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4期

论诗歌语言的独立性品质及其基本特性

作者:蒋德均




  艺术创作的过程就是一个构形或赋形的过程,是从无形到有形,混乱到有序,杂多到统一,平庸到奇崛的过程。所谓艺术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形式的发现者和创造者,艺术家就应具有这种发现和创造与生命、自然相对的艺术形式的本领,将平常、平凡的东西变得富有诗情画意。如废名的小诗《街头》:
  行到街头乃有汽车驶过,/乃有邮筒寂寞。/邮筒PO/乃记不起汽车的号码//乃有阿拉伯数字寂寞/汽车寂寞/大街寂寞/人类寂寞/
  在这里动的汽车与静的邮筒所构成的街头印象,在诗人心中唤起莫名的寂寞,一种喧嚣熙攘纷乱中的寂寞,其实是诗人内心的寂寞。非常普通的语言经过分行排列组合,构成了富有诗意的形式,这就是艺术的神奇之处。又比如顾城的《感觉》:
  天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楼是灰色的/雨是灰色的//在一片死灰之中/走过两个孩子/一个鲜红/一个淡绿/
  诗人以其简约浅显的语言重复,经过别具匠心的组合安排,便别具诗情画意。所以,形式作为一个美学范畴,历来受到艺术家、美学家的高度重视。法国哲学家卡西尔在《人论》中说:“艺术家是自然的各种形式的发现者,正像科学家是各种事实或自然法则的发现者一样,各个时代的伟大艺术家们全都知道艺术的这个特殊任务和特殊才能。……因为对事物的纯粹形式的认识决不是一种本能的天赋、天然的才能。我们可能会一千次地遇见一个普通的感觉经验的对象而却从未‘看见’它的形式;如果要求我们描述它的不是它的物理性质和效果,而是它的纯粹的形象化的形态和结构,我们就仍然会不知所措。正是艺术弥补了这个缺陷。在艺术中我们是生活在纯粹形式的王国而不是生活在对感性对象的分析解剖或对它们的效果进行研究的王国中。”因此,哲学上有一个观点,即形式是我们认识并理解世界的范畴,没有它,客观世界将是无法理解的。所以,在英国美学家克莱弗·贝尔看来,艺术的形式是艺术家用来传达审美情感的。于是,形式与审美情感之间便有了某种对应关系;同样,当这些审美情感被熔铸于特定的艺术形式之中后,它便会唤起读者相应的审美情感。贝尔在《艺术》中说:“一切艺术问题(以及可能与艺术有关的任何问题)都必须涉及到某种特殊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我认为是对终极实在的感情)一般要通过形式而被直觉到。然而这种感情从本质上说还是非物质的,我虽然无绝对把握,也敢断定:这两个方面,即感情和形式,实质上是同一的。”
  最后,诗歌语言独立性品质还表现在它的不可翻译性的特性上。关于同一语言或不同语言之间,诗歌是否具有可翻译性,在学理上是存在争论和分歧的。我们认为诗歌语言一般来说具有不可翻译性。正如英国诗人柯勒律治说,诗歌的语言是无法在同一语言内进行翻译而不损失其意义的。德国文豪歌德、美国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中国诗人闻一多等均在他们的文章中有过论述诗歌语言的不可翻译性问题。这种不可翻译性既体现在不同语种之间,也体现在同一语种之内。所以,我们认为诗歌是免译的。今天,我们阅读到的无论是外文诗译成中文诗,中文诗译成外文诗,还是古代诗译成现代诗,即使是最精确、最精美的翻译,也是无法也不可能完整地体现原诗的神韵和风貌的。在我看来,对诗歌的翻译,最多达到的也只是原诗的释词串讲或大意的散文式的复述。前面我们已经阐述过了对诗歌的欣赏必须建立在原诗自己的语言结构体系和表达方式上,只能朗诵、玩味、体悟,不能采用复述、转陈的方式来欣赏诗歌,否则将破坏原诗的语言结构体系和韵味。诗歌语言的不可翻译性特征可以以20世纪意象派大师庞德的《汉诗译卷》为例来说明。庞德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迷上了中国古诗,并认为西方现代诗歌的出路就在于向中国古诗学习。于是,他亲自翻译了几十首古代诗歌,集为《汉诗译卷》。我们随便撷取其中的译诗就会发现译诗与原诗在诗意、韵味、结构等方面差异甚大,甚至诗味丧失殆尽。如李白的《送友人》有“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清”。
  英译为:
  Mind like a flootingwidecloud,/Sunset liketheparting ofoldacquaintances.
  如果转译为汉语就是:“心思像四处漂浮的云,/落日像老朋友的临别。”
  如果将李白原诗译成现代白话诗,其结果也大体如此。而李白原诗的精巧韵味,深厚意蕴也就丧失殆尽了。
  诗歌作为文学艺术皇冠上的明珠,以其特有的艺术魅力和美学追求,千百年来滋润着人们的心灵,随着时光的推移,诗歌艺术本身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诗歌语言作为其存在的形式和方式必然有其固有的规范和法则,这种语言的独立性品质在诗歌的诸形式因素中具有无可争辩的特殊地位。因此,认识、研究并把握这种独立性品质及其特性,无论对诗歌创作还是诗歌欣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蒋德均,副教授,研究方向: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现居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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