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6期

焦仲卿人物形象新解

作者:练葵英




  历来《孔雀东南飞》的读者们多钟情于女主人公刘兰芝,认为她在无辜被遣后能再就高枝的情况下还忠于原来的爱情,是一个勇敢执着于坚贞不渝爱情的奇女子。不少人认为焦仲卿的软弱妥协是他们悲剧的主要祸根。笔者认为,单从事情表面分析,作为母亲与妻子之间的中间人,不能化解调和她们的矛盾,焦仲卿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能离开大环境和小环境以及个人因素的综合作用。如果从焦仲卿的特殊家庭和当时社会的思想文化来分析,笔者认为焦仲卿的殉情比刘兰芝还更艰难,背负着更多社会、家庭的重责,因而更有意义。
  
  一、为了爱情克服性格上的弱点
  
  文中焦父一直没有出现,许多专家推测应是不在人世或长期在外。焦仲卿在缺父的环境下成长,母亲独断专行、主观霸道、性急暴燥的作风使他形成了内向与懦弱的性格特点,缺乏阳刚之气,遇事少作主张,对母亲言听计从,对妻子深深的爱意也埋藏在心底。这既是汉代“以孝治天下”的要求,也是他内向的性格特点造成的结果。以至妻子对他感到失望,特别是在婆婆的诸多刁难下忍无可忍,向他倾诉了“君家妇难为”的处境,提出了遣归的请求。这才令到他猛然醒悟,再这样下去,将永远地失去心中的至爱。所以当他听到娇妻要自请遣归就跑去质问母亲。可见,妻子在他心中的分量确实不轻,也因为有这伟大爱情的力量才足以给他勇气,改变他的懦弱,这是焦仲卿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敢于迕逆母亲即是不再愚孝,是对自己的过去及母亲的反叛。
  
  二、为了爱情挣脱了思想的束缚
  
  汉代实行以孝治国,将《孝经》列为七经之一,并成为官学的启蒙教材。东汉末与蔡邕齐名的崔寔在《四民月令》里就有记载:“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皇帝以孝为谥号的就有孝惠、孝文、孝武、孝宣诸帝。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认为:“西汉重孝,尚少行三年丧者。东汉则‘谓他人父’,对举主、故将亦多行孝三年,而父母之丧有加倍服孝者”,“甚至有行服二十余年者。”由此可见,东汉时,“孝道”备受推崇,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强调子女必须绝对顺从父母,如果子女冒犯长辈则为社会所不容。因此《礼记·内则》中“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这样过分的事情才会发生。
  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焦仲卿为了妻子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已是过分,当母亲提出“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的强横要求,焦仲卿以“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来相威胁更是不孝。焦仲卿接受的教育使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对母的不尊就是不孝,就不能立足于社会,也等于自毁前途,“仕宦于台阁”就会成为空想。明知这样,他还是以妻为重。焦仲卿走到这一步,已是与孝对立,与整个社会伦理为敌。他能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
  然而,为了心爱的妻子他宁愿背叛“孝道”。在母亲的坚决反对下,焦仲卿无力坚持,但还是抚慰妻子“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可见他时时处处都为妻子着想。在母亲和妻子之间,一个出于孝,一个出于爱,只能拥有其一,实难两全。在遣妻的路上说出“誓天不相负”的话,一方面是安慰鼓励妻子增强她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是背叛着母亲和孝道。在知道妻子再嫁时选择“吾独向黄泉”,并且“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可见,他是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经历了多少的反复与艰难的挣扎才摆脱了“孝道”的束缚。
  
  三、为了爱情放弃大好仕途
  
  焦仲卿本可通过休妻达到猎取功名和富贵的目的,但是他为了爱情放弃大好仕途,在当时可谓绝无仅有。汉代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是察举制度。察举制度是根据乡闾评议,将道德标准放在第一位。班固在《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自公元前140 年董仲舒建议“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使察举制度化,至公元220年曹丕以“九品官人法”取而代之,前后经过了360年。而建安在公元196年,已是察举制度的末期,并已走向异化。东汉中期以后,察举制度的舆论权渐为豪族权门所操纵,制度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体现了民众对名、实分离的察举制度的讽刺。制度的破坏使人们的行为出现分化,一部分士人更加崇尚气节,对察举制度毫不在意;而另一部分人则因为汉代为吏的俸禄极薄,抵不上农民一家五口的收入,养家至为困难,所以不少吏士就想尽办法通过察举制度,即希望通过奇行异事来提高名声,希望在察举中能以此平步青云。
  如范晔在《后汉书·列女传》就记载了两则借助出妻来猎取功名的例子。“广汉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而班固在《汉书·王吉传》中也记载了“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一事。姜诗等三人的妻子都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而他们竟为了自己孝悌名声而出妻,并被载入史册,因此官运亨通。其实王吉原来和焦仲卿一样也只是一名郡吏,后来“以郡吏举孝廉为郎”,鲍永后被征为司隶校尉。这种升迁确实令不少人眼红,效仿者不乏其人。
  《孔雀东南飞》发生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焦仲卿完全有可能通过休妻轻而易举地升职,但他根本不想这样做,同时对母亲有意识地想通过自己休妻来达到博取名声、实现升职的目的非常反感,自言“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他这掷地有声的话充分表现出他视前程如粪土,视爱情如生命的观念。与姜诗妻等人相比,刘兰芝与焦母的矛盾更深,休妻是顺理成章、顺水推舟之事,但焦仲卿根本不想牺牲爱情换取前途,对“仕宦于台阁”毫不动心。这种观念若放在现代并不特别,但是在一个礼教要求严格的时代,在一个以进仕为人生目标的封建社会,焦仲卿的思想和言行可称得上惊世骇俗。
  
  四、为了爱情不惜生命
  
  有些读者认为焦仲卿懦弱,不敢抗争,只能以一死回报妻子的深情,即使这样,还是表现得太无能了,因此,同情的天平不会向他倾斜。其实,这是大错特错了,死也是需要勇气,而且在当时,他的殉情需要背负着社会的唾骂和不耻。
  前面已提到,封建伦理道德在东汉时期已走向了反常,“百行孝为先”的道德观念左右着人们的言行举止,焦仲卿本来是一个唯母命是从的孝子,在听到爱妻“及时相遣归”的请求后,就立即去质问母亲,足见妻子在他心中的份量,也充分显示出他与当时社会有着不同的追求。而且说出“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的话,公然对母亲表白对妻子的爱意,更是违反了《礼记·内则第十二》“子甚宜其妻,出”的条例,在当时的人看来更为大逆不道。为了母亲不喜欢、已被休掉的妻子而殉情,会被世人不耻;为了殉情不侍奉守寡的母亲终老,身为独子却让母亲失去人生的依靠,这种种行为均是严重违背了当时的道德标准,在东汉时代不仅生前遭人批评,死后也可说是“遗臭万年”。从《孔雀东南飞》经历了三百余年之后才被梁末的徐陵选入《玉台新咏》中,可见当时统治阶级对它的抗拒。焦仲卿在这样的社会、家庭环境中都能为爱殉情,他的挣扎比现代人更痛苦,也需要更大的勇气,他这种在乎爱情、在乎生存价值的态度值得我们赞赏。
  纵观《孔雀东南飞》全文,焦仲卿从始至终都表现出对妻子忠贞不渝的爱情,即使是母亲的反对与利诱都没有半点的犹豫和动摇,可以通过出妻来至仕的捷径对他也没有吸引力。一个在男权社会有着远大前程、有美女可以再娶、有条件实现高升的情况下都能对爱情忠贞不二的男子,试问天下能有几人?一个背负着家庭、社会希望的人能舍弃一切,以死来维护自己的爱情,在焦仲卿之前,还未闻有人也。在当时的时代,为了追求忠贞不渝的爱情把自己置于以孝治国之道的对立面,确实能有几人能做到?因此,我们应该给予焦仲卿公正的评价,他确实是一位对爱忠贞不渝的奇男子,也是文学史上为爱殉情的第一男子,焦刘完美的爱情婚姻观念因为走在了时代的前列而成为时代的牺牲品,这牺牲虽然可惜,但对后人追求忠贞不渝的爱情、完美的婚姻有着极大的激励和鼓舞。
  
  练葵英,广东云浮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