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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2期
阅读教学中的体验与感悟
作者:曹淑芬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全部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尤其是随着学生阅读能力的发展,教师应给学生较大的思考感悟空间。就这些新的要求,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在改进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实践和体会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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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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