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文本多元解读的价值取向
作者:罗功艳
在教学中怎样才能做到对文本多元解读与价值取向的统一?
首先,教师应把握文本的客观标准。
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界定,都有一个尺度,有一个标准。文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文本一旦产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读者对文本的解读也就有了客观标准。这个客观标准就是作品提供的形象和作品产生的社会效果。在解读过程中,读者可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去丰富和补充作品中形象的内涵。语文教育本身具有其民族性特点,当我们解读文本时,就不能不考虑文本的时代背景、地域特点、作者创作意图等而去任意歪曲误解。由于学生生活阅历浅,生活经验欠缺,阅读视野窄,再加上受时代不良风气和不健康的影视文学影响,追求功利,自我为中心,对文本解读就很难达到较理想的阅读期待,学生解读往往是浅层次,有时甚至偏离客观标准,这就需要教师进行正确的把握和引导。
其次,抓住契机,相机诱导。
任何一种思维品质的形成都有一个过程。语文教育是一个人文教化的过程,要实施人文教育就必须使学生建立正确的社会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注意建立以生命尊严为基础的价值观。中学阶段,是学生完成高品位灵魂的塑造和未来人格定位的黄金时代,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尤其显得重要。教学中应结合课文中具体人物形象,事件的分析评价,充分发挥语文陶冶性情,涵养心灵的育人功能。当学生对文本解读偏离文本客观标准时,教师应抓住契机,相机诱导。
再次,明确学语文就是学做人。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四大支柱: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做人,也是当今教育的核心。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真理,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材作为最重要的课程资源,是最重要的人文载体。我们在教学中千万不可忽视对教材中价值取向的挖掘,注意多元解读与价值取向的统一,特别应注意引导学生结合时代特色,提升学生人格。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学生明白:学语文就是学做人的道理,让中华民族的诸多美德得以传承。
罗功艳,教师,现居贵州桐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