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4期

网络作文让写作真正走向自由

作者:雷士虎




  网络作文,顾名思义,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进行习作的一种新型作文模式。
  传统作文教学,学生在教师一步步的“导演”下习作,往往失去“自我”,成了老师预设的“模子”,写出的文章千篇一律,缺乏个性,毫无生气。老师一肚子怨气:“启而不发,朽木难雕也!”学生被动习作,毫无愉悦之感,怎能写出有血有肉,神灵兼备的好文章呢?
  古人的很好的写作理念,从写“放胆文”起步,逐渐过渡到写“小心文”,即在学习写作初始阶段,少强调种种规矩,应让孩子放胆去写,以消解写作的神秘感,让学生处于一种放松心态,即人们所说的“我手写我口”。只可惜,现在的作文教学似乎钻入死胡同,一提起作文,学生就得了“恐惧症”。究起原因,它悖离了习作(文章)的最基本要义——表现自我。“诗经”,她以不朽的魅力闪耀着无限的光芒,就在于她表达出人们欢心的喜悦、无比的愤怒、无限的哀楚、无尽的欢乐、引起读者的共鸣!
  我要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让孩子游戏作文,让习作回归自然!”
  Jmes E.Johnson博士在《游戏与儿童早期发展》一书中,贯穿全书的重要观点:“早期所进行的女子的游戏是未来发展过程中将具有的积极功能的前奏(例如想象游戏是发散思维的前兆);游戏是表达个体意愿和兴趣的一种方式,也是形成独特人格的一种途径;游戏是连接自己与他人,获得社会自我感,成为社团成员的一种途径。”
  我认为,网络,正给作文(习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游戏平台:网络习作能够很好地表达个体意愿和兴趣,也更好地连接自己与他人,获得社会自我感的一种方便快捷的方式。
  因为“游戏”通常具有它的本质特征,如:非真实性、内在动机、过程导向、自由选择和积极情绪,基于网络的习作,正如游戏一般,同样具有非真实性、内在动机、过程导向、自由选择和积极情绪。
  非真实性。“游戏事件是根据游戏框架来界定,与固定的日常生活经历有别”,在这个游戏框架里,“内在现实超越了外在现实”,儿童通过游戏,“这种假装可让儿童避开此时此地的限制去经历各种新的可能性”。
  网络提供了广阔的虚拟世界,学生可以在这个广阔的虚拟空间任意遨游。游戏中,学生可以用积木假装鸡蛋,通过举起玩具杯子的动作假装喝咖啡。网络,虽也具非真实性,但它更具真实的“非真实性”。
  我们未见过恐龙,但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观看《侏罗纪公园》,“亲身经历”恐龙时代的惊险刺激;小孩子不知道他们是从何而来,但可从网络观看小宝宝出生的全过程;他们没有结婚,但可知道新郎新娘,“参加”他们的婚礼……诸如此类,教师不必苦口婆心讲解,因为游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实地”选择,“内在现实超越外在现实”。他们不会因为“无米之炊”而无话可说,因为只要儿童在一起或单独的个人,他们就能找到游戏的方式,似乎他们总能无师自通。网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非真实空间,只要他们愿意,没有什么他们不能找到的。自然,习作起来,他们更会得心应手。
  内在动机。“游戏不受外在驱力(如饥饿)或者目标(如获得权力及财富)所驱动。相反,游戏的动机来自于个体自身,因此游戏活动是自身的缘故而产生。”
  当前作文教学,很大程度上学生迫于教师的指令,而非出于自愿,更非个体自身。如若作文,以“游戏”的方式进行,更多出于“个体自身”、“自身的缘故”而产生。这样,习作就是令人愉快的事情,它也就成功了,而“不受外在驱力或目标所驱动”。
  网络作文一定程度上消解“外驱力”、“外目标”,更多关注学生的“自我”。学生作什么文,不是教学一言以蔽之,更多取决于学生的内在动机;他想什么,想了解什么,想思考什么,最终在他“内心”存底,给了他更多自由选择的空间。因为有自由,他更有动力,因为有内在动力,他更有自由习作。不受约束,“我行我素”,才会写出自己的个性。
  过程(重于结果)导向。当幼儿游戏时,“他只关注活动本身,而不是流动的目的,换言之,方式重于结果”,由于不存在追求目标的压力,从而“幼儿可以尝试各种行为和方式”。
  当前作文教学,教师一味追求结果而忽视习作的过程。殊不知,习作就是在一个个的过程中孕育的最终果实。因为教师重视结果,学生习作不尽人意,而忽视学生习作过程中的种种尝试努力,正如此,教师一次次打击了学生积极习作的最后一点点自尊,最终不敢习作。
  网络作文关注学生习作的点点滴滴。教师可通过电教控制终端,发现每个学生创作中的哪怕微弱闪光点,予以及时鼓励,学生尝到“习作过程”的愉悦,而非一棍子打死的“不行”。这样,就使得学生进入习作过程的愉悦之良性循环,而非“我写不好”而惧怕,不敢写,以不会写的最终沮丧结局。学生惧怕习作,也与我们老师只重写作结果而不重习作过程的指导有很大的关系。
  网络习作就摒弃了结果重视过程,从而使所有学生都乐在创作过程之中,从而不惧怕习作。学生根据自己能力习作,可同老师、同学,甚至任何读者交流。他们愉悦在创作过程和创作结果之间。
  自由选择。“自由选择是儿童游戏概念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网络习作给了学生更加广阔的自由选择空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有更大的自由权利,“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很多时候,我们关注的是“学生不会什么,而非学生会什么”。网络习作就是关注学生会什么,因而给了学生更为广阔的自由空间。
  积极情感。游戏通常充满着“愉悦及欢乐”,“即使有时并非如此,儿童仍然认为好玩而重视它。”
  网络习作正充满着“愉悦及欢乐”。学生写作自己喜好的东西,它饱含学生内心深处的情感,他的喜、怒、哀、乐、惊、恐、悲无不展现在他的习作中。他可以把他的这些情感和他的读者进行交流、分享,以此来更加丰富他的个人情感体验。
  不受限制于外在规则和主动参与。网络习作少有规则,只要你写作有你的读者群,文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在习作者和读者的你来我往的交流中,增强学生习作的积极主动性。因为有读者的赞誉、批评,习作者自然就有他的回应,在不知不觉中,他便知晓于习作——习惯成自然。
  也许有人会担心,如此“游戏”文章,学生长大还会作文吗?我要说,我们成人不会因为我们小时候游戏而长不大——事实上,游戏给我们身心的成长以更大的促进作用。
  还习作以自由,还习作以“游戏”,以“游戏”的心态去习作,学生会更喜欢习作。网络习作给习作以自由的回归,自然博得学生之喜爱!
  但愿,习作通过网络的习作达到“游戏是表达个体意愿和兴趣的一种方式,也是形成独特人格的一种途径,是连接自己与他人,获得社会自我感,成为社团成员的一种途径”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写作的回归!
  注:《游戏与儿童早期发展》[美]约翰逊等
  雷士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教育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