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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 *



  前不久我接到一个在西北工作的侄女的信,信里有这样一段话:“从明年起我打算慢慢积蓄一些钱。……替大儿子过几年办婚事准备点钱。这地方买卖婚姻相当严重。孩子结婚,男家要准备新房里用的如大立柜、五斗橱、高低柜、写字台、方桌、沙发、床、床头柜等等一切东西;要给女家彩礼钱。此外男家还要给新娘买手表、自行车和春夏秋冬穿的里里外外的衣服。结婚时还要在馆子里待客,花销相当大。而女家只给女儿陪嫁一对箱子、两床被子、少量衣物和日用品等。现在年轻人要求更高了,新房里还增加了录音机什么的。……人们都说把女儿当东西卖,太不像话了,但有什么办法呢?……”

  她讲的无非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在全国各省市都有人这样做,当然也有人不这样做。但这样做的人为数并不少。而且似乎越来越多。我说“似乎”,因为我没有做过调查研究。根据我个人不很明确的印象,“文革”初期我还以为整个社会在迈大步向前进,到了“文革”后期我才突然发觉我四周到处都有“高老太爷”,尽管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新旧服装,有的甚至戴上“革命左派”的帽子。这是一个大的发现。从那个时候起我的眼睛仿佛亮了许多。一连几年我被称为“牛鬼”,而一向躲在阴暗角落里的真正的“牛鬼”却穿起漂亮的衣服在大街上游逛。我指的是封建残余或者封建流毒。当时我已从“五·七”干校回来,对我的批斗算是告了一个段落,我每天到单位学习,人们认为反封建早已过时,我也以为我们已经摔脱了旧时代的梦魇。没有想到残余还在发展,流毒还在扩大。为了反对买卖婚姻,为了反对重男轻女,为了抗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用笔整整战斗了六十年,而我的侄女今天面对着买卖婚姻还是毫无办法。二十几年前她结婚的时候,没有向人要过什么东西,也没有人干涉过她的婚姻。可是她的儿子却不得不靠钱财来组织新的家庭。难道这完全是旧传统的罪孽?她诉苦,却不反抗。许多人诉苦,只有少数人反抗。我看过像《喜鹊泪》那样的电视剧,我看过像《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那样的故事片……那么多的眼泪!那么多的痛苦!那样惨痛的结局!今天早晨在广播里我还听见某个省份八位姑娘联名倡议要做带头人,做到婚姻自主,与传统决裂。她们的精神值得赞赏;她们的勇气值得鼓励。但是我不能不发问:“五四”时期的传统到哪里去了?从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反封建的传统到哪里去了?怎么到了今天封建传统还那么耀武扬威?要同它决裂,要保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年轻姑娘们还需要有人带头,还得从头做起。总之,不管过时或不过时,我还是要大反封建,我还是要重复说着我说了五六十年的那句话:“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必须终结了。”

  我还要讲一件我耳闻目睹的事。

  我的外孙女小端端出世以后,我们家请来了一个保姆,她原是退休职工,只做了几个月就走了。她在我们家的时候,她的儿子常来看她,我有时也同他交谈几句。他不过二十多岁,在什么店工作。他喜欢书,拿到工资总要买些新书、新杂志。他每次来都要告诉我,最近又出了什么新书。他母亲回家后,他偶尔也来我们家坐坐,同我们家的人聊聊。后来说是他做了公司的采购员,经常出差买东西。他不再购买书刊了。不记得过了若干时候,他来讲起他新近结了婚,请了八桌或十二桌客,买了多少家具,添置了多少东西,又如何雇小轿车把新娘接到家中,他讲得有声有色,十分得意。又过了若干时候,听说他已经做了父亲。有一天他的母亲来找我的妹妹,说是他因贪污罪给抓起来了。她想求我设法援救。我没有见到她。过了不多久他在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人民法院判了他两年徒刑。这是真实的生活,但是它和电视剧一模一样,这也是买卖婚姻的一种结局吧。它对人们并不是陌生的。

                       二月九日


  *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