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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以选集》序 *



  洁思编辑她父亲的多卷本选集,要我为这个集子写序,我没有答应。作为靳以的老友,看见他的多卷本集子终于编成,即将问世,我是高兴的。能在这方面尽一点力,那也是我的本分。我不想写序,只是因为我不曾具备写序的条件。要是严肃地对待工作,我认为对写序的要求应当严格,更严格。柯灵同志为《李健吾剧作选》写的序文是一个榜样。我指的是他的写作态度。他在医院中养病,为了写这篇序文托人到处借书,花了两个多月的工夫,几乎把健吾的话剧创作全读了。

  我很想学习柯灵。倘使在十年以前,我还有可能将《靳以选集》中的作品全部重读一遍,但是现在我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了,过去保留的印象又逐渐模糊,我不能信口开河,也不便宽待自己,所以我两次婉辞,因为我写不出像柯灵写的那样的序文。

  时间跑得意外地快。我的健康也以同样的速度坏下去。但是洁思的编辑工作完成了,她似乎因为没有人为《选集》写序感到苦恼,也可能因为我不肯答应感到失望。我鼓励洁思自己动笔写一篇编者的序言。她熟读了《选集》中的每篇作品,一定有许多话要说,她又是她父亲最疼爱的孩子,把她的真挚、朴素的感情写出来,就能打动读者的心。可是她谦虚,不肯写。而我,我知道她一家人为了靳以的多卷集的出版奋斗了二十多年,我也不愿意看见这个集子冷冷清清地同读者见面。沉默使我痛苦,即使我手里只有一管毫无技巧的笔,即使我写字相当困难,我也要一字一字地写下我此时此地的思想感情。

  我和靳以是从两条不同的道路接近文学的,他是大学生,我没有上过大学。我发表作品比他早一两年。我认识他的时候,商务印书馆的《小说月报》某一期上同时发表了我们两人的短篇小说,后来我去北平,住到文学季刊社,和他(还有振铎)一起编辑《文学季刊》,他同我就相熟了。我常常想起一九三四年上半年在北平的生活,当时我们都住在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北屋,每人一个小房间,中间有一间大的办公室,靳以和我坐在一张大写字台的两面,我们看校样,看稿件,也写信,写文章。他的写作态度十分认真。他不像我拿起笔就写,他总是想好了以后才动笔,他有时也对我讲述小说的故事情节,讲得非常动人。他并不花费工夫斟酌字句,我很少见他停笔苦思。他的作品我读过不少,但时间久了,记忆力衰退,即使是从前喜爱的篇章也逐渐消失在遗忘中,只有像《别人的故事》、《生存》一类的短篇长久地印在我的心上。我想起他,眼前就出现他伏案写作的形象。我不知道我的印象对不对,我认为他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艺术家,有一颗富于同情的心。

  将来会有人研究他的创作的道路。他的作品可以帮助我们更多地了解旧中国。它们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新的读者。作品放在面前,读者们会作出自己的判断,用不着我在这里饶舌。我只说我想说的话。我在北平的那个时期和靳以到上海编辑《文季月刊》与《文丛》的时期,我们在一起真是无话不谈,而且谈得投机。以后我们从内地回到上海,一直到一九五九年十月他最后一次住进医院都是这样。当然,我们之间也有过分歧,但是难得发生争执。他对我的作品不一定全满意,不过也少发表尖锐的批评。我对他的《青的花》一类的作品也有意见,但后来我多知道一些他的事情,多了解他过去的创伤,我就无话可说了。他走上文学道路是付出了高昂代价的。在当时写小说并不受人尊重,他的初恋遭到失败,就因为他不肯放弃文学的事业。

  他不仅终生坚持写作,而且从一九三四年开始又搞起了文学期刊的编辑工作,从《文学季刊》、《文季月刊》、《文丛》、《现代文艺》、《小说月报》(与周而复同志合编)一直到《收获》(中间还有些日报的文学副刊),他付出了多少辛勤的劳动。最后在医院病室里他还在审阅《收获》的稿件。我们两人对文稿的看法不一定相同,但是多年来我看见他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地埋头工作,把一本一本的期刊送到读者面前,我深受感动。我做编辑工作就远不如他,我做得很草率,他是我所见过的一位最好的编辑,要是他能活着编选自己的集子,那有多好!不过洁思理解她父亲,她做这工作也很认真负责,而且注入了深的感情,她不会使她父亲的读者失望。

  靳以刚刚活了五十岁。最后十年他写得不多。他很谦虚,在五十年代他就否定了自己过去的作品。我还记得有一次,不是一九五五年就是五六年,我们在北京开会,同住一个房间,晚上我拿出《寒夜》横排本校样在灯下校改,他看见了就批评我:“你为什么还要重印这种书?”我当时还不够谦虚,因此也只是笑笑,仍旧埋头看校样。后来《寒夜》还是照常出版。但是,两三年、四五年以后我自己也感到后悔,终于彻底否定了它。

  否定肯定,一反一复,作家的思想也在变化。靳以离开我们二十三年,我无法知道他现在对自己作品的看法,但是我可以说出我今天的意见。作家有权否定自己的作品,读者也有权肯定作家自己否定的作品,因为作品发表以后就不再属于作家个人。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是人民的精神财富。凡是忠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作品,凡是鼓励人积极地对待生活的或者给人以高尚情操的,或者使人感觉到自己和同胞间的密切联系的作品,凡是使人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真理和正义的作品都会长久存在下去。靳以的作品,至少他的一部分作品,也不会是例外。

                      三月二十二日


  *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八二年三月三十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