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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投名状》的人物形象塑造
作者:余 林
刺客张汶祥在案发现场从容待捕,审讯中张汶祥有问必答,而且所言令审讯官江宁将军和藩司“大骇”,认为供词离奇不经,半年之久都不能结案。清廷为此连发四道谕旨,先后加派漕运总督张之万、刑部尚书郑敦谨赴江宁审案,同时敦促曾国藩急任两江总督主持大局,但也始终查不出“幕后主使”是谁。最后,清政府给张汶祥定的罪是“私通海盗”,并处以剖心凌迟。
“刺马案”为晚清四大奇案[1]之一,也是四大奇案中唯一官方没有给出案由、动机、定论的案件。结案文书(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馆)中,行文时竟用“尚属可信”四字。案发后举朝官员惶恐,人人自危。民间坊言更是众说纷纭,其案始末版本现已经有十几个版本。“刺马案”距今已经138年,到现在这宗真相依旧难觅的刺杀案,不仅成了弹词、戏曲、笔记小说、野史等清末民初文学与戏曲演义的热门题材,而且进入近现代也成为历史小说、电影、电视剧反复创作的“热门”。
据资料,在案发后仅几天,两江茶楼里卖唱的评弹艺人赫然挂出《金陵杀马》的招牌。案发同年,“上海梨园根据张汶祥在南京校场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一事,编演曲本《张汶祥刺马》,为上海早期的时事戏。”[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类野史及小说作品中,“张汶祥刺马”一直是被津津乐道的题材,如蔡东藩《清史演义》、徐珂《清稗类钞》、张相文《南园丛稿》及徐凌霄、徐一士《凌霄一士随笔》等。甚至章太炎也撰写过《追论张汶祥》一文,章士钊也对此案做过分析评价。“刺马”案被编成唱本、戏剧,还被编成文明戏(即话剧)与《徐锡麟刺恩铭》、《安重根刺伊藤博文》并称“三刺”。
而影响最大的是平江不肖生(向恺然)于民国初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第71至106回的“刺马”故事,后世的影视作品大多以此为蓝本。其中有1949年王元龙、文逸民导演将“刺马”搬上银幕,取名《大侠复仇记》;香港“新派武侠电影”奠基者张彻1973年导演的电影《刺马》及1992年同名电视剧;1986年香港亚视台庄伟健导演的《清末四大奇案》;最近的就是香港导演陈可辛于2007年12月首映的作品《投名状》。
进入当代,仍旧有相关文学作品出现。如高阳的清史系列《玉座珠帘》、《清朝的皇帝》,唐浩明曾国藩三部曲中的《黑雨》都将刺马案作为小说情节的重要段落。台湾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张大春也创作了长篇历史小说《刺马》。也有考证文论,如高尚举的《刺马案探隐》。
一
历史真实事件“刺马案”发生距今才100多年的时间,竟有如此众多的文学、曲艺、影视等艺术形式纷纷将此案作为创作题材,这在中国文化现象中确属少见。
把历史中的真人真事作为文学、戏曲的题材,是文艺创作的常用方式。大众熟知的如《三国演义》、《隋唐演义》、《包公断案》等,均为这样的创作方法,但后世的再创作或新创作基本忠实于公认的故事版本和人物形象。“刺马案”却呈现出独特性。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晚清复杂微妙的政治环境,导致“刺马案”成为举国关注却流为悬案,最终成为公众好奇心理的黑洞。“刺马案”后的得利者,也就是两江总督的接任者曾国藩及所代表的湘军集团,成为后人推测的最大嫌疑人。后来的史学家也大多持“刺马案实为政治谋杀”。
据史,曾国藩创建的湘军在镇压太平天国的农民起义中战功赫赫,但是平乱后湘军却成为清廷尾大不掉的麻烦。湘军攻克南京后,太平天国经营十年的国库其巨额财富竟不知去向。有传闻指曾国荃攻进天京后,众兵将天王府抢劫一空,然后一火焚之;平乱后,清廷立即施行裁勇改兵,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到处游荡掳掠的散兵游勇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而遇害者两江总督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原为湘军的散兵游勇对其恨之入骨。另外,有传言马新贻奉有慈禧太后密旨,要他追查太平天国宝藏下落。综上两条,马新贻已经直接危及湘军集团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刺马案”中的马新贻与张汶祥都是政治斗争的牺牲者。马新贻是清廷与湘军集团制衡斗争的牺牲品,清廷给其身后谥词展现的是清官能吏形象。据考证,马新贻在为官之地,老百姓的口碑颇为清廉正直;张汶祥是湘军保全利益的献祭品,被清政府塑以大逆匪类形象,处以极刑。这很符合政治斗争中常规历史人物的结局和形象。
二
史学家推断出的结果不仅使文艺创作的情节有了极大延伸,而且为“刺马案”蒙上了一层厚实、纷杂的布景。相对于历史形象的功利化和模式化,在旨趣多样的文艺形态中,“刺马案”中两个人物的艺术形象越为细节化、圆形化、戏剧性。
民间关于“刺马案”故事的版本杂多,其中流传最广的是:马新贻渔色负友致杀身之祸。
这个版本下又有两个开头,一说马新贻未发迹时,曾与绿林出身的张汶祥等三人结义;另一说是,马新贻为县官时,曾被捻军小头目张汶祥等俘虏,张汶祥等一心受招安,不杀马新贻,反要求与之结为兄弟,互相取信。马新贻为求脱身,答应了。后来,结义兄弟加入马新贻统率的山字营,成为马新贻攻打太平军、捻军的得力臂助。但马发迹后竟然忘本,因觊觎二弟妻子的美色,设计害死二弟强占其妻,三弟张汶祥不耻其人,故杀之复仇。
故事里情节完整、细节丰富、事件曲折、人物关系复杂,而且兄弟三人结义,与口耳相传的“桃园三结义”相类。更为独特的是刺杀案的动机与“不伦之欲”“不义之情”直接相关。兄弟之义,叔嫂乖伦,复仇都是古今故事不弃的主题。该版本三者兼而有之。有关“刺马案”的大多数文艺作品都是依照第一种版本为故事主线,只是在人名、人物个性、部分细节稍作修改,特别是戏曲、影视作品。例如苏州弹词《张汶祥刺马》、张彻的《刺马》,以及陈可辛的《投名状》。
在这类文艺作品中,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刻画为“渔色卖友”、狠辣诡诈的反面形象,张汶祥则是率直鲁莽的重义男儿形象。当然,随着创作作品的增多,人物形象和性格的塑造也在逐渐变化,追求艺术化和多样化。
而新片《投名状》在人物个性展现上,做了圆形化处理。马新贻(影片改名为庞青云)形象相对于蓝本,注重了人性的多侧面。除了塑造庞青云为仕途野心不择手段、与二弟妹私情难断外,也刻画出该人物在绝义关口的内心斗争。影片为不伦欲恋也设置了可以原谅的借口——事先不知情的偶遇。一个更容易接受,甚至可以理解的“马新贻”被创造出来。这是《投名状》在对“刺马案”人物形象再创作的突破。影片通过另外三个官僚形象的出场影射了“刺马案”背后的政治内幕,也揭示了“刺马案”中马新贻历史形象的宿命。《投名状》中马新贻的艺术形象刻画得更为饱满、贴近和人性化,也可以说更接近现代人生活体验的感知。马新贻这个在历史中直接陷于变化莫测政治风浪里的人物,就文艺创作来说,单经历设置就可以有多样的处理空间,再加上晚清复杂的政治格局交织的社会人物关系,使得“马新贻”终究是创作者重点塑造的对象。
但是对于刺客张汶祥(影片改名为姜午阳)采用了较为文学化的处理。“张汶祥”变身为故事的叙述者,设定为影片的视点。这是创作者翻新的手法之一。“张汶祥”的形象是晚清腐朽政治、衰败民生下被迫走上匪途的平民典型。他既有勇于走上“歧路”的胆识和狠辣,也有底层平民所喜闻评书戏曲里“义”的体现。在电影中,攻克天京门户苏州后,射杀俘虏、斩杀扰民兵勇,体现了其性格中的悍鸷。其“勇”“狠”“义”完全符合乱世平民草莽的形象。“张汶祥”从历史形象到各期艺术形象,基本没有变化。作为道德审判的极端实施者,他的角色作用决定了他更常于被处理为单一个性。就《投名状》来说,基本把“张汶祥”个性的三个特征刻画出来,但其塑造没有“马新贻”深刻、细致。
“刺马案”浓缩的是末代王朝的一个片段。这个片段的附带信息非常丰富。虽然这些附带信息有助于我们了解特定历史环境下的政治背景、人文气象。但是世事变更,“刺马案”的文学意义已经远大于其历史意义。
注释:
[1]“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案”“太原案”被后人并称为“清末四大奇案”。
[2]载于上海市地方志。
余林,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新闻传播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