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广义大众传媒视野下的明星
作者:陈 青
狭义的大众传媒强调传媒作为“物”的意义,强调传媒的工具性和器物性,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广义的大众传媒强调传媒对于人和社会的意义,即传媒在文化层面上的意义。而在所谓的广义大众传媒时代,任何可听可视的东西都是媒体,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我们正在面对着无数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符号制作和交流的社会运动。而作为广义大众传媒背景的消费社会,其“消费”已经不再是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消费,而是对“物”作为一个“符号体系”的消费,所有的“物”在这个背景下所呈现出来的价值都更多在于其“符号价值”。
作为广义大众传媒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文本——明星,就是一些强有力的符号。球星、影星、歌星……所组成的明星阵营是没有英雄和领袖的时代,是日常生活的榜样,是为对人生总有不同梦想和爱好的消费者公众制作的风格或品位各异的文学文本。下面就三个方面来浅析广义大众传媒视野下的明星文本。
一、名字的符号化
明星之所以叫做明星,是因为他们的知名度高于普通人,明星成为广义大众传媒时代的一个文学文本首先就在于他们名字的符号化。在叙事媒介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一个下人经常被叫做“阿福”、“旺财”、“翠花”之类,而主角通常则是“含烟”、“梦雪”、“茹萍”之类。可见,名字是一种富有深层次意味的符号,隐含着阶级差异和身份权力的微妙。身为符号化偶像的明星当然深得其道,以至于很多明星入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名:刘德华原名叫“刘福荣”,徐怀钰原名叫“徐晓春”,萧蔷原名叫“萧秀霞”,李玟原名叫“李美林”,梁咏琪原名叫“梁碧枝”……若以原名称呼这些明星,在众多FANS的心中,不敢说是打回原形,但附着在他们身上的明星风采必定会大打折扣。这些过于普通、“老土”的名字不能给明星增添任何的时尚感,甚至是极度有损明星身上所携带的符号价值的。而只有诸如“刘德华”之类具有美感的、已经被极度符号化了的明星名字,才能带给明星更高的知名度和更强势的身份装扮,以至于成为创设价值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波德里亚理解中的后现代消费逻辑,符号经由大众传媒的放大、强化,正变得越来越霸道,这场对符号的狂热膜拜就是一场能指的狂欢,对符号的占有和创造就是一次创世纪的神话构建。明星的名字就是一个极具优势的符号,是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的先决条件。正是经过了名字的衍射,明星便具有了某种异于常人的梦幻特质,从而形成了一定的象征意义。
二、身体的符号化
明星偶像,对于大众而言,几乎是取代了英雄而成为一个拯救者的形象。米兰·昆德拉说过:“建立在摄影发明上的这个时代,带了它的明星、舞蹈家、名人来拯救了,他们的形象投影在巨大的银幕上,人人可以从远处看到,人人崇拜,人人无法接近”。我们不乏这样的体验,在现场布景、灯光音响营造出的梦幻效果中,在万众排山倒海的欢呼声中,在巨大体育场里无数荧光棒点点的闪烁中,明星如神一般降临,接收FANS的崇拜,而FANS早已纵情欢呼、奋力跳跃、肆意流泪……明星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现代人们的信仰危急,是真正的大众传媒时代的拯救者。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对明星偶像的狂热,其实都是感性溢出的结果,都是与“身体”有关的宣泄,那些原本被看作是纯粹心灵上的感情状态,在广义大众传媒背景下的明星这里,都被归结为了身体状态。
人们对各路明星的狂热崇拜,都是与身体有关的。为什么有的球星球技一般但球迷最多?为什么有的歌星唱歌很差但歌迷很铁?那都是因为他们被符号化了的身体,正是身体使得他们被幻化成了感性英雄或者叫做感性之神。尼采曾说过,偶像的黄昏已经来临。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尼采所谓的偶像,是作为诸神的偶像、作为精神幻化的而非身体性的偶像,而现在的偶像是身体的偶像,是作为肉身实体的英雄。明星是以“身体存在”的方式得到关注的,是直接以肉身而非精神的方式成为偶像的,他们被符号化的基础是身体。因此,贝克汉姆引发的尖叫会远远超过齐达内,有些甚至五音不全的明星可以放心大胆的出唱片……在广义大众传媒时代,明星之所以成为明星,关键还是在于他们具有优势的身体,他们用身体缔造出一种类似于美学的神话,拂照着人类的感性,并借助于文化工业大生产的机器将其身体符号化,使成千上万的人被置入身体符号的陶醉感之中。
三、FANS的迷狂
被明星符号陶醉的人们在这个时代叫做FANS,明星之所以叫做明星,还在于有为数众多的FANS的狂热追捧,是FANS和被称为“明星”的那个人共同构成了一个叫做“明星”的互动体系。FANS和“明星”在这个体系中缺一不可。
在广义大众传媒下,真正能被称之为FANS的这个群体,是彻底跪伏于明星、失去自主性、受制于明星身体表象的一个群体。聚集在一起的FANS似乎激情四溢、活力十足,但他们的疯狂和陶醉在本质上却是一个耗尽自身激情的弱化过程,他们几乎没有独立的意志,他们的所谓“激情”只是被不断符号化的明星身体表象煽动起来、又随即熄灭的情绪。正如蒋荣昌老师在《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一书中所言,在FANS倾力收集某个明星的行踪,并把自己对生命、爱情或人生成败的梦想和热情系于明星身上时,我们在这种FANS与明星的典型关系模式中,看到的是一种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明星总是作为某种偶像,是不能走进日常实用生活之中的一个个画面。而FANS的陶醉是基于一种崇拜,他们崇拜的正是明星被符号化了的身体,但却从来没有可能让自己的身体翻身做主人,只是随着明星不断地摇摆和俯仰。正如SHE在一首名为《SUPERSTAR》的歌中唱道“你要往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star。”FANS在光电音效的巨大轰鸣声中,在神示般的魔幻氛围中,人们在哭泣,在尖叫,在抖动,在手舞足蹈,在遗忘自我……在所有的这些中人们展示出的是愿意“娱乐致死”的决绝和不顾一切,这正是FANS的真正写照。
FANS之所以如此的痴迷,甚至不惜失去自我,在于他们在追星的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站在某一面“旗帜”下的荣耀,得到因这种崇拜而生的自豪感。FANS加入追星大军的这种行为能够带给他们一种“替代性满足”和所谓的“攀附性虚荣”。这样就不难理解,当一个人奋不顾身地汇入有同样兴趣的一群人之中、成为FANS一员时,其潜在的心里动机就是为了寻求自我身份的确认,寻求一种归属感,从这种集体性的狂欢中品尝到一种虚幻的力量感。因此,在这样一个趣味相投的圈子里,在这样一个感染力很强的共同体中,FANS的个体边界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融,从而在内心产生安全感和满足感,以致于在狂热和陶醉的氛围中与“明星”一起共同构建出一个称之为“明星”的文本。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广义大众传媒下,“明星”这个文本其实是一个体系,由名字、身体和FANS共同构建出来的一个符号体系。名字是明星具有强势身份装扮的首因符号,是明星更有知名度和感染力的基础;身体是“明星”成为明星的某种“实用”基础,是基本的“语言材料”;FANS是“明星”真正成为明星的条件,只有FANS与“明星”形成互动,才能最终构成我们称之为“明星”的这个文本。
参考文献:
1、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蒋荣昌,《消费社会的文学文本——广义大众传媒时代的文学文本形态》.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3、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陈青,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