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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围田,照徐光启《农政全书》的介绍,是“筑土作围以绕田也”。他解释说:“盖江淮之间,地多薮泽,或濒水,不时渰没,妨于耕种。其有力之家,度视地形,筑土作堤,环而不断,内容顷亩千百,皆为稼地。后值诸将屯戌,因令兵众分工起土,亦仿此制,故官民异属。” 与围田相同的,还有一种圩田。徐光启也说:“复有圩田,谓垒为圩岸,捍护外水,与此相类。”的确,圩田和围田是大同小异的。围田往往是四周环水,而圩田则只有两面或三面临水。 对于围田和圩田的科弊,可惜徐光启没有全面地加以详细的论述。他说:“虽有水旱皆可救御,凡一熟余,不惟本境足食,又可赡及邻郡,实近古之上法,将来之永利。”这显然是对于围田和圩田的过高评价。 其实,历史上有关围田和圩田的利弊问题,一直都有争论。当然,在过去封建时代,从少数地主官僚的立场上说,在湖泊河川地带,排水筑堤,围起一大片肥沃的土地,变为自己的园田,收获丰富,岂不是好得很吗?可是,从直接生产者的农民立场上说,那许多围田和圩田,占去了大片土地,势必使湖泊河川的水面缩小。一旦洪水暴发,被缩小了的湖泊河川更容易泛滥。这时候,围田和圩田力图自保,可以无虞,而广大农民的土地则必然受灾。如果遇到天旱,围田和圩田占有据有利地势,可以充分进行灌溉,而广大农民的田地却更要干旱了。由此看来,围田和圩田在封建时代的农民心目中,就只有坏处而没有好处了。 把利害权衡一下,究竟围田和圩田对于农业生产是利多害少还是害多利少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看历史事实。 以围田和圩田最发达的宋代为例子吧。据《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上关于农田部分的记载:“绍兴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剏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余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数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赋动以万计。莫若先罢两邑湖田。其会稽之鉴湖、鄞之广德湖、萧山之湘湖等处尚多,望诏漕臣尽废之。其江东西圩田、苏秀围田,令监司守令条上。” 这就证明,围田和圩田等等都是与水争地,盗湖为田,其结果必遭水旱之灾,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损失。这个道理在绍兴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的奏疏中,说得更加清楚。他写道:“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濒湖之也,多为兵卒侵据,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 后来又有一位户部尚书袁说友,在庆元二年的一篇奏疏中说:“浙西周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oe*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由此可知,围田和圩田的害处是主要的,而且它们的害处并不因为人们兴修许多水利工程,就能够从根本上被克服。如果有的地方由于特殊需要,打算筑起围田,那倒不如采用浮筏式的水上园田,即所谓架田、葑田等,完全不与水争地,却同样可以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业生产,这比围田的效果要好得多了。 有人说,搞围田的地方总是因为耕地不足,不得不搞,所以历代围田常常废除了很久以后又兴起了。我们如能批判地接受这个经验,难道不好吗? 这个论调显然还是不对的。殊不知我们现在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本不同于过去的任何时代。如果说,过去在人多地少的南方水乡,人们与水争地似乎出于不得已,那末,我们现在一切都能通盘筹划,又何必偏偏要在人多地少的地方与水争地,而不肯另想办法去扩大耕地面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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