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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之三 *



  去年(一九七九)五月上旬我在巴黎见到当代法国著名画家让·埃利翁先生,他对我国很感兴趣,希望到我国访问并在大城市中举行画展。我们谈得融洽。他和我同年,为庆祝他生日举行的他个人的画展那天下午在蓬皮杜文化中心开幕,我因为日程早已排定无法接受他的邀请,深感遗憾。最近得到朋友们从巴黎来信知道让·埃先生的愿望就要成为现实,他的画展将于今年秋季在我国京沪两地举行。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在上海再见到这位老人听他畅谈访问我国的观感,这对我将是莫大的愉快。不用说,这次画展对我们两国文化的交流也 会有大的贡献。

  让·埃先生的朋友希望我为画展的目录作序,这是对我的信任和重视,我很感谢他们的好意,但是我终于辞谢了,因为我拿起笔准备写作的时候发现自己对绘画一无所知。我喜欢画,却不懂画。

  同时我喜欢诗,却不懂诗。朋友们送诗给我看,新诗也好,旧诗也好,我看后也可以背上几句,但是意见我一句也提不出。对小说、散文也是如此。

  记得两年多以前一天晚上,有一位青年跑到我家里来,拿出一篇小说要我看后给他提意见。他以为小说不长,不过几千字,看起来不费事,提意见更容易。可是我差一点给逼死了。幸而我的女婿在我家里,他当时还是文艺刊物的编辑,我想起了他,把他叫了出来,解了我的围;他很快就看完作品提了意见,把客人送走了。

  有人不相信,就说:“你不是编辑过文学刊物和文学丛书吗?”有这么一回事。不过那些文学期刊都是友人靳以主编的,我只是挂个名,帮忙拉点稿子。丛书呢,我倒编过几种,但也只是把书推荐给读者,请读者做评判员,我自己很少发表意见。

  所以到今天我还是一个不懂文学的外行。然而我写文学作品写了五十多年,这也是事实。当然,评论家也可以说它们不是文学作品,一九六七年就有人(甚至有些作家)说它们是“破烂货”,而且我自己反复声明我决不是为了要做“文学家”才奋笔写作。我写作,因为我在生活。我的小说是我在生活中探索的结果,一部又一部的作品就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收获。我当时怎样看,怎样想,就怎样写。没有作品问世的时候,也就是我停止探索的时候。

  我的探索和一般文学家的探索不同,我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的问题。我想来想去的只是一个问题:怎样生活得更好,或者怎样做一个更好的人,或者怎样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一句话,我写每篇文章都是有所为而写作的。我从未有过无病呻吟的时候。我发表文章,也曾想到它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但是我所想望的社会效果与作品实际上产生的常常有所不同,我只是一方面尽力而为,另一方面请读者自己评判。作者本人总想坚持一个原则:不说假话。

  但我是不是做到了呢?这很难说。回想起来,我也说过假话,而且不止一次,那就是听信别人讲话不假思考的时候。我还记得一件事情:一九三四年上半年我在上海《中学生》杂志上用“马琴”这个笔名发表了一篇《广州》,是杂志社约我写的地方印象记。文中提到那座可以拆开的海珠桥,我写道,听说这是从瑞士买来的旧桥。一位广东朋友对我这样讲过,我不加考虑,就把他的话抄录在文章里。这句毫无根据的话让当时的广州市政府的人看到了,他们拿出可靠的材料,找发行《中学生》杂志的开明书店交涉,书店无话可说,只好登报道歉,广告费就花去两百多元。我贩卖假话闯祸的事大概就只有这一件。但我写文章时并不知道这是朋友的信口“随说”。像这样的事以后还有,只是没有闯祸罢了。因此我应当补充一句:坚持不说假话,也很困难。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欺骗读者。我倒愿意拿本来的面目同读者见面,我说把心交给读者,并不是一句空话。我不是以文学成家的人,因此我不妨狂妄地说,我不追求技巧。如果说我在生活中的探索之外,在写作中也有所探索的话,那么几十年来我所有追求的也就是:更明白地、更朴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在旧社会中写作,为了对付审查老爷,我常常挖空心思,转弯抹角,避开老爷们的注意,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决不是追求技巧。有人得意地夸耀技巧,他们可能是幸运者。我承认别人的才华,我自己缺少这颗光芒四射的宝石,但是我并不佩服、羡慕人们所谓的“技巧”。当然我也不想把技巧一笔抹杀,因为我没有权利干涉别人把自己装饰得更漂亮。每个人都有权随意化妆。但是对装腔作势、信口开河、把死的说成活的、把黑的说成红的这样一种文章我却十分讨厌。即使它们用技巧“武装到牙齿”,它们也不过是文章骗子或者骗子文章。这种文章我看得太多了!

  三十年代我在北平和一个写文章的朋友谈起文学技巧的问题,我们之间有过小小的争论,他说文学作品或者文章能够流传下去主要是靠技巧,谁会关心几百年前人们的生活!我则认为读者关心的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和主人公的命运,我说,技巧是为内容服务的。什么是技巧?我想起一句俗话:“熟能生巧”。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经验。写熟了就有办法掩盖、弥补自己的缺点,突出自己的长处。我那位朋友写文章遣词造句,很有特色,的确是好文章!可是他后来一心一意在文字上下功夫,离开生活去追求技巧,终于钻进牛角尖出不来。当然他不会赞同我的意见,我甚至说艺术的最高境界,是真实,是自然,是无技巧。我还说,生得很美的人并不需要浓妆艳抹,而我的文章就像一个生得奇丑的人,不打扮,看起来倒顺眼些。我不能说服他,他也不能说服我,我们走的是两条不同的探索的路。

                      八月二十八日


  *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八○年三月十二、十三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