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浅谈文学写作中的“神”

作者:王韶华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文学阅读和写作中,经常提到“有神”、“传神”、“神悟”、“神思”、“神似”、“神妙”、“神采”、“神韵”,以及“形散而神不散”,等等,可见,“神”在文学艺术范畴中的意义是广泛的,作用是重要的。
  《淮南子》认为人的形体是受于天地的,人的生命可以划分为形、气、神三个方面,形是形骸,气是人体中的“血气”,这二者是人与动物的自然生命力,而“神”则是人所独有感觉、意志、情感、思维等的总和。他说:“身处江海之上,而神游魏阕之下。”“神”是心,是思想。“神托于秋毫之末,而大宇宙之总。”神可以寄托于细微之中,也存在于广大的世界。“一身之中,神之分离剖判,六合之内,一举千万里。”“神”可以分离身体之外,在天地间遨游。这是庄子“神游”的继承,指出“神”的无限性,说明人的精神具有广大无边的想象力。“心者形之主也,神者心之宝也。”“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这是对“神”理论新的发展,虽然是从人的“形”与“神”养生所说的,“神”是“形”之主,有神而形是美的;以“形”为主,“神”就受到损害。从艺术创作活动来看,内在的“神”是创作的主宰,如果失去“神”的主宰,就不可能有成功的艺术创造。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完整而科学地把“神”引入文学创作理论的研究,其《神思》中明确指出:“文之思也,其神远矣。”写作构思时,“神思”,就是心灵想象思维,能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通过运思时的心理现象揭示问题:“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作者与现实世界有密切的关系,主体思想感情,即“神”融于客体事物中才会获得艺术的发现;并以审美艺术的“神”对社会人生进行关照,运用艺术想象和艺术概括的手段,才能创造精彩而丰富的艺术形象。唐代张怀瑾评论王羲之书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神功”指高超的艺术表现技巧、技能。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指出:“诗之极致有:曰入神。诗而入神,圣也,尽也,蔑以加矣?惟李杜得之。”“入神”,指诗歌要讲究神采气韵,有精彩美妙的艺术表现力。以上的“神思”“神功”“入神”形成以“神”为核心的运思思维体系,具体而深入的阐述“神”在文学艺术创作中的作用和意义。
  怎样才能有“神”,抵达“神”。古代文论探讨了“神”的艺术表达方法和途径:其一,是文学作品要有“韵味”“神韵”。司空图提出“象外之象”的“韵味说”,意在创造超越语言形象之上的美,他曾议论:“盖绝句之作,本于诣极,此千变万状,不知所以神而自神也,岂容易哉?”(《与李生论诗书》) “徜复以全美为工,即知味外之旨矣。”“全美”指形式精美而且有韵味,强调写作要有极高的艺术造诣。清代王士祯更进一步,论诗创“神韵说”,提出其审美要求是清远冲淡,含蓄蕴籍,自然天成,比较全面地揭示了“神”的意蕴。其二,是文学艺术要创造“神境”。笪重光说“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出。”“神境”是文学艺术中最高的境界,惟有“真境”通向“神境”。“真境”就是真切地、逼真地“写真物、真感情”,“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王国维·人间词话》)文学艺术表现出事物内在的生气、精神和神韵,同时展现作者独特的生活体验、审美创作能力和完美的艺术建构,这就是“神”的体现。
  康德说:“某些艺术作品,虽然从鉴赏力的角度来看,是无可指责的,然而却没有灵魂……那么究竟什么是我们所说的‘灵魂’呢?从美学的意义上看,所谓‘灵魂’是指心灵中起灌注生气作用的那种原则。”我们所言的“神”,是在作者主体的创造意识中,或作品蕴积内涵里,心物交融,形神兼备,生气灌注,产生不同凡响的审美风貌和艺术表现力。因此,读书,要获得“神”,这是精髓所在;下笔,要用上“神”,这是精神和力量所在。
  
  王韶华,甘肃平凉师范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