的“越界”、“扩容”会最终消解文学研究的学科独立性,使文学研究最终沦落到丧失学科自身的尴尬境地。如此,学界在学科独立性问题上构成了尖锐的对立,反映到学科边界问题上就是学科性质的“对象决定说”与“方法决定说”之争。
  有研究者认为:“一种研究是否属于文艺学研究并不取决于对象是否属于纯正的文学(何况‘纯正’的标准也是变化的、历史的),而更多地取决于研究方法与研究旨趣。”④显然,在学科边界界定这一问题上,上述学者主张“方法决定说”。有的研究者则不同意“方法决定说”,他们坚持原有的“对象决定说”,并认为,“对于文艺学的研究,我想重要的是对象,即文学的事实、文学的经验和文学的问题,至于方法那倒是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衡量一种研究是不是文艺学研究,主要地看研究的对象是否是文学事实、文学经验和文学问题,而不必过分看重方法本身,方法是可以自由选择的。”⑤可见,文艺学学科边界的讨论中存有“研究对象说”与“研究方法说”的争论。
  其中,文学研究者坚持以研究对象来界定文艺学学科属性,在他们的眼中,方法是多样的,外在的,它对于学科性质而言并不具有根本性的内涵,而只有对象才能反映出学科的本质属性。然而,此种“对象决定说”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面临了很大的困境。具体来说,在我们判断哪些对象是文学研究对象,哪些对象不是文学研究对象时,实际上,在我们的头脑中就已经存有了一个尺度或标准,而具体的甄别过程只是这一尺度或标准的具体运用罢了。换句话来说,哪些对象到底是不是文学研究的对象并不重要,重要的倒是在我们甄别对象之前到底有着怎样一种尺度或标准。显然,此种“对象决定说”的学科界定方法与学术研究的客观性似乎很不协调。通常来说,在学术活动开展之前(包括我们的文艺学学科边界的讨论),研究者对于摆在面前的任何对象应当一视同仁,极力戒除先入之见,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原因在于所有的学术研究都是一种求真,而不是善恶美丑的价值判断,尽管我们很难完全摆脱主体性的价值判断。可以想象,如果我们在进行研究之前,就已经知道或能够预见到研究的最终结论,那么,这种研究还有什么价值呢?为此,研究者需要有这样一种态度,即摆在面前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自己的研究对象,至于具体哪些是哪些不是,这需要深入到事物中去,进行具体的研究之后才能知晓。这落实到我们的文艺学边界问题的讨论中,也就是:在我们深入研究之前就应该保持一种“无边界”的心态,对诸如城市规划、购物中心、街心花园、超级市场、流行歌曲、广告、时装、环境设计、居室装修、健身房、咖啡厅等到底是不是文学研究的对象,最好不要立即就将做出判定,将它们排除在文学研究之外,而更应该关注它们,且如果文学研究还需要关注现实的话,对现实做出回应的话,就应该如此,不是回避,更不是盲目地否定。
  再谈谈学科边界的“方法决定说”。方法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可操作性的程序或者是某种可重复使用的技巧。如果我们的学科边界问题是一个科学的问题的话,那么,方法的可操作性、可重复性以及技巧化等特点,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客观的属性。由此,由带有客观属性的方法去界定客观属性的学科边界,无疑在逻辑上是行得通的。在此,或许会有人会问,方法的客观性是否会制约学科的发展?我认为不会,因为方法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手段或技巧,它并不是单一性。世界的多样性与人类认识世界的多样性是相吻合的,同时,这也为学科的多样性以及学科发展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或许有人还会问到,是否存有专门适合于某种学科的研究方法?我认为没有,因为方法只是角度问题,任何方法或角度都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方式。此外,用任何一种方法拓进某一对象,都会得出属于方法自身的独特功效,同时,它又具有属于方法自身的致命弱点,换句话来说,它在“照亮”一些东西的同时,又会必然地“遮蔽”一些东西。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讲,多种方法认识同一事物才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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