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他的“俗”是出了名的,小布什竞选总统时,请他出谋划策,这么严肃的事情,他很“俗”地建议布什:“要看懂选民的脸色,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然后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看来,交际过程中的“俗”,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俗”,所以易懂。因为“俗”,所以容易传播。也是这个“鲍大人”,在他还是家具推销员时,他就贡献过这样“俗”的一个广告语——“你愿意跟我睡吗?”这是床垫的广告,至今仍有人拿这个广告语和他打趣!
林语堂和鲍威尔的话,使人感觉像一杯水那么透明。
“俗”亦可耐,但那是大智若愚的“俗”,那是脱尽铅华的“俗”。另外有一种俗则另当别论了,比如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能说它是一则不好的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