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盲生个别教育个案研究报告
作者:徐 波
4.1.3 加强家、校之间交流与合作
良好的家校互动关系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对孩子的教育,提高教育的质量。但是目前小陈的家庭和学校很少沟通,家长持一种“家庭养,学校教”的思想,老师则常抱怨家长不配合学校的工作。对此双方可通过家访、校访,电话、网络等形式加强有效的沟通。此外,还可以通过“家校联系薄”进行交流,利用联系薄,双方可以陈述小陈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表现,也可以向对方提问题或建议。
4.2 讨论
4.2.1 正确认识家庭教师主导的个别教育在孩子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它与父母主导的家庭教育的关系
由家庭教师主导的家庭式个别教育能够比较好地照顾到学生的能力和起点,在家庭较为宽松的环境下施以适当的教学内容和进度,因材施教;保证有效的学习,满足孩子的教育需求。并且,家庭教师相对于多数家长而言往往掌握了更多的教育知识和教学技巧,在辅导孩子的同时可以给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诸多方面的指导。这种教育相对于父母主导的家庭教育往往更系统,目标性更强,对孩子学业水平的提高有比较明显的作用。而父母主导的家庭教育则更具自然性和浸润性,它对孩子的影响是长久的,潜移默化的,它对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道德品质的培养,人格的塑造等具有其它教育所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家庭教师对孩子的个别教育不应该,也绝不可能取代父母主导的家庭教育。前者只是在必要的时候为后者做适当的补充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而己,若本末倒置,或家长因为聘请了家庭教师而推脱自己的教育责任必将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2.2 正确处理家庭教师主导的家庭式个别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家庭教师主导的家庭式个别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是对孩子进行教育的重要形式。前者主要采用一对一的形式,在家庭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下对学生施以一定的教育;后者虽也含一对一的个别辅导,但更多的是以班级教学的形式来开展活动。教育培养的是社会人,它应该关注学生今后参与社会生活、融入社会主流技能的培养,融合教育是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因此,学校教育理应成为教育的主流。家庭教师主导的家庭式个别教育只是它的一个补充形式。孩子是否需要接受家庭教师的个别辅导受其自身的发展水平、意愿及家长的意愿等多种因素影响,但是这种教育绝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若家庭教师将个别辅导学校化,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在学校学习的兴趣,忽略与家长的有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