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4期

论语文教育中“健全的人格”的培养

作者:唐从汉




  语文学科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这是语文界的共识。从1999年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到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都把形成健全的人格作为语文教育理念中的最终目标。健全的人格有哪些内涵?语文教育如何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本文认为健全的人格是真善美有机融合的人格,语文教育必须从学生探索品质的形成、道德意识的觉醒、“自由心灵”的建构三个层面培养学生“求真”、“向善”、“审美”的“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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