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C班生拿了考研英语第一名
C班生拿了考研英语第一名 大学头三年,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的心理交织在一起,我根本不肯用功读书。虽说上课能给老师纠错,考前为同学个别辅导,但那不过是卖弄一点小聪明而已,三年里我的专业成绩其实一直位居中等偏下。 三年中,我唯一下苦功的科目只有英语。 高考时,我的英文成绩只有40分。但那时因为恢复高考才4年,全国高中的外语教学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教育部规定外语只按百分制的30%计算,总分上我才没有受到大的影响。而北京同学的外语学习条件相对优越,高考分数一般都在七八十分以上。入校后,全校新生按英文水平高低分成A、B、C三个大班教授英文课,我就被分在C班。和我一起上C班的同学,要么是因为地处偏远省份没老师教英文,要么中学学的是俄语如今要从英文字母开始学起。这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极大的耻辱。 我大一时,哥哥已经是浙江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暑假回家,我看见他每天都在学英文。南方的夏天很热,他一个人待在房间,拿个大蒲扇就在那里看托福教材。那时大学里英语只要修两年,大三起就已经不上英文课了。我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还要看英文。 他告诉我说,英文是唯一一门很难靠短时间突击的学科,要想学得好只能靠累积。未来的工作中去作研究时(那时候我们只谈研究,根本没想过职业选择中还有做企业一说),好多最新的论文全是英文写的。要想比别人做得好,就得能看原文,等到翻译过来再去读就已经太晚了。我大二时,哥哥从浙大毕业,考入清华大学念研究生。周末时我常骑车去他的研究生宿舍玩,他也屡屡跟我强调英语的重要性。 哥哥的话对我影响很大。当时我的愿望是大学毕业去当老师,作研究。因此英文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具。虽然高考英文成绩很差,但我给自己立下目标,大学四年一定要把它学好。 大学里我没有午睡的习惯。中午12点半吃完饭,1点钟我就去图书馆租盘英文磁带,戴上耳机,坐在图书馆的录音机前听英语。磁带内容通常都极为单调枯燥,有时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磁带到头时被"咔"的一声惊醒,再倒回去继续听。 我的英语词汇量也很少。每天早上起来我就读英语课本,一个一个单词背。晚上则拿一本《新概念英语》去上自习课。我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每天必须背一篇文章,就这么一册册地背完了三册《新概念》。 从不喜欢的事做起 很少有哪个学生看到复杂的方程式或者密密麻麻的英文词汇书会眼睛发光、心情兴奋的。这是人之常情。那还该不该学?要学!也许那不是你的兴趣所在,但你必须强迫自己,培养自己的毅力和学习能力。 踏进社会后,至少有一大半人会发现自己的工作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不喜欢就可以不做吗?社会可没那么简单,社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一个刚踏出校门的学生是没有核心竞争力可言的。所以,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先在自己不喜欢的岗位上把工作做好,等到有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后,再设法来改变环境。 我们要在大学阶段起就逐步养成这样的习惯。老实说,这是一个相当痛苦的过程。但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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