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度量衡是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无论在标准的建立、单位制的制定,还是在器具的制造等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为我国古代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汉承秦制”是指刘邦建立西汉王朝一直到汉宣帝,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继承和发展秦朝各项制度的治国策略,度量衡也不例外。汉兴以后,刘邦即令张苍根据秦制“定度量衡程式”,使汉代度量衡也很快地建立起来。从出土的秦汉度量衡器来分析研究,明显看到汉代度量衡单位制基本上继承了秦制。然而秦立国时间甚短,虽然秦始皇在统一度量衡时已形成了一套上下关联的单位制,但却并没有经过系统地整理成文。
西汉末年律历学家刘歆,为了迎合王莽在政治上的需要,征集了当时学识渊博、通晓天文、乐律的学者百余人,考试历代度量衡制度,经过总结归纳,分别整理成审度、嘉量、权衡各篇(后收入《汉书·律历志》),首次明确规定度量衡以黄钟为标准,以及度量衡三者单位名称、进位关系和与其相适应的标准器的制造等,成为我国古代度量衡最系统、最有权威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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