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作者



  刘世德
  主讲人简介:
  刘世德:1932年12月生。1955年9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分配至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工作至今。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以古代小说和戏曲研究为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职: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研究员,华侨大学教授,湖北大学教授,丽水学院首席教授。
  社会职务:中国古代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三国演义学会会长;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中国水浒学会副会长;中国戏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古代戏曲学会常务理事;《文学遗产》编委,《红楼梦学刊》编委。
  著有《红楼梦版本探微》、《曹雪芹祖籍辨证》、《夜话三国》、《明代散文选注》、《魏晋南北朝小说选注》等;以及《红楼梦论丛》(合著)、《中国文学史》(合著)、《中华文学通史》(合著)、《唐宋词选》(合著)等。主编《古本小说丛刊》、《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古代公案小说丛书》、《三国演义学刊》等。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这个《水浒传》究竟是什么时代的作品呢?现在基本上有这么几种看法,首先一种看法是明朝人提出来的,他认为《水浒传》是宋代的作品,这个是个别的明代的学者说的,当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学者接受这种看法。非常简单,虽然《水浒传》里写的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发生在宋代,但是那毕竟是北宋末年的事情。因此顶多说,如果它是宋代作品的话也是南宋的,但是这个话是没有根据的,是明代学者个别的人想当然的提出来的一种看法,这是第一种看法。
  第二种看法,认为《水浒传》是元末明初的作品,因此作者也是元末明初的人,这个是在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所遵从的一种看法。第三种看法,是现在非常流行的,当代的学者提出来的,认为《水浒传》是明代中叶产生的一个作品,这个系列讲座里有个别的学者也持有这种看法,这种看法呢,在我看来基本上是说服力还不是很够,他们无非就是有这么几个观点,一个呢就是说宋江这些人招安以后大多数要么是杀掉了,要么是毒死了,要么是自杀了,说这种事情只有在明代初年朱元璋做了皇帝大杀功臣以后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是一种看法。这种看法只是一种分析,并没有证据。另外一点,他为什么认为是明代中叶才有的?他说明代初年出现了一些个水浒戏,朱有燉写的。那个情节跟现在的《水浒传》不一样,如果说《水浒传》是在元末明初出现的,为什么朱有燉的杂剧里边写的水浒戏和它会不一样,所以呢,加以怀疑,那么这种说法呢,也只是一种怀疑,没有证据。
  再有一种说法呢,就是说这个书里边出现了明代的地名,因此它不可能是元末明初的人写的。再有一个说法呢,说这里边出现了一些兵器,这些兵器根据记载是明代中叶才开始有的,在明代中叶以前根本没有。再有一个说法,说《水浒传》写了大家用银子,而在元末明初那个时候,在元代不用银子的,用银子这个是在明代中叶以后。所以根据以上这几个情况呢,他们认为是明代中叶的。但是我觉得,第一,他没有提出证据。第二,银子也好、武器也好,明代的地名也好,是个别的情况。《水浒传》那么厚的一部书,里边出现了个别的一个名字。比如说明代的地名,你怎么能够不排除这是个别人后来的人修改的时候加上去的呢?这么厚的一本书,就那么一个证据,这个说服力就不强。另外有些武器,有一些用银子的情况,固然是明代中叶以后才有,但是,这个是根据一些文字记载、一些明朝人的记载提出来的。我们知道有一个情况,就是书面上的记载永远是落后于社会现实生活的,如果说现实生活里用了银子了,而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我觉得这个说服力不是很强的。所以讲作者问题之前,我先要讲这个时代问题。也就是说它还是元末明初的作品,这个作者呢,还是元末明初的人,这是我要先讲的第一点。
  那么下边我就要直接讲《水浒传》的作者是谁了。《水浒传》的作者是谁,从明朝到现在,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是罗贯中写的,就是说《水浒传》的作者是罗贯中。那么这个是在明朝嘉靖万历年间,有一些文人的笔记里边提到的,也是最早的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认为《水浒传》是施耐庵和罗贯中两人合作的,这个是比较多的一些看法,也是明朝人的看法。不但见于明朝人的一些笔记,而且在一些明刊本上头都是这么写的。每部小说卷一、第一页,一定有一个作者是谁。这在明朝《三国演义》也好、《水浒传》也好,都是这样子的。那么它们上头就写到是施耐庵、罗贯中。而且在一个书目的记载里边,还说这个《水浒传》是施耐庵的“的本”,这个“的本”是什么意思呢?“的”就是确确实实是真的,不是假的,是原来的不是后来的,不是冒充的。这个“的本”就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从这个题名来看,就是说《水浒传》它确确实实是施耐庵写的、罗贯中编次。编辑的“编”、次序的“次”。编次的意思就是编辑、整理。那么从这个题名来看呢,《水浒传》应该主要是施耐庵写的。罗贯中呢,帮他整理、编辑而成的。所以说,如果是有两个作者的话,那主要的是施耐庵,次要的是罗贯中。我呢,是相信这个说法的。
  第三种说法,是施耐庵一个人写的。这个最早也见于明朝人,但是时间比较晚。那尤其是金圣叹那个本子。流行以后,由于它前边加了一个冒充的施耐庵的序,那个序是假的,是金圣叹自己写的,那个文章是很漂亮。有些句子也很流传,但是那个是假的,和施耐庵没有关系。那么大家就比较熟悉的作者就变成了施耐庵一个人。1949年开国以后,当时有一个规定地方出版社不能够印古典小说,只有人民文学出版社可以印古典小说。而人民文学出版社印的古典小说《水浒传》里边,就署的是施耐庵。所以大家普遍的都知道《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我觉得这个说法也没什么错误,但是它有缺陷,就是把罗贯中给完全抹杀了。所以关于这个作者问题,我的基本看法就是,施耐庵是主要的作者,罗贯中是他的合作者。从狭义的方面来说,我们可以承认作者是施耐庵。从广义的方面来说,应该说《水浒传》是他们两个人共同创作的。所以,第一,不能够剥夺施耐庵的创作权;第二,不能够抹杀罗贯中为《水浒传》付出的劳动,这个就是关于《水浒传》的作者,我想就讲这么几个问题。
  那么可能有的同志问,既然施耐庵是作者,那么这施耐庵是什么时代的人、什么地方的人?他的生平事迹又怎么样呢?非常遗憾,关于施耐庵的生平事迹现在一无所知。我们仅仅能够确定下来的就是他是浙江杭州人,当时叫做钱塘。最早的版本和最早的书目上都说是钱塘施耐庵,就是今天的浙江杭州。这个好像在今天的浙江省不太重视这个问题,倒是别的地方老要抢施耐庵,把施耐庵认为是他们当地的。浙江杭州毫无动静,大概浙江杭州名人很多,不在乎多一个施耐庵、少一个施耐庵。那么前一阵子比较轰动的呢就是有江苏省一个大丰,一个兴化来抢施耐庵。那这是怎么回事呢?大丰有一个施耐庵的墓,这个墓现在是一个文物。那么有的人说既然他的墓在这里,那当然施耐庵就是我们本地人。但是不,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墓是上一个世纪四十年代建立的。当时在解放战争时期,当地是民主政府,就是我们共产党领导的政府,那个县长姓李,他建的这个墓。那么你想想看,上一个世纪四十年代建的墓,这是不能够作为他的籍贯的一个凭证。那么大丰,大丰是1949年以后新设立的一个县,它以前没有这个县。由于历史上记载,传说施耐庵是白驹桥的人,这个白驹桥恰恰原来属于兴化,现在划到了大丰了,所以大丰在争这个。我曾经奉中央领导同志之命,到大丰专门去调查这个事情。当地出现了施耐庵的家谱,还出现了地下挖出来的墓志铭,墓志铭上头那个人有人说是施耐庵,有人说是他的后人,这些全是假的,我们现在惟一能够知道的,就是他是浙江杭州人。从前叫做钱塘,这是他的籍贯。他的生平事迹毫无所知,这个籍贯是比较可靠的,因为《水浒传》里写到了很多浙江的地名,和现在的地理情况完全符合的。他写别的省,山东省河南省很多地理呀,它都是错乱的。由于作者知识有限,在封建社会一个交通不是很发达,所以他有些地理情况不熟悉,出现了错误。但是,在浙江省杭州附近的地名全部是没有错误。
  那么他是什么时代人?当然他是明代以前的。那么我们为什么断定他是元末明初人呢?那是因为他的合作者可以确定,他的合作者就是罗贯中,而罗贯中在《续录鬼薄》里有小传,根据这个小传来判断,他是元末明初人。那么合作者是元末明初人,施耐庵当然也是元末明初人。这个作者和时代是这么确定下来的。但是,只知道他是姓施,他的名字并不叫耐庵,耐庵不是字就是号。那么根据这个线索,可以提出一种看法供大家参考。还不能够说他是有100%的证据能够成立,只是供大家参考。就是说,施耐庵有可能是施惠。施惠是元末明初的一个戏剧家,写南戏的。最早我们所知道的,提出这个看法的是曲学大师吴梅,吴梅在他的《顾曲麈谈》这本书里边说,施耐庵就是施惠,南曲《拜月亭》的作者。可是他没说出他的根据。大家很长一个时期,引用吴梅的这句话,都要加上一句,不知道他根据的是什么。后来我们发现了一个抄本,叫做《传奇汇考标目》,这是一个跟《续录鬼薄》这些相同的一个作品,列举了戏剧家和戏剧作品。在这个《传奇汇考标目》当中,就写了施耐庵叫施惠,是《幽闺记》、《拜月亭》的作者。吴梅的根据就在这儿,再往后我们又发现了在明代万历年间有一本书叫《三家村老委谈》,这里边讲,施耐庵就是施惠。那么我可以把这个线索提供给大家去思考,那么在《续录鬼薄》上我们找到了施惠。那么根据《续录鬼薄》的介绍,施惠是杭州人。大眼睛,胡子很长,很漂亮,写戏曲的。那么关于这个施惠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施耐庵除了以上讲的以外,现在我们并没有掌握任何其他的、正面的、肯定的、确凿无疑的证据和记载。
  那么下边就提出一个问题:《水浒传》是不是作家的创作?就是说现在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古代的长篇小说,尤其是一些著名的、第一流的,像《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都是累积型的作品,都是累积型的集体创作。什么叫做累积型呢?就是说这些作品从宋代、元代到明代,有很多人都写了这些东西,那么逐渐逐渐积累下来的。那么这个话听起来呢,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觉得呢,它是不能够成立的。因为累积型无非是说这个作品它是由素材做依据的,是在那个素材的基础上写成的。但是我想,绝大多数的文学作品恐怕都是有素材的,都是在素材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另外,甲素材、乙素材、丙素材、丁素材加在一起,并不等于《水浒传》。这个很简单,我们有好多布料,这一块、那一块,这些布料加起来并不是一套完整的衣服。从这个布料要成为衣服,当中有一个必经的程序,一定要经过裁缝的巧手,没有裁缝,你这些布料没办法做成衣服。而《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恰恰是起了这样一个裁缝的作用。但是他不是工匠,他是有创造性的大师,不是一般的裁缝。
  我想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例子是林冲;一个例子是宋江杀阎婆惜。我们知道,林冲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水浒传》里边,他的出场最早。除了鲁智深以外,他是最早的。另外呢,《水浒传》这部书呢,是描写的官逼民反、逼上梁山。那么官逼民反、逼上梁山,在梁山英雄的身上谁体现得最充分、最准确呢?林冲,林冲的故事最准确地、最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但是,在《水浒传》以前的所有的文字资料当中,这些文字资料包括文学性的、非文学性的。那么我可以告诉大家,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只有林冲的名字,没有林冲的故事。那些材料里边有林冲,但是就是一个名字,没有他的故事,更没有现在《水浒传》里写的这些故事。那么我们在这种情况底下,不能不承认《水浒传》里边林冲的故事,是作家施耐庵创作的。我们找不出以前素材的依据,如果大家能够举出一条材料,说以前写过林冲的故事,这个是有依据的,那么我这个说法可以被推翻。如果大家找了半天还是找不出来,我这个说法恐怕就有一定的说服力了。
  第二个例子,关于宋江和阎婆惜的情节。这个跟林冲的故事有点不一样。林冲的故事可以说,我们在林冲的人物形象、林冲的故事情节上头,我们看不到累积,看不到集体创作的影子。但是在宋江杀阎婆惜的这件事情上头,我们要承认他有累积。我接着要说的就是这些素材和现在我们看到的《水浒传》之间有什么区别。这些区别是量的区别还是质的区别。如果是量的区别,我们就得承认是累积性的作品,起码在宋江这个故事上。如果是有质的区别,那我们就要思考了,那这不是作家依据以前的东西写出来的,而是他动了脑子、花费了创造性的劳动写出来的。宋江杀阎婆惜这个情节呢,是在《水浒传》的第二十一回和二十二回,写得非常精彩。用白描的手法,有非常仔细,很细致的刻画。我们知道古代小说《三国演义》也好、《西游记》也好、《水浒传》也好,对于生活场面的描写是很少的。我们看《三国演义》,很少看到夫妻两个人在家里边吃饭、喝酒、互相谈话,没有。《西游记》里也没有这种描写,就是说日常生活的描写。这个关于阎婆惜和宋江,这个有这方面的、日常的,尤其是一些日常起居生活,房间里边的布置。大家去看《水浒传》写得非常具体,这个和其他的地方还不一样,这个表明了这个作者的手法很高明、艺术性很高的。
  二十一回和二十二回写宋江,很详尽地写出来了宋江的思想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发展的过程一开始是忍气吞声,从这个忍气吞声,发展到忍无可忍,忍无可忍再发展到怒火中烧,从怒火中烧再发展到了手起刀落,就把这个阎婆惜杀了。这个过程写得非常详细,而且很合理,我们感觉到非常合理。不是作者硬加给我们的,就好像生活一样的,符合于生活逻辑发展,那是写得很成功的。
  另外,阎婆惜这个人物也写得很成功,非常狠毒,而且是得寸进尺。还写了一个小人物,阎婆惜的妈妈,一个小老太,也是非常生动的。既狡猾又是很平凡的这么一个人物。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构成得非常的好,这个宋江跟阎婆惜的关系并不好,可是勉强还维持着表面上的一个关系,全靠着阎婆这个人物奔走于两个人之间撮合,还勉强维系着。最后当然是破裂了,而这个阎婆最后看见女儿被杀了,好像是站在宋江的一边,说怎么怎么样。把宋江拉到了官府门口,忽然大叫,宋江杀了人了,她心还是在她女儿一边,不在宋江一边。这些地方写得都是非常好的,这个在以前的文字资料里没有。
  我们现在就要做一个比较,比较是两个比较:一个《水浒传》和元杂剧的比较,一个是《水浒传》和《大宋宣和轶事》的比较。因为元杂剧里边也写到了宋江和阎婆惜的事儿。《大宋宣和轶事》里边也有两个地方写到了他们的事。我们就看一看有什么区别。元代的杂戏写《水浒传》的有七、八部之多,每一个人物一上场,就是宋江一上场,他有一个上场白、开场白,讲我是什么人,怎么怎么样。那么我们现在举一个例子,高文秀的《黑旋风双献功》,这里边宋江上场的开场白,究竟是说了些什么,别的戏里边,宋江的开场白跟这个呢,差不多,大同小异。我们就用这个做代表,大家听一听他这个上场白是怎么说的。他说幼年我曾经在运城县做一个把笔司吏。因为带酒杀了阎婆惜,也就是说他喝醉了酒杀了阎婆惜。脚踢翻蜡烛台,一脚把这个蜡烛台踢翻了。蜡烛台一踢翻就烧了房子,房子一烧就烧死了人,烧死多少人?没有说,最起码有一个吧。它是死了人嘛,烧死了以后,他就逃走。逃走以后,官府就捉拿宋江,捉拿得很紧。宋江就没有办法,就去自首。自首以后,怎么判他呢?两样,第一,打四十棍;第二,发配江州。这是元杂剧里边所写的。宋江和阎婆惜这段事情,就是这么个说法。这个说法我们拿它来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水浒传》里边的描写来比一比,究竟有什么区别?这个区别是很大很大,是本质的区别。
  这里边就是要注意两点:第一点,宋江为什么要杀阎婆惜?他杀阎婆惜的起因原因是什么?第二,宋江的罪名是什么?我们从这两点来进行比较。根据元杂剧的说法,他杀阎婆惜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喝酒喝醉了,就是这么个原因。第二,他的罪名是什么呢?第一,杀了阎婆惜;第二,烧了房子;第三,烧死了人;第四,逃走。那么大家听一听,宋江这么四点罪名打了四十棍、发配到江州,我认为这个判得不重。起码杀死了一个人,烧了至少有一个人,还逃走了,还烧了房子。打四十棍、发配到江州,应该说这个是判得不重的。那么这样子的情况,这个宋江对读者来说,值得不值得同情呢?这里边有没有是和非的区别、美和丑的区别、善和恶的区别呢?可以说没有。这是元杂剧里边所描写的宋江和阎婆惜两个人的关系,两个人的故事,就是这么一个轮廓。那和现在就不一样,这是第一个比较。
  第二个比较就是拿《水浒传》和《大宋宣和轶事》来做比较。看看《大宋宣和轶事》是怎么描写宋江和阎婆惜的。《大宋宣和轶事》里边有写到宋江和阎婆惜有两点、两个地方:第一个地方,有一天,梁山上头晁盖他们,想起来了宋江对我们很好、有恩义,就派人,派的是刘唐,送给宋江一个礼物,什么礼物呢?金钗,一对金钗。宋江呢,收下了没有呢?宋江收下来了,收下以后交给谁了呢?交给阎婆惜,阎婆惜就收藏起来了。那么这是一个地方写到的。第二个地方,宋江回家探亲,从梁山泊回到家中探亲,给父亲看病。看完病以后,他就发现阎婆惜和一个叫吴伟的人有不明不白的关系,勾勾搭搭。那么,他就到了那里一看,这两个人搂搂抱抱靠在一起。宋江一看就怒发冲冠,手起刀落,一刀就把这两个人杀掉了。这是《大宋宣和轶事》写的。宋江杀阎婆惜就是这种情况。这些描写可以说非常地简单,很简略,只有骨头没有肉。《水浒传》的描写是有骨头有肉。
  这个《大宋宣和轶事》的描写,问题还是出现在:宋江为什么要杀死阎婆惜,这个原因究竟是什么。由于《水浒传》里是写了晁盖给宋江写了一封信,这个信又给阎婆惜看到了。另外给了一百两黄金,宋江没有接受。但是《大宋宣和轶事》里没有这个描写,只描写了送了金钗一对,没有晁盖给宋江的信。因此就出了一个问题,在《水浒传》里边,阎婆惜要挟、威胁宋江的主要是她拿到了这封信。她认为这封信是你宋江私通梁山的罪证,现在没有了。另外呢,阎婆惜为什么狠命地要勒索宋江,是因为信里边说给了他一百两黄金,实际上宋江没有,阎婆惜要让他交出来。现在呢,没有,就是金钗一对,而且这金钗是交在她的手里了,他也没有说这是谁的,她也没有凭据证明这个金钗是晁盖,是梁山给宋江的。所以宋江杀她就仅仅是看到了她和吴伟两个人搂搂抱抱,就把她杀了。那么也就是说,这个罪名无非就是情杀。《水浒传》里描写的这些都没有了。《水浒传》里边说,第一,你是私通梁山,我要到官府去告你。宋江是一再地退让,一共是退让了三步,最后那个是得寸进尺,最后没有办法才把她杀掉的。而这里,这些情节没有了,就是看见跟一个男的搂搂抱抱,就把她杀掉了,这个说服力不很强,这种描写没有能够感动人,没有能够使人引起对宋江的怜悯,对宋江的同情。
  《水浒传》里边,看了这个故事以后,读者的同情是给宋江的,读者的谴责是给阎婆惜的。而在元代杂剧也好、《大宋宣和轶事》也好,没有了。这些东西都没有了,宋江也不值得同情,就是很平常这么个事情,只有骨头没有肉的一个故事。那么这里边呢,就是有很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施耐庵在这么只有骨头没有肉的基础上添加了很多肉,这是很有创造性的,是一个大艺术家加进去的,使得这个人物形象丰满,使得这个故事情节合情合理。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区别就显示出一个伟大的作家、一个语言文字艺术大师,和一个很普通的记载一个故事的记录者之间的艺术功力的区别。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有创造性的作家。我认为,在世界文学史上、在中国文学史上,以长篇小说而论,凡是第一流的、伟大的作品,全部都是个人的创作。群众创作不可能成为伟大的、第一流的,在历史上占那么重要地位的作品,积累型的作品。
  (来源:cctv-10《百家讲坛》栏目)