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新课标下的高中语文阅读教学
作者:石国光
一、呼唤回归个体,主张个性化阅读。新课标明确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其核心在于尊重每一个学生在阅读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与文本相遇时独特的体验和见解。这就是阅读教学中的高层次的个体回归。只有这样一种崭新的教学指向,才有可能辟出一个宽广的教学空间。
二、注重探究性学习。新课标提倡的探究性学习重在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态度和学习的习惯,重在发展学生的主体性人格。语文探究性学习,应在自觉的“语文意识”的支配下,立足课文而超越课文。高中(必修)阅读课中的探究性学习主要有下述三种:一是单篇课文的探究。例如房龙的《〈宽容〉序言》,全课以“漫游者”等形象为中心,通过他的命运来探究所有“先驱者”的命运,探究整个历史的命运。二是两篇课文或多篇课文的比较探究。例如鉴赏柳永《雨霖铃》这首诗解读“残月”这个意象时,引导学生探究课文中学到的王维的“明月”、李煜的“秋月”、苏轼的“江月”、李清照的“满月”、姜夔的“冷月”所创设的意境,所蕴含的情感。这样的比较探究,使学生领悟在中国古典诗坛上,“月”负载着诗人的丰富情感成为古诗中一个永恒的意象。三是课文的拓展性探究。如教师可通过课文中《红楼梦》节选的篇目来深入探究《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主题思想及作者曹雪芹。课文只是个切入口,而对问题的探究则远远超越了课文。
三、多元解读文本。《高中语文新课标》允许教师和学生对文学作品进行多元解读,这为教学的创新提供了很大、很自由的空间。但必须把握两点:第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阅读教学理念,为彰显学生个性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学生个体由于生活经验、知识储备、感悟能力、思维方式等存在差异,因而在解读中就必然会出现丰富多彩的答案。对此,教师一方面要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发表独特见解;另一方面,要学会多层次、多角度倾听学生的独特见解。第二,要正确处理好“多元解读”与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与标准导向的辩证关系。一是不能把“多元解读”误解为“多元价值观”。例如:有学生把“滥竽充数”中的南郭先生解读为“审时度势、善于把握时机的人”,把“狐假虎威”中的狐狸解读成“聪明、机智,化险为夷”的楷模,对此,如果教师不作正确引导,反而大加赞赏,就会使学生的思想造成混乱。二是不能把“多元解读”误解为“多元标准”。我们要让学生明确:“多元解读”是有底线的,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毕竟还是哈姆雷特,而不可能是其他任何人。尊重个性差异,倡导多元理解,是建立在一定的标准或共识的基础之上的。
四、提倡经典文学作品的课外阅读。新课标也向我们提出了要求:“要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且标示了三年总计150万字的课外阅读总量,推荐了大量经典文学作品。这种开放的阅读教学观,对于学生拓展文化视野、积淀人文素养、丰富思想内涵、优化言语能力具有长远的积极的效应。目前高中生阅读的现状是对经典文学作品的冷漠,阅读视野狭窄,文学素养浅薄。70%以上的学生喜欢大众文化、娱乐文化和网络文化。因此语文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过程中,应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大众文化与经典文化之间的关系,引领学生走近名著,了解名著,激发他们热爱名著,使他们在阅读经典作品中感受巨大的审美震撼,丰富的人生体验,以及深刻的人文关怀,从而提升他们的阅读品位,提高他们的阅读水平。
语文新课标精神和理念引导下的阅读教学,为教师提供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广阔空间,也最大限度地还学生以自主和自由,释放其阅读的兴趣,进而积淀综合性的语文素养。
石国光,广东东莞东华高级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