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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某商铺销售假冒“GUCCI”、“LV”等注册商标商品案、大兴区黄村镇某村村北一黑窝点制造假冒“可口可乐”商品案,入选了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2005年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十件典型案例。
  据悉,由于我国加大了对“商标侵权案”的打击力度,去年一年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达到236件,比同期增加了两倍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达到条件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严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要受到刑事处罚。
  据介绍,目前在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了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定罪量刑的门槛,扩大了司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范围,加大了商标刑事保护的力度。
  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执行《商标法》,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司法解释,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对达到犯罪标准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全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36件、商标犯罪嫌疑人2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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