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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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杂志创刊三周年,编辑同志来上海组稿,说是长短不论。我答应试试。我想谈谈关于编辑的一些事情。可是近大半年我的身体一直不好,感情激动起来,连写字也困难,看来文章是写不成的了,那就随便谈点感想吧。
我一直被认为是作家,但我也搞过较长时期的编辑工作,自以为两方面的甘苦都懂得一点。过去几十年中间我多次向编辑投稿,也多次向作家拉稿,我常有这样的情况:做编辑工
作的时候,我总是从编辑的观点看问题,投稿的时候我又站在作家的立场对编辑提出过多的要求。事情过后,一本杂志已经发行,一部丛书已出版,平心静气,回头细想,才恍然大悟:作家和编辑应当成为诚意合作、互相了解的好朋友。
《十月》杂志是很好的大型刊物。但它并不是一出现就光芒四射,它是逐渐改进、越办越好的。刊物是为读者服务的。用什么来服务呢?当然是用作品。读者看一份刊物,主要是看它发表的作品,好文章越多,编辑同志的功劳越大。倘使一篇好作品也拿不出来,这个刊物就会受到读者的冷落,编辑同志也谈不到为谁服务了。作品是刊物的生命。编辑是作家与读者之间的桥梁。作家无法把作品直接送到读者的手里,要靠编辑的介绍与推荐,没有这个助力,作家不一定能出来。刊物要是不能经常发表感动读者、吸引读者的好作品,编辑要是不能发现新的作家、不能团结好的作家,他们的工作就不会有成绩。文学艺术是集体的事业,这个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与每一个文艺工作者都有关系,大家都有责任。大家都在从事一种共同的有益的工作,不能说谁比谁高。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倒符合实际。
我想起一件事情:大概在一九六二年吧,上海一位出版局的负责人写了一篇文章,替编辑同志们讲了几句话。他是一个大知识分子,也知道一点编辑工作的情况,听到一些人的牢骚,想“安抚”他们,对他们做思想工作。没有料到一篇文章闯了大祸,姚文元的“金棍子”马上打到他的身上来了。他从此背上“杂家”的包袱,吃够了苦头。没有人出来替他说一句公道话,只是因为有一位官比他大得多的人坐在姚文元的背后。但是解决是非问题,不靠官大官小。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今天我仍然听见作家们在抱怨、编辑们在发牢骚。我觉得两方面都有道理,又都没有道理。对每一方面我同样劝告:对自己要求高一点,对别人要求低一点。前些时候我读过一篇文章,说“批评也是一种爱护”,我不这样看。不过“爱护”二字引起我一些想法,我要说,真正爱护作家的是好的编辑,同样,好的编辑也受到作家的爱护。好作品喜欢同好文章排列在一起,这也是所谓“物以类聚”吧。一种刊物发表了两三篇好文章,好的作品就像流水一样汇集到它那里,刊物选择作品,作家也挑选刊物。我听见一位作家对别人说:“某某是我的责任编辑。”声音里充满感情,我看除了读者们的鼓励外,这就是对编辑的莫大酬报了。但是我又听见一位作家抱怨,编辑不向他组稿,他连杂志社的门向哪里开也不知道。他当然有他的道理。但是我想劝他不要生气,我说:“这样倒好,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你有两个办法:第一他不组稿,你就不投稿,组不到好作品是他那个刊物的损失;第二他不来组稿,你也可以投稿,看他识货不识货。漏过了好作品是编辑的过失,他会受到读者的批评。”拿我自己来说,我的作品在《小说月报》上发表过好些篇,可是《小说月报》编辑部的大门我一次也不曾进去过。正因为我不管这些,才有时间多写作品。我从来不管谁来约稿谁不约稿,经常考虑的倒是在什么刊物上发表作品比较好。当然别人用不用我的稿子,并不能由我自己决定。我也只是写稿、投稿。作家嘛,时间应当花在写作上。我还听见有人批评编辑“偏心”,说他们“重名气轻质量”。这已经是几十年的老话了。不能说别人就没有缺点,但我们更应该相信读者。不要以为读者对当前生活一无所知,对作品毫无欣赏力和判断力。我看,一部作品的最高裁判员还是读者。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是靠谁保留下来的呢?还不是读者!也只能靠读者。编辑不可能跟读者对着干,硬要编一本没有人要看的刊物。刊物没有人要看,一定办不下去,编辑也得改行。让两方面都来经受时间的考验吧,都来经受读者的考验吧。
我还想谈一点个人的经验和个人的感情。我在一些不同的场合讲过了我怎样走上文学的道路,在这里我只想表示我对叶圣陶同志的感激之情,他是很好的作家和教育家,但我是把他当做很好的编辑而感谢的。我写了长篇小说缺乏自信不敢投稿,从法国寄给在上海开明书店工作的朋友托他代印几百册。我赴法前看见过一位朋友的兄弟自印的小说,还记得书名叫《洄浪》,印费并不贵。年底我回到上海,朋友一见面就告诉我:“你用不着译书卖稿筹印费了,《小说月报》明年第一期起连载你的小说。”原来当时《月报》的代理主编叶圣老经常去开明书店,他在我的朋友那里看到我寄去的原稿,认为可以发表,就拿去推荐给读者。倘使叶圣老不曾发现我的作品,我可能不会走上文学的道路,做不了作家,也很有可能我早已在贫困中死亡。作为编辑,他发表了不少新作者的处女作,鼓励新人怀着勇气和信心进入文坛。编辑的成绩不在于发表名人的作品,而在于发现新的作家,推荐新的创作。我感激叶圣老,因为他给我指出了一条宽广的路,他始终是一位不声不响的向导。
我从来没有把写作当做成名成家的道路。作家不过是一种职业,一个工作岗位。作家不是一种资格,不是一种地位,不是一种官衔。我重视、热爱这个职业、这个岗位,因为我可以用我的笔战斗,通过种种考验为读者、为人民服务。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作家会是“社会名流”或者“太平绅士”或者“万应膏药”。我决不相信作家可以脱离作品而单独存在,可以用题字、用名字、用讲话代替自己的文章。我常常静夜深思,难道我当初拿笔写作,就是为了大写“苦学自学”的经验谈,引导青年如何青云直上,充当各种活动、各种场面的装饰品
?难道我所有辛勤的劳动都是为了个人的名利,我一切热情的语言都是欺骗读者的谎话?
有时我的思想似乎进入了迷宫,落到了痛苦的深渊,束手无策,不知道怎样救出自己。忽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位老人的笑颜,我心安了。五十年来他的眼睛一直在注视我。真是一位难得的好编辑!他不是白白地把我送进了“文坛”,他以身作则,给我指出为文为人的道路,我们接触的时间不多,他也少给我写信,但是在紧要关头,他对我非常关心,他的形象也是对我的支持和鼓励。我的文集开始发行的时候,我写了一封信感谢他。“四人帮”垮台后我每年去北京都要到他府上探望,他听觉减退,我们交谈已有困难。但是同他会见,让他知道我的脑子还很清楚,使他放心,我自己也仿佛尽了责任。我们最近两次会见,叶圣老都叫人摄影留念,我收到他从北京寄来的照片,我总是兴奋地望着他的笑脸对人说:“这是我的责任编辑啊!”我充满了自豪的感觉。我甚至觉得他不单是我的第一本小说的责任编辑,他是我一生的责任编辑。
对编辑同志,对那些默默无闻、辛勤工作的人,除了表示极大的敬意外,我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但是我记得作家们抱怨过编辑同志的硃笔无情,那么我就向同志们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现在“文责自负”,就让作者多负点责任吧。我一生改过不少人的文章,自己的文章也让不少编辑删改过,别人改我的文章,如果我不满意,后来一定恢复原状。我的经验是:有权不必滥用,修改别人文章不论大删小改,总得征求作者同意。我当编辑的时候,常常对自己说:“要小心啊,你改别人文章,即使改对了九十八处,你改错了两处,你就是犯了错误。最好还是笔下留情,一,可以不改的就不改,或者少改;二,一切改动都要同作者商量。”我现在还是这样看法。
以上只是我对一般编辑工作的意见。这个小小的要求并不是向《十月》提出的。很惭愧,说到《十月》,我就想起那一笔不曾偿还的文债。《十月》创刊的时候我答应投稿,可是三年中我没有给刊物寄过一行文字。看来,我再也写不出适合刊物的像样文章了,编辑同志不会责怪我。但是作为读者,我读到好的作品就想起编辑们的勤劳和苦心,既高兴又感谢。刊物在发展,在前进。读者的眼光永远注视着你们前进的脚步,奋勇直前吧,亲爱的朋友们。
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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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最初连续发表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八、九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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