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0期

窦娥形象的悲剧价值

作者:毛义玲




  《窦娥冤》是关汉卿公案剧中最杰出的作品,也是元杂剧中最著名的悲剧。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说:“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则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个人的生命表现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那么在个体超越中所形成的悲剧性冲突就拥有特定的社会内容,个体之间的悲剧性冲突本质上就是一定社会力量的冲突激化形式的体现。《窦娥冤》的悲剧意义主要体现于窦娥形象之中。因此,抓住剧中矛盾冲突过程中窦娥性格的形成与变异这一关键,便能充分认识到这一剧作的悲剧意义:通过窦娥的悲惨遭遇及其满腔怨愤使天地发生异常变化的情节,有力地揭示了元代社会“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的黑暗现实,强烈地表现了长期遭受压迫的人民怨愤反抗的情绪。
  戏剧开场的“楔子”和第一折,交代窦娥自小所经历的一连串的不幸:三岁丧母,七岁被生父抵债到蔡家当童养媳,十五岁结婚,十七岁守寡。面对着生活中接踵而至的多重苦难,她深信一女不嫁二夫的教条和善恶有报的天理,只是默默地忍受痛苦:“莫不是八字儿该载着一世忧”,“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劝今人早将来世修”。她珍惜与婆婆相依为命、相对平稳的家庭生活,并发誓要恪守封建道德,服从命运的安排:[天下乐]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辞须应口。这时的窦娥,同千千万万封建时代在专制王权和官僚政体的“人治”下所驯化出的顺从的、深深被奴化了的国民一样,还处于命运观的控制之下,理性的自我意识还未能穿透出来。面对人生中的不幸、苦难,她只表示屈从、认命、悲观,她的人性和主体性丧失殆尽,她生命中的自我保存欲望、对生的追求欲望已泯灭。可以说,此时的窦娥完全没有抗争的意识,她的悲剧精神是降到了最低点的,因而她的苦难只能使人给予她丁点的怜悯,绝不会唤起人们的赞美与崇敬,更不能激发人们的抗争意识,也难以产生惊心动魄的美感。
  然而,对于这样一位忍苦今生以修来世的善良的忍受者,社会却不给她任何出路,就是封建社会所标榜的“守节”,也是很难做到的。地痞流氓、恶人横行的社会不允许她安宁,元代社会的邪恶和野蛮,全淤积在她周围,逼她一步步地走向死亡。蔡婆被迫引狼入室,张驴儿强迫窦娥与她成亲,从而揭开了主人公意志和社会现实的必然冲突。
  现代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个体生命的各种基本需求划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张驴儿的逼迫、要挟,对窦娥来说,并非一个简单的“改嫁”与否的问题,而是屈服与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此时的窦娥正有着尊重的需求,于是,窦娥为维护起码的尊严而本能地反抗了。
  当张驴儿以“药死公公”的罪名来要挟她就范时,亲历了社会黑暗的窦娥,却对封建国家机器缺乏清醒的认识,寄希望于官府的公正,认为官府会主持公道,因此向张驴儿提出“官休”,并有恃无恐地走进了公堂。随着矛盾冲突的进一步发展,剧本更为尖锐地揭露了昏庸贪暴的封建官府对人民的迫害。窦娥没想到,她所寄予希望的官府竟是一团漆黑。贪酷的太守桃杌滥施酷刑,窦娥被打得“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三次昏死过去,都没有屈服。但最终,刚强的窦娥为使婆婆免遭毒打,才忍着剧痛和屈辱,不得不含冤承担了罪名,被无辜地判了死刑。窦娥本不想和现实生活作对,但黑暗的现实却逼得她爆发出反抗的火花。窦娥的遭遇,典型地显示出善良的百姓被推向深渊的过程,深刻地揭露了当时官吏昏聩、司法混乱、统治机构黑暗的政治状况。
  现实的教育使窦娥终于一步步认清了从恶棍到官府、到封建国家机器、再到至高无上的封建君主的恶浊与黑暗。随着人格意识的提升,自我意识的发展,窦娥对曾深信不疑的命运的绝对权威性产生了怀疑与动摇,甚至否定。于是,在第三折,戏剧进入高潮。蒙受不白之冤的窦娥,满腔悲愤怨恨犹如地火般爆发出来,释放出最大的生命力的潜能。在著名的[滚绣球]一曲中,窦娥对代表着封建皇权和封建神权的天地、鬼神发出了一连串的控诉和诅咒: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
  原本应当是维护正义、惩办罪行的最高力量的皇权,实际上“糊涂了盗跖颜渊”,落得个“怕硬欺软”、“顺水推船”,变成了摧残善良、保护罪行的力量,变成了封建社会人性异化的罪恶根源。在这种淫威压迫下,窦娥被逼得无路可走,而产生对天地的怀疑、对社会现实否定的反抗情绪,愤怒地控诉:“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支曲子便是著名的“元曲三骂”中最精妙绝伦的一骂。在骂天骂地、怨天怨地、诅咒天地、责问天地中,窦娥的悲剧精神得到极大地张扬,她已从一个善良的忍受者彻底成长为一个敢于怀疑、敢于否定、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刚烈而善良的勇敢者。此曲标志着窦娥的觉醒,她所反抗的对象包括从张驴儿到官府到天地鬼神这一切实际的和象征的统治力量,表明她对封建社会的根本秩序开始怀疑、否定,她的认识和反抗已达到一个历史的高度。
  临刑前发下的三桩无头誓愿,是她刚强性格的继续:“若果有一腔怨气喷如火,定要感的六出冰花滚似绵,免着我尸骸现”,她要借异常的事象向天下昭示冤情,向人间发出强有力的警示。这三桩誓愿的实现,是作者借用浪漫主义的创作方法,使窦娥生命的火花迸发成为耀眼的闪电,并把惊雷传播到远方去震撼观照者的灵魂,实现悲剧超越的一刹那。窦娥虽被屈斩于法场,带来的却是血溅白练、六月飞雪送冤魂的悲壮之美。
  杂剧第四折鬼魂诉冤的情节,是窦娥抗争的继续和升华。经窦娥鬼魂的亲自奔走,借助其已做了“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的父亲手中的权力,冤狱终于得到平反,恶人被惩治。从表面看,这一结局仍回归了中国悲剧大团圆结局的传统范式。但此折中幻想性的情节却充分展示了窦娥的反抗性具有一种争到头、竞到底的精神:“我每日里哭啼啼守住望乡台,急煎煎把仇人等待”,表现了她的复仇心理、反抗意识。尤其是“从今后将金牌势剑从头摆,将滥官污吏都杀坏。与天子分忧,万民除害”的唱词,使窦娥形象完成了一种人格的升华:由一己之悲剧而联想到天下人的遭遇,将个人的复仇理想扩大到尽平冤狱、为民除害的普遍要求,升华到社会清平、百姓安居的崇高愿望。这是中国妇女和元代人民的理想之光在黑暗年月里的灿烂放射。如果说窦娥最初的反抗还是基于个人生存权利和个体尊重的最基本生命欲求,那么,此时的窦娥,已达到精神、思想及认识的超前了。这一形象的悲剧之美便在其抗争和超越中愈发放射出夺目的光耀。
  阿·尼柯尔说过:“悲剧认定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死亡什么时候来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在死亡面前做些什么。”一个势单力薄、孤独无援的弱女子,要同整个社会、强大的封建统治者对抗,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即使他的努力不能成功,但心中却总有一种反抗”(尼柯尔《悲剧论》),“对悲剧来说紧要的不仅是巨大的痛苦,而且是对待痛苦的方式。没有对灾难的反抗,也就没有悲剧。引起我们快感的不是灾难,而是反抗”(朱光潜《悲剧心理学》)。因此,悲剧美就在于生命在抗争冲动中显示出的强烈的生命力和人格价值。窦娥这一善良弱小的个体,在生与死的抗争中显露出了超常的人格力量和精神风貌,即使陷入毁灭境况之中,她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出了九死不悔的悲剧精神,惊心动魄,震撼人心,并激励人们同人生中的苦难与不幸抗争并超越它们。这正是窦娥形象的悲剧价值所在。
  毛义玲,重庆三峡学院讲师,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