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也谈“流氓的变迁”
作者:李遇春
这篇小说不光让我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而且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想起了先生的一篇名文——《流氓的变迁》。“流氓的变迁”也者,大约就是“流氓是怎样炼成的”意思。先生学究天人,目光犀利,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洞若观火。据先生的考证,我们的老祖宗原先也是想成圣做侠的,但由于中国国情的酷烈,结果,儒者不光没有成圣人,连君子也当不成,只好做伪君子,做小人了;墨者做不成真正的侠之大者,其末流便成了强盗,成了土匪。小人也好,强盗也罢,他们对现实的反抗都是不彻底的,或者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瞒上欺下,或者鸡鸣狗盗,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但由于都“不反对天子”,不反对体制,因此终究属于内讧,“终于是奴才”,终于都成流氓了。
就这样,大中国似乎成了一个盛产“流氓”的国度。这不,前些年还有一个中国作家气势汹汹、大言不惭地宣称:“我是流氓我怕谁!”这句话很快成了国人的口头禅,成了国人躲避崇高、逃避良知的时髦借口。流氓嘛,其奈我何!看王璞的这篇小说,我们仿佛到了一个流氓成堆和流氓成性的地方。从小区发廊到地产公司,到水电公司,到煤气公司,到有线电视公司,到处都是公司,到处都是人,实则是“群氓”!有的流氓下流无耻,出卖色相,如自称“陈丽玛”的那种发廊妹,一看便知是流氓,所以不说也罢。有的流氓匪气十足,对上卑躬屈膝,对下颐指气使,一副凶神恶煞的架势,同样,一看便知是流氓,处于流氓社会的初级阶段而已。小说中电力公司的那个小胡子,就属于这种类型。如果说“陈丽玛”是那种吃软饭的“软流氓”,那么小胡子就是拿铁饭碗的“硬流氓”。前一种流氓虽说倚门卖笑,但多少有些职业流氓的品格,有些还是迫不得已,庶几也值得同情,而后者就是十足的流氓恶霸,罪不可恕了。
如果都是这种初级的“软流氓”或者“硬流氓”,那我们岂不是还处在流氓社会的初级阶段么?那就太寒碜了,不光有损我们文明古国的形象,而且也体现不出与国际接轨的新世纪气象。且慢,小说中确实出现了高级流氓的形象。这种流氓善于耍弄冷幽默,摆酷,一副玩世不恭的架势,你急他不急,且语带嘲讽和调侃,直弄得你没脾气,搞不好还让你对他感恩戴德,这种流氓习气在当今社会中屡见不鲜,做流氓也算是做到了高境界。小说中地产公司的那对鸟男女,大约就是这种高级流氓了。还有有线电视公司的另一对男女,他们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表面上公事公办,实际上冷漠的很,没有丝毫人情味,把民众玩弄于股掌之间,让你干瞪眼而无话可说,无理可辩,这不是高级流氓又是什么?至于小说中的那位陈玛丽小姐,租人家的房子不付租金,软磨硬缠,一会儿鼻涕眼泪,一会儿义愤填膺,当面一副可怜相,背后是打家劫舍的土匪,把房主的有用商品洗劫一空,真可谓集软硬流氓之大成了。由此可见,高级流氓的特点在于软硬兼施,欺软怕硬,你硬他软,你软他硬,软中有硬,硬中有软,练就了一整套流氓术。
面对这样一个流氓横行的社会,小说的主人公选择了以流氓之道还治流氓之身,索性他也做了流氓。可惜的很,他做的只是那种硬流氓,吹胡子瞪眼,杀气腾腾,一副杀人越货的样子。虽然也一时得逞,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以鄙人管见,小说中的“我”还没有炼成一个高级流氓,他只是停留在流氓的初级阶段上,还需要继续修炼呢。如果说这篇小说有不足,那不足就在这里。没有写出流氓的深层文化性格,还停留在流氓的表层社会性格上。其实,流氓的反抗性是虚的,只有骨子里的奴性才是实的。这是鲁迅先生的观点。鄙人不敢有私,坦白交待。要知道,如今学术流氓也正盛行着呢。
李遇春,文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国新文学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