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关于形象学实践的几个问题

作者:尹德翔




  形象学,即关于一国文学中异国形象的研究,是从法国学派的影响研究中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的比较文学研究类型。早在上世纪80年代“比较文学热”初起的时候,有关形象学的话题就已经通过从西方翻译过来的比较文学著作进入了中国,但当时人们将形象研究与一般影响研究混同起来,并未给予相当的重视。1994年起,北京大学教授孟华在《中国比较文学通讯》和《中国比较文学》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译介文章(包括当代形象学的代表人物法国学者巴柔和莫哈的文章),这些文章在比较文学界发生了很大影响,将形象学在中国的传播推向了一个高潮。当然,孟华介绍的形象学主要已不是法国四、五十年代以事实搜集和现象描述为主的“传统形象学”,而是七、八十年代以来法、德学者将文化符号学、文化人类学、结构主义、接受美学、知识社会学等多学科成果熔铸一炉推陈出新的“当代形象学”。近几年来,形象学研究在中国已颇具声势,然而以笔者愚见,人们对形象学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仍然很含糊,由此影响了中国形象学实践的进一步拓展。本文将几个明显的问题提出来,陈述自己的观点,期与文学研究者与爱好者商榷。这几个问题是:
  
  一、形象与非形象
  
  形象学的核心概念是“形象”。显然,这里的“形象”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物质世界或艺术世界的“形象”不同,它只是一个比喻的说法,其语义指向人们对异国的印象、感受和认识。由于它的涵盖面宽泛,人们对这个概念的使用也相当自由。一个明显的例子,关于异国的形象,学者们有许多不同的替换性的说法,如“对异国的描述(塑造)”,“对异国的想像(幻想)”,“对异国的认识(看法)”,“对异国的话语(表述)”,等等。这种现象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学者的著述中都普遍存在,不烦举例。巴柔说,“形象一词已经被滥用了,它语义模糊,到处通行无阻。”
  由于形象概念涉及国家、民族、文化间的互相观照,其对象庞大,内容丰富,天然具有某种含混性,所以很难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因此对这个概念的使用也必然呈现某种纷杂的状态。但是,从形象学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分支这一角度出发,有必要强调形象概念在文学视野中的意义。根据形象学的主张,研究文学形象,必须研究一个民族对异国看法的总和。而所谓“一个民族对异国看法的总和”,孟华解释说,“即由感知、阅读,加上想像而得到的有关异国和异国人体貌待征及一切人种学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看法总和,是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由此可知,对异国的“看法”是以抽象概括的形式存在的,而它的基础,即对异国的观察或想像,又是以具体形象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异国形象虽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一般事物的形象,但它离不开一般形象。脱离了对异国土地上的人民、事物、环境、事件、风尚等等的感知与具体描述,仅有对异国的几点“看法”,是构不成“形象”的。用这一标准来衡量,凡是脱离了文本上对异国的具体描述,单纯考察对异国的“看法”的学术著作,如近年来大量问世的“中国观”、“美国观”、“中西文化观”的研究,都不属于形象学研究。而那些借用形象学的语汇和方法,以文化研究为手段,以改造社会为目的讨论本国或异国形象的著作,也不应列入形象学研究之例。
  但是,并非所有关于异国事物的描写都与异国形象有关。那些客观中性的、并不体现对异国认识和评价的事物,就不属于形象。比如对一些自然景物的描写、物性知识的介绍等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与异国形象联系起来。基于此,在形象学研究中,我们就应该努力辨别哪些是形象因素,哪些不是形象因素。在讲述异国的文学作品中,关于异国的总体认识与关于异国的具体形象总是互相指涉、互相说明的,在这种紧密的交互关系中,二者主要是统一的,但经常又是矛盾的。鉴于这种复杂关系,我们就不能用推导的方法,既不能简单地从关于异国的总体看法出发对具体形象做出演绎,也不能反过来,从某个具体形象的描写直接上升至对异国认识的一般结论。这是许多形象学研究文章容易发生的问题。
  
  二、文学性与非文学性
  
  形象学从诞生之初起,一直被“文学性”的问题所困扰。50年代,韦勒克在他的《比较文学的危机》中,就认为“伽列(卡雷)和基亚最近突然扩大比较文学的范围,以包括对民族幻想、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固有的看法的研究”,是将文学研究归并于社会心理学和文化史,从而取消了“文学性”这个文学研究的核心。步入当代形象学以后,由于无论从研究文献的范围(在各种历史资料、文学作品以及传统的游记、日记、回忆录、书信之外,还有漫画、图片、影视、广告等),还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在历史学和社会学之外,还有符号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形象学都呈现出一种全面开放的状态,其所包含的对“文学性”的关注就更少。诚然,正如雷马克所说,卡雷和基亚所代表的法国学派和韦勒克所代表的美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出发点是不同的,法国学派设想“比较文学是一个历史学科,而不是一个美学学科”,它应该研究不同民族的作家、作品、读者之间可见的联系:形象学作为从法国学派产生出来的一个研究类型,也必然主要采用历史说明性的方法而不是形式研究的方法。用巴柔的话说,“我们首先要考察的是文学与广义上的历史学之间的联系,更确切地说,是当异国形象充分显示了‘注视者’文化的取舍及观念时,由文学或文化形象学提供的各种情感史、心态史。”只要我们接受一个总的前提,即“异国形象”这一现象是存在的,对它的解释就只能是历史的而不是诗学的,即人们只能从形成形象这一神话的社会、政治、文化因素而非审美因素中去寻找。同样,形象学研究的价值,也主要不是体现在审美体验层面,而是体现在不同文化间的相互理解与交流的实践层面,以拉近不同民族与国家的人道主义理想为旨归。 但是如此一来,形象学就面临一个危险,即在运用广义的历史学工具阐释文学现象的时候失去自己的主体地位,使自己变为历史学的工具,或沦为其他学说的附属品。正像有的学者曾指出的那样,“对异国异族现象的研究,已经不再是形象学的专利了。‘东方主义’、‘异国情调’、‘西方主义’、‘中心与边缘’、‘族群认同’等等话语方式在逐渐挤占形象学的原有的空间。就像比较文学一样,形象学的面目也越来越难以辨认。”因此,目前在形象学研究中突出自己的特点,划开与其他形式异国研究的距离,从而保持自己文学研究的固有形态,是十分必要的。这不是画地为牢作茧自缚,而是学科自身的内在必然要求。
  “文学性”不等于文学研究,“非文学性”不等于不是文学研究。关于形象学作为文学研究的性质,德国学者迪塞林克曾提出了三点理由:1、在某些文学作品中,“形象”或“幻象”充当了作品的核心内容;2、就文学形象对社会观念的形成来说,完全可以作为文学研究的合理对象;3、“形象”或“幻象”因其对读者的影响而对民族文学在异国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笔者认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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