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祝福》的构思技巧
作者:张万库
一、超负荷劳动,反倒满足
祥林嫂初到鲁镇,“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一个女人干了超过勤快男人的活,一般情况下,是承受不了的。祥林嫂不但没有叫苦叫累,反倒觉得满足。除了有的评论家所说的奴性思想外,更折射出她在婆婆家的非人待遇。稍有心计的读者很容易推想出她在婆家的劳动量远远超过了鲁四老爷家的劳动量,甚至还加以辱骂和殴打,打人者要么是严厉的婆婆,要么是霸道的堂伯,要么是任性的小叔子……总之,她是封建族权重压下呻吟的灵魂。
二、做工三个半月买不下两盘“价廉物美”的清炖鱼翅。
“福兴楼的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然而鱼翅不可不吃的,即使只有我一个……”,祥林嫂“每月工钱五百文”。照这样计算,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辛辛苦苦工作了三个半月,还买不下两盘“我”这个收入偏低的小资产阶级认为“价廉物美”的清炖鱼翅。可见封建卫道士代表鲁四老爷凭借政权思想对祥林嫂经济上的盘剥到了何种苛刻的地步,他几乎掠夺了祥林嫂的所有劳动,只发给了象征性的每月五百文的“报酬”。
三、比她大四五岁的“大姐”竟作了婆婆。
祥林嫂初到鲁镇“年纪大约二十六七”,“一个小叔子,十多岁”,“丈夫比她小十岁”,“卫老婆子带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进来了,说那是祥林嫂的婆婆”。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将她婆家成员的年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如下:婆婆三十多岁,祥林嫂二十六七,丈夫十六七,小叔子十多岁。从年龄上说,婆婆顶多只能给祥林嫂做个大姐,只因为她儿子娶了祥林嫂,她就有权支使祥林嫂,有权领取祥林嫂的工钱,有权劫持祥林嫂,有权卖掉祥林嫂。就是封建夫权和族权给了这位比祥林嫂大四五岁的“大姐”(婆婆)的特权。同时,我们也知道了祥林嫂的丈夫年龄尚小(十六七岁),只能受婆婆的摆布、蹂躏。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下难以产生幸福的家庭。
四、捐条门槛还得搭配大钱十二千。
众人供奉的庙宇,按常理它应是给芸芸众生吉祥幸福的。捐一条门槛也算得上是为庙上做了一份贡献,应该受到神灵的庇佑。可主管香火祭祀的庙祝(可算神灵的代言人)却勒索了祥林嫂大洋十二千,冷漠无情的鲁镇连祈福消灾的权力都不给祥林嫂。福建礼教到处张着血盆大口,时时处处都不放过祥林嫂。被尊为一方净土的寺庙也成了勒索钱财的场所。
五、生路反成了死路。
吃斋念佛的柳妈,无意于坑害祥林嫂,她出于对祥林嫂死后处境的担忧和同情,给祥林嫂指了捐门槛这么一条生路,没有想到庙祝趁机勒索了十二个鹰洋之后,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的处境更为窘迫,精神负担更为沉重,最后崩溃致死了。有意指给别人一条生路,反倒把人引入了死地。作为旧中国愚昧的国民中的一个分子的柳妈,她也深受封建夫权、神权思想的毒害,不可能给祥林嫂一条出路。她的善举和祥林嫂出格的反抗一样,只能更进一步地维护封建礼教,有意无意地做着封建礼教的帮凶,不可能给别人或自己带来幸福。
六、丈夫死了,“大伯来收屋”。
祥林嫂再嫁到贺家,“上头没有婆婆”,丈夫断送在伤寒上,儿子被狼叨走了。房屋、土地应非祥林嫂莫属。奇怪的是“大伯来收屋”,祥林嫂只能外出逃命。无独有偶,祥林嫂第一次在鲁镇做工时合伙抢她时就有“夫家的堂伯。”是谁给了家庭成员以外的大伯、堂伯赶人、卖人的权力?是封建家族思想。旧中国农民如果摆脱不了家庭思想的束缚,赶人、卖人者就毫无愧色,被赶被卖者也毫无怨气。
除了以上所述的几个有悖于常理的事实外,鲁迅在本文的构思中还着意刻画了同为下层劳动人民却对祥林嫂的死十分冷漠的短工;同为妇女却要在祥林嫂絮叨阿毛的惨死上寻找满足的鲁镇女人们;宁愿为虚无的神灵彻夜煮福礼却不肯施舍给祥林嫂残羹剩饭的鲁镇市民们……这些看似不合常理、不近人情的做法,正合乎封建礼教毒害下的愚昧、麻木、冷漠的鲁镇人们的“常理”。鲁迅在小说的不同位置多处点染,意在深刻暴露这个病态社会中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以引起“疗救的注意”。广大师生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给以足够的重视。
张万库,甘肃镇原县三岔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