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语文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培养
作者:唐自新
一、激发兴趣法。我国古代的经典教育思想中就明确指出“趣”与“学”的关系问题;“教人未见其趣,必不乐学”。趣是学的动力,也是学的前提;没有兴趣,便没有学习的动力,同时也便失去了学习的基石。因此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唤起学生的好奇心,开启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其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就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语文教学,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心理特征巧妙设计课堂导语,采用多种方式导入新课,或提问,设计疑点启发思维;或引用诗词、成语、名言警句、寓言故事、对联、俗语、歌曲、名人故事等,激发兴趣,丰富知识;或抒情,使师生活动产生共鸣;或用图片、实物、标本、音像等非语言手段,引起好奇,激发求知欲。这样,在课的一开始就使学生进入最佳的学习情境,把学生自然而然地引向自主学习的意识中。
二、适时引导法。学生的自主学习是不能完全脱离教师的,只有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采用有效的策略,才能更好地促进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发展。当学生具有了学习兴趣,并由兴趣激发出学习的积极性之后,教师不能就此歇手,而是要把握学生自主学习的环节,加以适时引导。引导学生自我确定学习目标,引导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引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自我战胜困难,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去自主学习,促进自主学习的顺利进行。
三、跟踪帮助法。学生自主学习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一方面他们自主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未必能保持得很好;另一方面,在其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会遇到某种学习的困难或问题。因此,老师仍有必要和学生保持单向联系,此时,就要对学生进行跟踪帮助。当学生为学习的内容或方法发生争论,意见难以统一时,教师要做适当的集中;当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教师要适时点拨;当学生对某个问题百思不解时,教师要做适当的讲解;当学生的知识尚未巩固、能力尚未形成时,要设计精当的练习。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的自主学习水平才能不断提高,达到比较理想的境界。
四、确定目标法。目标是行动的指南,也是一切学习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有一个明确、具体、适度的教学目标,不仅保证了学生学习的方向,而且还是学生有效地进行自主学习的前提。教师制定目标时既要按照课程标准、教材的规定,又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原有基础和他们的实际需要,针对同一班内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遵循统一与分层相结合、学生自主确定目标与师生共同制定目标相结合的原则,设计不同的目标,这样的学习目标才会对学生的自主学习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教学目标成为学生学习过程的一种极其活跃的指导因素。
五、环境熏陶法。环境是指整个班集体的学习环境,只有在一个学习环境较好的班集体中才会形成一个热爱学习的氛围,这种环境一旦形成,就会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每一位学生,不仅能够促进学生学习,而且能够形成更为强烈的学习热情,从而影响更多的学生。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既要创设一个自主合作的学习情境,也要注意培养班级良好的学风。
六、阶段性成果肯定法。当学生的自主学习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后,老师就应当对他们在学习中有思想、有创造的问题给予积极的鼓励与赞扬,让学生获取一定程度的成就感,体验成功的快乐,收获的喜悦。只有在这种一阶段一阶段的肯定之后,学生才能强化自主学习的动机与兴趣,才能更进一步地推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总之,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在实施教学时,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把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当作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唐自新,云南永胜县永北镇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