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纯文学及其研究的价值

作者:毕光明




  “纯文学”是一个可以作不同理解因而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上世纪80年代,审美主义文学思潮兴起的时候,对纯文学的追求是一种很光荣的事业。但是最近这几年,热衷纯文学的人好像要背负一点罪感。确实,在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层及其存在的问题让人触目惊心的时代背景上,当文学与知识分子的责任感、社会批判职能,与人文精神的重建与弘扬连在一起,当文学的文化研究成为一种风尚,并且确实显示出它的力量与优越性的时候,继续强调纯文学,坚持纯文学的立场和观点,就有些落伍、过时,有些狭隘、自私,有些不负责任,有些偏颇,有些不合法。但这样看问题,可能是一种新的文学歧视。这种文学歧视源自于对“纯文学”这一概念的较为狭窄的理解,即把纯文学追求看成是与生活绝缘,沉浸于狭小的个人天地和远离现实的纯美世界。这种文学歧视,跟文学研究的进化论也有关,认为文化研究优于关注文学自身的研究,文化研究从文学现象中发掘出了更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社会的、历史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思想史的、文化类型的……内容就使得仅从审美角度理解的文学显得促狭而单薄,文学独立存在的价值也就变得可疑。
  其实,纯文学本不该被理解为不问民瘼的文人在象牙塔里经营的艺术自足体。“纯文学”不过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就如同“文学”是与“非文学”相对而言的一样,“纯文学”是相对于一般的文学,也就是包含了不同社会功能的文学来说的。在特定的时代,我们把区别于政治报告、社论、法律文书、历史或哲学著作、宗教经文、普通书信、广告词……的一种富于形象性、情感性、个性化并且多半带有虚拟性的文字称作文学,这只能是为满足我们某种特殊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认定,一种契约性的认定。这种认定是历史性的生成,它会因时而异,在同一时代又因人而异,因为不同的时代、同一时代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需要。但是,只要人性中有共同的东西,且这种东西永不改变,那它就会使不同时代的不同的人产生共同的需求,作为语言作品的文学得以满足这种共同需求的就是所谓的“文学性”吧。功能、形态可以有异,性质却不变,或者说同一性质的东西可以有不同的形态和不同的用途,就如同“可以载着物体移动”这一性质不变,“车”却有马车、牛车、人力车、汽车、火车、警车、救火车、洒水车、婴儿车、车间里的行车、公园里的过山车……可以装货也可以载人还可以既装货又载人,可以用于运输也可以用来游戏的分别一样。大概就是由于这种缘故,古人的记事文本、史著、书信等实用的文字,也被后来人看成是“文学”的吧,因为它们具有文学性,能满足我们的特殊需求。一个概念,总要对应于一种事物性质,它同时包含着人的意欲与事物功能之间的复杂关系。“文学”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相对于“非文学”被历史性地指认的结果。那么,“纯文学”自然是在这一意义上对文学概念的延伸,也就是肯定在历史生成过程中已被较为普遍地认定的文学的本质特性(讨厌的本质论!),和更充分体现这一性质所发挥的特殊功能——审美功能。
  所以,把文学分成“纯文学”、“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对于文学评论研究也许是必要的,虽然文学这三种类型只是相对而言,事实上它们之间既有相互交叉的情况,也存在相互转化的问题,虽然对于文学创作来说更不必要为某一类文学的成规所束缚。一个历史的经验是,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很多次发生在文学主张、选择和理论观点上的争端、冲突、矛盾与斗争,很多次本不应发生的对文学主体与文学生产造成严重伤害的文艺批判运动,都跟对文学缺少分类,对文学的功能认识过于单一,忽视文学可以、能够也应当满足多种社会诉求不无关系。文学的客观性质、功能与人的主观需求之间的多种关联方式,决定着不同时代的文学形态。文学的形态当然不是稳定不变的,这是由个人、文学与社会,由主观与客观的互动关系决定的,文学向来就是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在一种历史趋势中的合谋,文学的实现是被历史主体“选择”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把文学大致分为上述三类,就增强了文学批评、文学史研究、文学理论建构以及意识形态秩序和文化领导权的确立的理性精神,对出于不同文学需要而强调与把握某一类文学的人也有利。每一类文学的文化权利都可以得到维护,又不至于排他,社会的精神生态庶几得到平衡。
  对于文学形态与类型,不同的时代会各有侧重,但文学的基本特性却不可违背,因为不管哪一类文学,它的功能的发挥,都以文学特征的突出为前提,这也说明,“文学性”是文学的灵魂。同时也说明,在社会选择中并不具有普遍等级关系的三类文学,在文学的价值评判中,并非没有高下之别——纯文学因为对应于人的审美需求而具有更高的艺术质级:纯文学从来就不是权力话语也拒绝权力话语而具有另外两类文学不可相比的超越性,它以想像性的内心生活证明了人的自我生成本质。这正是20世纪80年代审美主义(纯文学)反拨政治功利主义(严肃文学)的深刻原因,所以百年新文学中的这一次转轨是历史的必然,而不能简单地看成是二元对立思维的表现,前面所发生的反向的文学转折不能与之等量齐观。同理,我们不能因为90年代新的社会诉求出现,就对并没有发育充分的纯文学加以鄙视、指责和诟病。作家和批评家根据现实反应选择严肃文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且值得尊重,但那种选择并不需要以纯文学为对立面或假想敌。事实上,纯文学并不比一种政治主张,一个改革措施,一声广场上的呐喊,一回公益性募捐,一次游行,一场大批判,一篇报告,一份重要文件,一种文化姿态……容易过时,也不见得有哪一类文学比纯文学对人类有更大的悲悯,对弱者有理解的同情,对社会和人生有更深刻的洞见,谁也不敢说虚构的艺术世界不比真实的生活更有魅力,更值得玩味,基于人性透视的历史批判不是更有力量,更能引起我们对文化和自身的思考。
  文学作品在艺术上有高下,并不决定对它的研究有无意义和价值。当代文学史上的革命功利主义文学创作,有不少作品在艺术上确有不小的欠缺,但研究这种创作与社会变革及权力意识形态建构之间的复杂关系,研究产生这种作品的文学传统和文学生产体制,却非常有意义,它通过解剖隐形的社会结构、揭露附身于文学的文化秘史和重现消逝了的人类精神图景而提供给我们的知识与思想创见,给了我们极大的快感和启迪,不仅有学术价值、思想价值,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因为做这种研究的主体莫不对“文学性”以及文学性的建构过程与方式有深刻的领悟。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将当代文学研究真正引向学术化的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研究,以及李扬、孟繁华、程光炜、贺桂梅等为代表的以文化研究、权力意识形态分析拓宽了文学研究的思想空间,都说明不同类型的文学研究,其价值决定于研究主体的思想与方法。不可忽略的是,包括后来的做得颇漂亮的余岱宗等人在内的从返回历史情境到形式意识形态批评的当代文学研究新学统,都没有抛开“艺术性”这一文学分析的重要尺度,只不过有的把它藏在了背后,有的看上去特意寻找另一种艺术性。正像陈晓明所洞见的,“文学性”仍然是这个时代的各种文学批评话语的基础。这就为对纯文学的研究留下了合法地位。纯文学研究不过是多元研究中的一员,不过,是不错的一员。研究纯文学意味着对研究对象作了划分,也意味着要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进行提纯,也就是从一时代众多的作品中找出更好一些的作品。好的作品构成文学史连绵的山峰。文学史上的山峰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动的,好作品因而是相对的。研究者的责任之一,就是为不停错动的群山确认一个我们已经到达的高度和可以到达的高度。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