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特殊需要视野中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思考
作者:盛永适
3.1 从特殊需要枧角研究特殊教育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自从有了人,便有了人的需要。离开了需要,便不可能有灿烂辉煌的人类文明、波澜壮阔的社会潮流,也不存在引导人们奋斗不息的美好前景。”对于人的需要研究,已有丰富的学术成果。需要理论和研究方法对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文艺学等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因此,需要作为剖析人的本性、揭示人的历史活动的锐利工具已经在许多学科领域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特殊需要是人基于个体生命差异的独特性对其生命存在、延续和发展的特殊条件的一种欠缺状态及其反映。基于人的特殊需要出发,教育是人的生命存在与发展的需要,教育的需要体现在每一个生命发展的进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个体差异反映了人的教育需要的差异性,差异不同教育需要亦不同。因此差异不是人与人之间高低贵贱的分野,恰恰是人的不同的个性发展需要的表现。特殊需要教育的概念把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儿童在生命发展的需要概念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在特殊教育的研究中以特殊需要为视角,可以为我们重新认识特殊教育中的个别差异、教育平等提供方法论的指导,为我们研究教育平等、资源融合共享的教育政策提供分析原则,因为“每一个儿童有其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目前,国际已开始实施并逐步推动的全纳教育方兴未艾,一些国家正在着手或已经颁布了有关促进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公平的教育法规、政策,尝试建立评价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公平的教育指数。同时,特殊需要教育也有责任成为反对歧视态度、实现全民教育、建立融合共享的全纳性社会的重要途径。
3.2 批判和审视以往传统特殊教育实践中对残疾、障碍现象的歧视倾向和根源
特殊教育中对有特殊需要教育儿童发展的偏见以及消极的教育期望是普遍的,也是国际性的。近代以来,特殊儿童已相继获得法律上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力。从表面上看,特殊儿童已有平等入学的体制,接受公共教育的机会应该说是均等的,但问题是,他们有多少机会和能力来参与这种学习和生活,满足其特殊的教育需要。《学会生存》一书认为:“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即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如目前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机会平等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的进度和方法是适和个人特点的州。也就是说真正的教育平等是权利平等与过程平等的统一,给予特殊儿童法律名义的平等,却得不到教育过程的平等。这种平等仍然是“残缺”的“平等”。这种尴尬的现象与传统的特殊教育观不无关系。传统的特殊教育视角中,在价值观上,是基于人道的伦理学辩护;在方法论上则是基于医学的“技术主义”,这种名不副实的尴尬背后潜藏着传统特殊教育观的危机。早期特殊教育机构的诞生基本上是出于一种悲天悯人的慈善关怀,而特殊教育实践所依赖的理论源头则是基于一种“差异病理学”为指导的,这种医疗教育模式是“一种宽泛的医学化观念,其本质上是把‘个体’看成有‘某种缺陷’的人,进而设想这些人需要特殊教育由于医学观的大行其道,许多特殊教育工作者已经习惯了把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活动看成是一种“仗义行善”的义举,与此相对应的是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也已经习惯通过“正常”人的眼睛看待世界,看待社会和处于“低常”的自我。毋庸讳言,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无论是从理论或是实践来看,近半个世纪以来,特殊教育始终没有跳出‘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功利主义’的怪圈,没有完全摆脱‘施舍主义’、‘纯技术主义’的束缚,高质量的‘全纳与融合’和‘终身教育’并没有真正实现。”。
而以人的特殊需要视角通过对生命存在、发展的透视来对特殊教育价值重新审视,可以发现:在所谓“慈善”、“怜悯”的背后,原本就是基于一种生命的偏见,其“实质是一种隐含了歧视性的教育态度——忽视了残障儿童作为一个生命的人、社会成员一分子应享有的平等权利!”因为生命的存在、生命的发展决定着生命价值的实现,而生命价值的实现依赖于种生命与类生命的相辅相成,即个体与群体的共享互生!从生命哲学的角度看,人的发展困难和障碍体现了人的未完成性,而人的身心异常现象是人的生命未完成性的特殊表现形式,人的未完成性和个体生命的差异性既决定了人的发展潜能,又决定了每一个人的特殊教育需要。因此,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既不是一种施舍、慈善的义举,也不仅仅是为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它已超越传统的认识:不仅停留在对生理残缺补偿的努力和对弱势的同情,而且上升到对生命存在与发展的关注与思考;不仅局限于对个体生命价值的确认与探究,而且扩展到整个人类生命的生存与发展视野中,在融合中参与、共享与发展,就其本质上,特殊需要教育是促进生命的解放与实现的教育活动。总之,从特殊需要视角审视现有的特殊教育理念和实践,不仅可以揭示传统特殊教育观对障碍、缺陷偏见的掩饰,也为创设特殊教育环境的公平、特殊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和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在教育中获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机会的公平提供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如何在特殊教育领域补充一种以往被忽视或丢失了的声音——生命的特殊需要,是特殊需要视角所关注的最基本的问题。
3.3 对现有的特殊教育理论建设进行反思
应该说中国的特殊教育理论研究还很不成熟,理论概括度不高,不少成果还滞留于经验层面,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特殊教育“还没有成型的理论。事实也是如此:譬如,我国现有的特殊教育理论著作基本以特殊教育对象为基础概念展开论述;在内容上,有关各类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占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二到五分之三。其主要问题是:学科定位上还不够准确,没有深入地概括特殊教育的特征;学科理论分化程度低,大量地充斥着特殊儿童测查、分类、评估等心理知识,而属于学科的知识却没有很好地展开论述;学科的前沿成果吸收少,许多特殊教育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没有反映。从学科概念上看,特殊教育理论不成熟的重要原因是“尚未形成本门学科比较完整、严密的概念、术语和范畴体系”。
随着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变化和服务范式的转移,传统的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轨系统已逐渐结合成为一个个体。“特殊需要”、“特殊教育需要”、“特殊需要教育”已逐步代替“缺陷”、“残疾”“残疾人教育”等核心概念,传统的以教育对象为基础的理论概念体系已无法揭示、概括特殊教育新现象、新发展。“在理论概念出现概念问题时,以及在一个理论无法解释某种现象或与某种公认的理论在逻辑上存在严重不一致时,就需要提出新的核心概念与概念体系,或对旧有的概念进行修正”。那么。如何用新的核心概念及体系或用什么新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