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王东巡歌十一首(其十一)
李白
试借君王玉马鞭,指挥戎虏坐琼筵。
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
李白到永王幕府以后,踌躇满志,以为可以一舒抱负,“奋其智能,愿为辅弼”,成为象谢安那样叱咤风云的人物。这首诗就透露出李白的这种心情。
诗人一开始就运用浪漫的想象,象征的手法,塑造了盖世英雄式的自我形象。“试借君王玉马鞭”,豪迈俊逸,可谓出语惊人,比起直向永王要求军权,又来得有诗味多了。这里超凡的豪迈,不仅表现在敢于毛遂自荐、当仁不让的举措上;也不仅表现在“平交诸侯”、“不屈己不干人”的落落风仪上;还表现在“试借”二字上,诗人并不稀罕权力(“玉马鞭”)本身,不过借用一回,冀申铅刀一割之用。
有军权才能指挥战争,原是极普通的道理。一到诗人笔下,就被赋予理想的光辉,一切都化为奇妙。“指挥戎虏坐琼筵”,就指挥战争的从容自信而言,诗意与“为君谈笑静胡沙”略同,但境界更奇。比较起来,连“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都变得平常了。能自如指挥三军已不失为高明统帅,而这里却能高坐琼筵之上,于觥筹交错之间“指挥戎虏”,赢得一场战争,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写战争没有一丝“火药味”,还匪夷所思地用上“琼”“玉”字样,这就把战争浪漫化或诗化了。这又正是李白个性的自然流露。
那时不是“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局面几乎不可收拾么?但有了这样的英才,一切都将变得轻而易举。“南风一扫胡尘静”,几乎转瞬之间,就“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以南风扫尘来比喻战争,不仅形象化,而且有所取义。盖古人认为南风是滋养万物之风,“南风”句也就含有复兴邦家之意。而永王军当时在南方,用“南风”设譬也贴切。
当完成如此伟大的统一事业之后,又该怎样呢?出将入相?否,那远非李白的志向。诗人一向崇拜的人物是鲁仲连,他的最高理想是功成身退。这一点诗人屡次提到,同期诗作《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中的“所冀旄头灭,功成追鲁连”,就是此意。
这里,诗人再一次表达了这一理想,而且以此推及永王。“西入长安到日边”(日是皇帝的象征;而言长安在日边),这不但意味着“谈笑凯歌还”,还隐含功成弗居之意。诗人万没想到,永王璘广揽人物、招募壮士是别有用心。在他那过于浪漫的心目中,永王也被理想化了。
李白第二次从政活动虽然以悲惨的失败告终,但他燃烧着爱国热情的诗篇却并不因此减色。在唐绝句中,象《永王东巡歌》这样饱含政治热情,把干预现实和追求理想结合起来,运用浪漫主义手法创作的作品不可多得。此诗形象飞动,词气夸张,写得兴会淋漓,千载以下读之,仍凛凛有生气。
(周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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